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2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6930号和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60,805.62 |
| 减:发行费用 | 2,250.45 |
| 募集资金净额 | 58,555.16 |
| 减: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1) | 36,063.63 |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1,048.90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540.44 |
注1: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2023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7,407.36万元、2024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7,265.59万元和补流15,761.19万元、2025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5,629.4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
月
日,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泰嘉智能将存放于其名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转存至公司新设立的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基本一致,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存续状态 |
|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 | 810000256756688888 | — | 注销 |
|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泰嘉股份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 | 800000020257000007 | 3,184.55 | 存续 |
|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 | 731909874010110 | 4,526.06 | 存续 |
|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 雅达能源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 | 368030100100177628 | 7,774.82 | 存续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雅达能源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 | 9550880242292800198 | 55.01 | 存续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泰嘉股份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 | 368030100100177595 | — | 注销 |
| 合计 | — | — | — | 15,540.44 |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2024年度、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注:
2025年
月
日,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但其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581.8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为5,431.15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50.66万元,并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51097号)。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于2023年度全部置换完毕。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00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该增加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额募集资金均已到期收回,以活期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用于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在保持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平安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泰嘉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泰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泰嘉股份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超
| 周超 | 董蕾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58,555.1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29.4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063.6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9,844.21 | 9,844.21 | 3,044.21 | 6,857.79 | 69.66 | 2026-9-20 | 2,416.92 | 不适用 | 否 | |
|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9,849.40 | 9,849.40 | 1,962.69 | 5,500.37 | 55.84 | 2026-9-20 | 6,850.98 | 不适用 | 否 | |
|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20,112.01 | 20,112.01 | 622.59 | 7,942.91 | 39.49 | 不适用 | 2,119.87 | 否 | 是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000.00 | 3,000.00 | 1.37 | 0.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2,805.62 | 42,805.62 | 5,629.49 | 20,302.44 | 47.4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749.54 | 15,749.54 | 15,761.19 | 100.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小计 | 15,749.54 | 15,749.54 | 15,761.19 | 100.07 | ||||||
| 合计 | 58,555.16 | 58,555.16 | 5,629.49 | 36,063.63 | 61.5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截至2025年12月末,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车间建设和部分产线设备已验收转固并已投产;2024年以来,全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和“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2、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该议案已于2026年4月7日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3、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仅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已于2025年7月31日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5年7月31日,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6年4月7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581.82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度置换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431.1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150.66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 | |||||||||
| 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2025年1-1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在1年以内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固定利率型产品。截止2025年12月31日,相关产品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以活期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5年1-1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在1年以内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固定利率型产品。截止2025年12月31日,相关产品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以活期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