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7元,共计募集资金147,116.77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495.8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0,620.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询价及网下发行鉴证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19.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68号)。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本报告期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4,842.01万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理财产品及购买智能存款1,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40.88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116.15 万元,报告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89万元。
2021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50.40万元,归还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及购买智能存款1,000万元,2020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1万元,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4.83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5,892.41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42.49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130.9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92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本报告期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771.29万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理财产品及购买智能存款62,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6.73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387.57 万元,报告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108.91万元;美元689.22万元。
2021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40.19万元,归还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及购买智能存款62,000万元;2021年1-6月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54,5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49万元,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084.03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9,111.4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2.22万元,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2,471.6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72.17万元;美元689.7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2018年9月7日,本公司通过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裕同)为新增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并于2018年10月22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裕同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成都裕同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系苏州昆迅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769271079907 | 9,229.42 | 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 |
合 计 | 9,229.42 |
鉴于IPO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公司子公司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的八个专用账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或使用完毕且不再使用,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IPO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城支行 | 79340078801200001006 | 10,115,488.97 | 许昌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人民币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3066058013001098624 | 23,326,815.61 | 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元)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755904003910307 | 241,930.51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元)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龙华支行 | 4000026629203377673 | 20,007.28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757573421862 | 17,448.02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元)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NRA002-541365-055 | 4,891,524.05 | 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美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 NRA063148 | 2,005,853.59 | 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美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33,721,690.39 | ||
合计(美元) | 6,897,377.64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5,823.0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1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和4月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34,035.92万元和11,787.12万元,完成了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2,925.8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392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和7月分别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12,534.16万元和10,391.66万元(其中包含1,480万美元),完成了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办理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金额为54,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进展情况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1,500 | 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4日 | 3.30% | 履行中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1,000 | 2021年 6月29日-2021年7月27日 | 3.30% | 履行中 |
交通银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 11,000 |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8月23日 | 3.78% | 履行中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2,000 | 2021年6月29日 -2021年8月30日 | 3.75% | 履行中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8,000 | 2021年 5月31日-2021 年8月31日 | 3.80% | 履行中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4,000 | 2021年 6月15日-2021 年9月14日 | 3.80% | 履行中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1,000 | 2021年 6月29日-2021 年9月28日 | 3.80% | 履行中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2,000 | 2021年 6月29日-2021 年10月27日 | 3.85% | 履行中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1,000 | 2021年 6月29日-2021 年11月25日 | 3.85% | 履行中 |
华兴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 23,000 | 2021年 6月29日-2021年12月 28日 | 3.90% | 履行中 |
合 计 | 54,500 |
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7年,公司已将25,000万元划入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无。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致力于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提高成本管控力度,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2. 公司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目的是改善并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扩大竞争优势并最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3.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日常性支出,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8,919.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0.4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892.4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820.5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6.58%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印刷包装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28,128.66 | 28,128.66 | - | 28,128.66 | 100.00 | 2017年1月 | 542.93 | 是 | 否 |
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 | 是 | 18,801.00 | - | - | 8.93[注1] | - | 2020年6月 | 84.44 | 是 | 是 |
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包装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 是 | - | 14,508.62 | 1,050.40 | 14,992.25 | 100.00% | 2020年6月 | 1,555.21 | 是 | 否 |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 | 是 | 44,651.88 | 25,918.98 | - | 25,987.03[注2] | 100.00 | 2020年6月 | -495.36 | 否 | 是 |
