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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7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19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9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2019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开展2019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四)2019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

3、《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的议案》

6、《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7、《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低风险理财额度的议案》

8、《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2019年9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

2、《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调整后)》

(七)2019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各监事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管理层认真落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符合有关规定。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情形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将不断完善监事会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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