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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2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日,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杨志华协商一致,双方签订了《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转股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294万元人民币收购杨志华持有的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康猪业”)10%股权(出资额1,112.5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正康猪业70%的股权,正康猪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2020年7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3、本次收购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杨志华,男,中国籍,1971年出生,住址:浙江省兰溪市香溪镇姚郎村。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标的公司名称: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37T4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畈田朱东畈秀篁农庄(猪场)

5、法定代表人:杨志华

6、注册资本:11,125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7月18日

8、营业期限至:2066年7月17日

9、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提供生猪养殖技术管理服务。

10、交易标的及权属:公司本次收购正康猪业1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1、资金来源:本次公司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 东股权转让前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
出资额股权比例出资额股权比例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6,67560%7,787.570%
正大康地(慈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7.530%3,337.530%
杨志华1,112.510%0.000.00%
总 计11,125100%11,125100%

(三)标的公司基本财务情况

正康猪业最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0,826.6840,194.69
负债总额31,045.9827,984.16
应收账款8.530.00
其他应收款30.3329.57
净 资 产9,780.7012,210.53
项 目2019年度(经审计)2020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1.437,752.24
营业利润-863.222,364.11
净 利 润-906.412,423.62

备注:上述2019年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杨志华

1、乙方将其所持正康猪业全部出资额1,112.5万元(占正康猪业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94万元,转让完成后乙方不再为正康猪业股东。

2、经过以上股权转让,正康猪业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 东出资额(RMB)持股比例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7,787.5万元70%
正大康地(慈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7.5万元30%
共 计11,125万元100%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本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294万元。由于甲方对乙方的个人所得税款具有代扣代缴义务,如相关税费由甲方直接代缴的,则甲方有权在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相关税费,再将余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股权转让完成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正康猪业的损益及债权债务由受让后的股东依法承担。

5、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双方参照正康猪业实缴资本额以及综合考虑正康猪业已经完成建设投产等因素,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拟定本次公司受让正康猪业1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9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理,该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正康猪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通过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正康猪业的控制,提升管理效率,有利于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收购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正康猪业的控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进子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杨志华签订的《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转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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