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2022年5月5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7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现根据年报问询函中涉及更正的事项,对2021年年报进行追溯调整。
二、 会计差错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与杨凡、杨晓燕等(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关于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如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万祺”、“标的公司”)在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何一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水平,则就每一实际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指标的年度,乙方均应对公司予以现金补偿。
中能万祺2021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1.45万元。中能万祺2021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为2,500.00万元,差额为168.55万元,实现率为93.26%,未达到承诺的2021年业绩指标。标的公司2021年度实际盈
利数未及预期主要由于:一、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因执行地方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导致生产中断的情况时有发生;二、2021年山西省多地降水频发突破历史极值,其中就包括标的公司主要生产作业现场所在地晋城、阳城、沁水等地,致使标的公司在2021年9、10月大部分时间生产中断。由于业绩承诺方认为上述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与公司理解的业绩补偿存在异议,公司就该事项与业绩承诺方谈判后于2022年5月达成业绩补偿约定,仍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正常履行业绩补偿事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业绩补偿事项属于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双方约定的补偿规则,确认该或有对价在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为168.55万元,补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同时预计能够现金流入,满足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但公司在2021年财务报表中未将业绩补偿款确认为相关的资产及收益,从而形成了会计差错。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887,237.87 | 1,685,543.21 | 9,572,781.08 |
资产合计 | 2,764,804,672.02 | 1,685,543.21 | 2,766,490,215.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99,846.81 | 252,831.48 | 9,052,678.29 |
负债合计 | 1,749,067,013.97 | 252,831.48 | 1,749,319,845.45 |
盈余公积 | 67,644,480.20 | 143,271.17 | 67,787,751.37 |
未分配利润 | 426,440,492.46 | 1,289,440.56 | 427,729,933.0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15,737,658.05 | 1,432,711.73 | 1,017,170,369.7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64,804,672.02 | 1,685,543.21 | 2,766,490,215.23 |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539,450.00 | 1,685,543.21 | 6,224,993.21 |
利润总额 | 39,790,267.49 | 1,685,543.21 | 41,475,810.70 |
所得税费用 | 10,239,022.40 | 252,831.48 | 10,491,853.88 |
净利润 | 29,551,245.09 | 1,432,711.73 | 30,983,956.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1 | 0.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1 | 0.11 |
(3)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887,237.87 | 1,685,543.21 | 9,572,781.08 |
资产合计 | 3,135,103,402.70 | 1,685,543.21 | 3,136,788,945.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69,871.81 | 252,831.48 | 5,922,703.29 |
负债合计 | 2,141,668,709.55 | 252,831.48 | 2,141,921,541.03 |
盈余公积 | 67,707,713.74 | 143,271.17 | 67,850,984.91 |
未分配利润 | 443,803,486.29 | 1,289,440.56 | 445,092,926.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93,434,693.15 | 1,432,711.73 | 994,867,404.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135,103,402.70 | 1,685,543.21 | 3,136,788,945.91 |
(4)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539,450.00 | 1,685,543.21 | 6,224,993.21 |
利润总额 | -131,148.33 | 1,685,543.21 | 1,554,394.88 |
所得税费用 | -4,974,756.28 | 252,831.48 | -4,721,924.80 |
净利润 | 4,843,607.95 | 1,432,711.73 | 6,276,319.68 |
(5) 对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仅涉及 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不涉及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00,577.87 | 1,685,543.21 | 7,886,121.08 |
资产合计 | 2,574,315,699.48 | 1,685,543.21 | 2,576,001,242.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33,412.18 | 252,831.48 | 8,786,243.66 |
负债合计 | 1,764,192,969.71 | 252,831.48 | 1,764,445,801.19 |
盈余公积 | 67,644,480.20 | 143,271.17 | 67,787,751.37 |
未分配利润 | 220,372,875.93 | 1,289,440.56 | 221,662,316.4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0,122,729.77 | 1,432,711.73 | 811,555,441.5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74,315,699.48 | 1,685,543.21 | 2,576,001,242.69 |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涉及合并利润表。
(3) 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涉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四、 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苏公W[2022]E1403号)。
五、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主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苏公W[2022]E1403号)。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