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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黄伟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形。本人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7707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时间会次届次发表的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1年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确认2020年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7、董事会关于对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9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见,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了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2、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了会议,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2020年度工作述职,认真审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3、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议案审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必要时通过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和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等方式,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关注经营管理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管理、财务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情况,并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公平、准确、完整。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内控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租赁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司披露的信息和媒体有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得到发挥。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持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凭借多年来在财务行业的工作经验,就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审计监察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积极的建议和意见,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听取管理层、财务负责人汇报公司年度发展、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促进公司规范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其它事项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黄伟坤)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伟坤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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