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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国元证券关于新宏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宏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新宏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于2016年12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20,000,000.00元(含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新宏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6,971.68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2,044,026.79元,其中:2017年度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591,000.00 元,2017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7,386,423.31元,2018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0,108,520.55元,2019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138,992.68元,2020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54,965.35元,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转出1,599,764.63 元,2021年度直接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289,340.36元,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结项转出5,475,019.91元。

截至 2021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予以注销。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2,071.3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1,127.97
利息收入净额B2131.3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076.43
利息收入净额C21.7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2,204.40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33.1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年,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337110100100443809-[注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661368190380-[注 2]
合计--

[注 1]: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9.81 万元(其中项目节余 154.7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 5.0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将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总计余额为 159.98 万元(包括董事会决议后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依法办理销户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注 2]: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47.17万元(其中项目节余419.6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12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9月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注销时实际结余募集资金547.50万元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071.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6.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47.5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04.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7.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86%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9,058.758,639.14528.938,639.14100.00%2021年7月31日[注1][注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12.552,857.78-2,857.78100.00%2020年6月10日[注1][注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7.48547.50707.48100.00%----
合计12,071.3012,204.401,076.4312,204.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859.1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505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1.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9.81万元(其中项目节余154.7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5.0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159.98万元。 2.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47.17万元(其中项目节余419.6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12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547.50万元。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4.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已经投入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9月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注销时实际结余募集资金547.50万元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扩建,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档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在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升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8,639.14528.938,639.14100.00%2021年7月31日[注1][注1]
合计-8,639.14528.938,639.1410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变更原因原因为项目结余。 2、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47.17万元(其中项目节余419.6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节余12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547.50万元。 3、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进行公告,公告编码:2021—0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新宏泽募集资金使用和存管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其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甘 宁 李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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