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 第3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4—5页
四、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第6—10页
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
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8665号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统股份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统股份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统股份公司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宏瑜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俭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
编制单位: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序号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150,208,674.18 | 118,454,500.07 | 92,185,413.26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38,673,342.32 | 35,874,616.36 | 18,669,667.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111,535,331.86 | 82,579,883.71 | 73,515,745.98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1,170,349,900.92 | 808,619,651.40 | 731,576,238.14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262,035,752.95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11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22,690,670.06 | 18,760,003.50 | 15,142,000.00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6 | 6 | 9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12 | 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 D+A/2+ E×F/K-G×H/K | 1,234,108,902.98 | 1,098,666,339.89 | 766,312,444.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12.17% | 10.78% | 12.03%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N=C/L | 9.04% | 7.52% | 9.59% |
法定代表人:朱俭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周喜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雪琴
编制单位: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157,404.02 | 15,641,748.73 | -670,197.34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915,105.99 | 27,717,693.40 | 20,182,932.8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9,464.98 | 370,185.33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2,541.16 | -591,972.58 | -533,078.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510.62 | |||
小 计 | 46,919,026.77 | 43,137,654.88 | 18,979,656.90 |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 | 4,824,048.56 | 4,842,697.18 | 63,215.89 | |
少数股东损益 | 3,421,635.89 | 2,420,341.34 | 246,773.7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8,673,342.32 | 35,874,616.36 | 18,669,667.28 | |
法定代表人:朱俭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周喜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雪琴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17年度发生额15,641,748.73元,主要系义乌市华统养殖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商业公司)因拆迁收到的资产处置及补偿款,扣除拆迁资产清理的累计损失后形成收益16,133,340.38元;2018年度发生额13,157,404.02元,主要系台州商业公司因拆迁收到的资产处置及补偿款,扣除拆迁资产清理的累计损失后形成收益13,547,597.94元。
(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 2018年度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定点屠宰企业省级扶持补助资金 | 8,530,000.00 |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扶持家禽定点屠宰企业的指导意见》(浙农专发〔2016〕53号) |
2017年度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4,607,460.00 |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义乌市财务局《关于2017年度义乌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审核结果的报告》(义农林﹝2018〕96号) |
肉类加工配送政府扶持资金 | 3,458,560.97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3年区十项政府民生工程、十件政府实事和十大政府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吴政发〔2013〕10号) |
2016年度生猪无害化补贴 | 2,408,200.00 |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湖州市南浔区农林发展局《关于拨付南浔区2015-2016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浔财〔2018〕113号) |
生猪屠宰补贴 | 1,880,000.00 | 仙居县人民政府《仙居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3﹞5号、中共仙居县委常委《中共仙居县委常委会议纪要》(仙十四届﹝2017〕3号) |
2017年度无害化处理款 | 1,516,004.80 |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吴中区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补贴资金的通知》(吴财农〔2018〕144号) |
2018年义乌市猪肉储备补贴 | 1,500,000.00 | 义乌市商务局《关于要求调整市级猪肉储备补贴标准的请示》(义商务〔2018〕13号) |
2017年义乌市猪肉储备补贴 | 1,475,056.00 | 义乌市商务局《关于要求调整市级猪肉储备补贴标准的请示》(义商务〔2017〕16号) |
金华市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600,000.00 |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商务局《关于预拨金华市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金市财商〔2014〕418号) |
无害化补贴 | 588,028.80 | 仙居县农业局、仙居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仙居县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
病害家禽无害化补贴 | 522,554.88 |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义乌市家禽集中屠宰厂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3〕89号) |
产业扶持专项补助 | 500,000.00 |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椒江区发改局 椒江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椒江区产业扶持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椒发改产〔2017〕11号) |
土地使用税返还 | 439,178.52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 |
2017年生猪无害化处理清算资金 | 430,600.00 |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台州市路桥区农业林业局《关于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017年清算资金的通知》(路财农发〔2018〕33号) |
屠宰行业发展资金 | 400,000.00 | 建德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杭州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建农〔2017〕197号) |
2018节日市场猪肉保供补贴 | 300,000.00 | 《关于节日市场供应补贴的请示》 |
无害化处理补贴收入 | 294,181.60 | 东阳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下拨2018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18〕1083号) |
2018年上半年无害化补贴款 | 282,680.00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8〕43号) |
南京农业大学系列低盐即食火腿项目经费 | 253,40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研究任务合约》 |
零星补助 | 2,929,200.42 | |
小 计 | 32,915,105.99 |