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 | 是 | 19,717.55 | 6,430.91 | - | 6,430.91 | 100.00 | 2020年6月 | 1,131.65 | 是 | 是 |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4,603.00 | 4,603.00 | - | 4,695.77[注3]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裕同印刷包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 否 | 6,067.25 | 6,067.25 | - | 6,154.13[注4]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950.55 | 16,950.55 | - | 59,494.73[注5]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138,919.89 | 102,607.97 | 1,050.40 | 145,892.41 | - | - | 2,818.8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苏州昆迅项目)已将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即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包装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后续将通过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继续投建,该项目目前已部分投产。苏州昆迅项目由于前期当地政府暂缓了所有建设项目的报批,至今未开始投建,根据当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留存于苏州昆迅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 苏州昆迅项目:苏州昆迅项目已将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即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包装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后续将通过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继续投建,该项目目前已部分投产。苏州昆迅项目由于前期当地政府暂缓了所有建设项目的报批,至今未开始投建,根据当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留存于苏州昆迅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2.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已投产并实现盈利,由于地方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未来将重点拓展智能包装业务、环保包装业务,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项目剩余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3. 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已投产并实现盈利,由于地方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未来将重点拓展智能包装业务、环保包装业务,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项目剩余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4.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2018年实现经济效益988.96万元,2019年实现经济效益835.92万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亏损1,504.79万元。2021年上半年亏损495.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拓展不达预期。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苏州昆迅项目:苏州昆迅项目将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的项目资金14,508.62万元来自苏州昆迅项目,实施地点为四川省崇州市,公司留存于苏州昆迅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高端印刷包装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金额28,128.66万元,2017年置换28,128.66万元; 2.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预先投入金额6,813.34万元,2017年置换6,813.34万元; 3.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预先投入金额4,973.78万元,2017年置换4,973.78万元; 4.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预先投入金额1,474.92万元,2017年置换1,474.92万元; 5.裕同印刷包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预先投入金额4,432.34万元,2017年置换4,432.34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7年,公司已将25,000万元划入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未完成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 苏州昆迅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8.9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注2]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68.0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注3]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92.7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注4] 裕同印刷包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86.8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注5] 补充流动资金大于承诺金额的部分为:(1)2017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资完毕,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142.19万元不足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公司将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苏州昆迅项目、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8,833.0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40.1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111.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 否 | 56,152.03 | 56,152.03 | 5,343.52 | 14,605.63 | 26.01 | 2024年6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 是 | 25,000.00 | 25,000.00 | 2,996.67 | 11,064.00 | 44.26 | 2023年3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 否 | 12,260.00 | 12,260.00 | - | 9,050.12 | 73.81 | 2022年3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 | 否 | 4,590.00 | 4,590.00 | - | 3,323.19 | 72.40 | 2021年11月 | 953.63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40,830.99 | 40,830.99 | - | 41,068.54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138,833.02 | 138,833.02 | 8,340.19 | 79,111.48 | 953.6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许港快速通道(S225)东侧北环路北侧”变更为“长葛市产业新城 S225 东侧科学大道南侧”。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由于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方式发生变化,项目原计划通过租用长葛市规划的中德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方式进行投建,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公司自建厂房的方式投建并扩充项目总产能。本次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额及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化,其中追加投资额均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 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竹浆环保纸塑项目预先投入金额6,122.75万元,2020年置换6,122.75万元; 2.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预先投入金额6,411.41万元,2020年置换6,411.41万元; 3.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预先投入金额8,389.9万元; 4. 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目预先投入金额2,001.72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未完成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6月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 | 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 | - | - | 8.93[注1] | - | 2017年1月 | 84.44 | 否 | 否 |
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包装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 14,508.62 | 1,050.40 | 14,992.25 | 100.00 | 2020年6月 | 1,555.21 | 是 | 否 | |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 |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 | 25,918.98 | - | 25,987.03[注2] | 100.00 | 2020年6月 | -495.36 | 否 | 否 |
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 | 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 | 6,430.91 | - | 6,430.91 | 100.00 | 2020年6月 | 1,131.65 | 是 | 否 |
合 计 | 46,858.51 | 1,050.40 | 47,419.12 | - | - | 2,275.94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 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包装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的项目资金14,508.62万元来自苏州昆迅项目,实施地点为四川省崇州市。 2. 苏州昆迅项目:由于前期当地政府暂缓了所有建设项目的报批,至今未开始投建,根据当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留存于苏州昆迅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已投产并实现盈利,由于地方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未来将重点拓展智能包装业务、环保包装业务,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项目剩余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已投产并实现盈利,由于地方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未来将重点拓展智能包装业务、环保包装业务,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项目剩余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苏州昆迅项目:系由于前期当地政府暂缓了所有建设项目的报批及当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2018年实现经济效益988.96万元,2019年实现经济效益835.92万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亏损1,504.79万元。2021年上半年亏损495.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拓展不达预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1] 苏州昆迅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8.9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注2] 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68.0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附件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6月编制单位: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 | 25,000.00 | 2,996.67 | 11,064.00 | 44.26 | 2023年3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5,000.00 | 2,996.67 | 11,064.00 | - | - | 0.0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由于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方式发生变化,项目原计划通过租用长葛市规划的中德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方式进行投建,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公司自建厂房的方式投建并扩充项目总产能。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盒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许港快速通道(S225)东侧北环路北侧”变更为“长葛市产业新城 S225 东侧科学大道南侧”。本次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额及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化,其中追加投资额均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