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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三)投资对象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理财产品期限

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委托理财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谭杰伦

董 蕾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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