2. 2017年度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定点屠宰企业扶持补助资金 | 6,920,000.00 |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扶持家禽定点屠宰企业的指导意见》(浙农专发〔2016〕53号) |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3,799,840.00 |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义乌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审核结果的报告》(义农林〔2017〕34号) |
义乌市猪肉储备补贴 | 2,830,856.00 | 义乌市商务局《义乌市猪肉储备协议书》、《关于印发义乌市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要求调整市级猪肉储备补贴标准的请示》(义市贸发〔2011〕13号)、(义商务〔2016〕25号) |
肉类加工配送政府扶持资金 | 2,742,061.69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3年区十项政府民生工程、十件政府实事和十大政府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吴政发〔2013〕10号) |
台州市服务业导引资金补助 | 1,100,000.00 |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无害化补助款 | 1,035,759.00 |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拨付2016年度苏州市区生猪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7〕81号) |
2017省级家禽临时补助款 | 1,013,700.00 |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家禽业实施临时补助政策的通知》(浙农计发〔2017〕8号) |
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1,173,671.20 |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 农业林业局《关于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015年清算资金和2017年预拨资金的通知》(路财农发〔2016〕65号) |
上滕鸡场关停补助 | 842,668.00 |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关于拨付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补偿资金(第四批)的通知》(义农林〔2016〕286号) |
科学技术局-2017年第一批科技创新资金 | 600,000.00 | 义乌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7年义乌市第一批科技创新资金补助奖励项目的通知》(义科〔2017〕64号) |
屠宰环节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款 | 447,137.39 |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义乌市家禽集中屠宰厂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3〕89号) |
2016年省级流通业改革试点专项资金 | 400,000.00 | 义乌市商务局、义乌市财政局《2016年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资金(商贸流通部分)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2016〕37号、浙商务发〔2016〕6号) |
吴中区工商局节日市场猪肉保供补款 | 400,000.00 | 苏州市财政局 |
火腿新产品开发项目补助 | 371,600.00 |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研究任务合约 |
2016年度水利基金返还 | 287,795.67 | 湖州地税南浔区支库 |
锅炉淘汰改造补助资金 | 280,000.00 |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义乌市治理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2015〕88号) |
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221,700.00 |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台州市路桥区农业林业局《关于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 |
处理2016年清算资金的通知》(路财农发〔2016〕13号) | ||
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212,740.00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2014年清算资金和2015年预拨付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5〕90号) |
大学生见习实训生活补贴 | 205,840.00 | 义乌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义乌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实训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1〕341号、义政发〔2015〕1号) |
零星补助 | 2,832,324.45 | |
小 计 | 27,717,693.40 |
3. 2016年度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2015年度义乌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3,386,565.60 | 关于2015年度义乌市生猪定点屠宰厂病毒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审核结果的报告(义农林〔2016〕67号) |
家禽净膛“杀白”上市补贴 | 2,920,000.00 | 浙江省农业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推进家禽净膛“杀白”上市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浙农专发〔2015〕73) |
2016年义乌市猪肉储备补贴预拨款 | 1,500,000.00 | 义乌市商务局《义乌市猪肉储备协议书》、《关于印发义乌市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要求调整市级猪肉储备补贴标准的请示》(义市贸发〔2011〕13号)、(义商务〔2016〕25号) |
财政贴息 | 1,480,000.00 |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业综合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浙农办〔2016〕50号) |
2015年度市级猪肉储备补贴 | 1,453,788.00 | 义乌市商务局《义乌市猪肉储备协议书》、《关于印发义乌市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要求调整市级猪肉储备补贴标准的请示》(义市贸发〔2011〕13号) |
肉类加工配送政府扶持资金 | 1,129,095.00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3年区十项政府民生工程、十件政府实事和十大政府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吴政发〔2013〕10号) |
挂牌上市政策奖励资金 | 1,000,000.00 |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股改重组挂牌上市的十条意见(试行) |
义乌市生猪收购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 | 970,000.00 |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浙农综办〔2016〕50号) |
无害化补贴 | 842,800.00 | 关于预拨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路财农发〔2016〕13号) |
金华市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预拔资金 | 675,000.00 |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商务局《关于预拨金华市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金市财商〔2014〕418 |
号) | ||
2016年技改财政贴息 | 660,500.00 | 关于拨付2015-2016年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第二批)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的函(义经信技装〔2016〕26号) |
2015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补贴 | 591,020.66 | 关于2015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数量审核结果函(义农林函〔2016〕7号) |
2015年度义乌市 第三批科技创新补助 | 350,000.00 | 《义乌市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义政办发〔2010〕102号) |
义乌市2016年技改贴息 | 265,200.00 | 关于拨付15-16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政府扶持专项资金的函(市委〔2014〕17号) |
生猪生产屠宰线补助 | 240,000.00 | 关于下达2015年度市级蔬菜生猪市场风险基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台财企发〔2016〕18号) |
财政农业产业化贴息 | 224,000.00 |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 义乌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6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化贴息资金的通知(义农林〔2016〕239号) |
2014年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改造提升项目补助款 | 200,000.00 | 关于拨付2014年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改造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4〕275号) |
零星补助 | 2,294,963.56 | |
小 计 | 20,182,932.82 |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2018年度24,510.62元,系2018年公司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三、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