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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名雕股份股票代码00283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灿星宋自虹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1栋2-36、37、38、39、40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1栋2-36、37、38、39、40
电话0755-264073700755-26407370
电子信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21,327,257.20320,405,300.19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16,517.319,886,801.89-12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404,024.159,110,162.53-148.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3,143,906.6929,452,757.6212.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7-1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7-1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3%1.61%-1.9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20,249,442.111,208,512,723.37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14,765,834.95638,216,752.26-3.6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55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蓝继晓境内自然人22.55%30,073,00030,073,000
林金成境内自然人21.89%29,188,50029,188,500
彭旭文境内自然人21.89%29,188,50029,188,500
陈奕民境内自然人3.75%5,000,0000质押5,000,000
谢心境内自然人1.12%1,500,0000
董燕华境内自然人0.61%810,1000
姚志刚境内自然人0.55%739,1000
蓝晓宁境内自然人0.47%625,000625,000
彭有良境内自然人0.45%600,000600,000
林列华境内自然人0.37%500,000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蓝继晓先生、林金成先生、彭旭文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66.33%的股份。蓝晓宁先生系蓝继晓先生之弟,彭有良先生系彭旭文先生之兄,林列华先生系林金成先生之堂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装修装饰业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既定的战略规划,秉着诚信稳健的经营理念,坚守“客户满意”这一核心价值,为客户提供高品味、高品质的家居综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32.73万元,同比增长0.29%;实现净利润-211.65万元,同比下滑121.41%。2019年1-6月,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增长较大,表现在:产品线研发人员及旗舰店人员增加、总部管理人员涨薪导致职工薪酬增加1,065.66万元、新增旗舰店的办公租赁费用增加490.01万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增加205.53万元,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在营业收入持平的情况下,利润出现下滑。

2019年上半年,新签订单33,715.39万元,其中住宅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28,329.45万元,公共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5,385.94万元,签单情况保持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开展的经营情况如下:

1、软装业务方面:公司以深圳软装旗舰店为载体,为客户提供涵盖家具、窗帘、壁纸、定制家居产品、配饰、灯具、地毯、装饰品等服务,同步建设东莞软装旗舰店。同时,软装事业部亦探索开发精装后市场,为精装修客户提供空间布局、色彩搭配、灯光效果、饰品陈列、局部改造等服务。

2、定制家居业务方面:产品方面,在“北岛木歌”的基础上,推出了“梵蒂尼”、“睿系列”等系列产品,丰富了定制家居的品类;交付方面,重点提升拆单、下单效率,全面提高质检水平,确保交付落地及客户满意度。

3、设计研发方面:围绕“佰恩邦”产品线为核心,完成了4大风格、10大系列、28套方案的产品开发、供应链管理、工程交付、信息化模块管控等整体解决方案,并在佰恩邦深圳旗舰店落地。

4、信息化建设方面:重点优化“M-BOSS”智装系统的核心功能模块,迭代升级公司全流程一体化服务系统;新增的CRM模块,增强了新客户开拓能力,提升售前、售中、售后的精细化服务水平;同时,公司加强了网络及服务器安全建设。

总体而言,公司业绩承受一定压力,但仍将继续坚持“诚信稳健”的经营理念,有序开展经营工作,争取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编制2019年1-6月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应收账款--3,616,715.8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616,715.88-3,616,715.88-
应付账款--47,680,096.6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7,680,096.60-47,680,096.60-

对可比期间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应收账款--2,105,844.7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105,844.73-2,105,844.73-
应付账款--43,012,563.3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3,012,563.38-43,012,563.38-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清远市德拉尼家居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名雕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名雕丹迪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名启木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易装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拉尼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吉祥草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德拉尼家居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重庆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沙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重庆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沙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尚未走完注销全部行政审批流程,因此仍在合并范围之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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