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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关于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配套服务能力,结合市场需求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公司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裕同科技智慧工厂暨高端智能包装项目合作协议书》,拟以自有(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16亿元,在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打造裕同科技智慧工厂示范区,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包装项目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等。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生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529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主营业务: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重组兼并及代理,企业资产托管,工业园区开发及投融资建设,土地收购、整治、储备、运作。

5、关联关系:公司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裕同科技智慧工厂暨高端智能包装项目

2、项目地址: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研发创新基地

3、项目投资主体: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单位:重庆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1)项目总额:项目拟投入资金16亿元。

(2)占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约83亩(以“招拍挂”为准)(3)项目产品规划: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包装项目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等。

(4)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实现全部达产

6、双方权利及义务

项目拟用地块净用地面积约83亩,位于重庆·大学城科技产业园研发创新基地。项目建设用地的用途、使用年限等以重庆市国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项目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以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审定方案为准。

乙方获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项目的建设,不得擅自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否则,甲方有权向国土部门申请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沙坪坝区、大学城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定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并及时将有关设计方案经甲方预审后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乙方有权在符合甲方规划要求及本协议约定情形下,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利,全

面完成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保证将依据国家法律和本协议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权益减损应当由其自行负责。

乙方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建设施工的规定从事一切活动,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项目建成经营后,各项环保指标必须达到相关政策标准,达到国家标准但仍然影响到周边企业或居民,乙方并不因此而免责。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必要的审批机构批准通过及相关政府单位批准通过(如有),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和产业发展方向;项目既符合市场需求,又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2、项目选址合理,区位优势明显,贴近市场与客户,市场前景良好,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市场调研统计,预计2017年重庆市包装行业市场容量超过200亿元,同时,目前公司现有核心客户未来将逐步加大重庆地区的产能规模,长时间的良好合作为公司在重庆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该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

财务风险。

2、公司尚须通过公开出让方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期限、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预计产值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4、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期战略规划出发做出的谨慎决定,将有效提升公司配套服务能力以及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及整体盈利水平。但受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及国家政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项目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市场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带来正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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