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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相关《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3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相关《公司章程》

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风险提示:

1、公司对肝素钠粗品提取业务尚处于可行性论证阶段,本次仅为增加相关经营范围,未来公司最终是否会实际进行肝素钠粗品提取业务项目建设及经营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未来若实际开展肝素钠粗品提取业务,尚需取得政府部门相关经营许可和资质,公司目前尚无肝素钠粗品提取业务的任何经营许可和资质,未来是否能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和资质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提高公司生猪屠宰业务中部分猪副产品的利用价值,从猪小肠粘膜中提取肝素钠粗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肝素钠粗品是从猪小肠粘膜提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的钠盐。肝素钠粗品经过解离、肝素的分离纯化等步骤可制成低分子肝素钠类新型抗凝药等,具有抗凝、抗血栓等作用。公司目前核心主业为生猪屠宰,具有丰富的肝素钠粗品提取原料。

同时,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概括、精简或进行表述调整,因此公司除上述增加经营范围外,在原实际经营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对经营范围进行了概括、精简或进行表述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生猪屠宰;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速冻调制食品、豆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的生产与销售(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鲜猪肉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房屋租赁;提供食品冷冻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低温仓储,食用农产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以及为完善《公司章程》中累积投票制度规定,公司本次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猪屠宰;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速冻调制食品、豆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的生产与销售(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鲜猪肉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房屋租赁;提供食品冷冻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低温仓储,食用农产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
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人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二)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候选人,应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董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的候选人; (二)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应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监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人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二)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候选人,应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董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的候选人; (二)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应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监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备注:以上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三、审批程序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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