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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2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6日

7、 出席对象:

(1)于2021年1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3,133,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7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2,941,0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4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迟家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941,0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456%。

1.02 选举李国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2,941,0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5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433%。

1.03 选举徐烨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2,941,5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0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27%。

1.04 选举吴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2,941,5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0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50%。

2、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2,941,3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8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67%。

2.02选举刘广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2,941,3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64%。

2.03选举李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2,941,4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9,9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42%。

3、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周佳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72,942,0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0,5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2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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