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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关于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肯能源”)子公司营口贝肯双龙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双龙”)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贝肯能源持有贝肯双龙投资股权比例35.751%,并占有贝肯双龙董事会多数董事席位原为贝肯双龙第一大股东。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 贝肯双龙股东营口恒顺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达”)与营口龙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康贸易”)及高树臣先生于2020年10月27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三方互为一致行动人,以加强在贝肯双龙的控制权。

恒顺达(持有贝肯双龙34.349%股份)及龙康贸易(持有贝肯双龙17.525%股份)合计持有贝肯双龙51.874%股份,且互为一致行动人,并全权委托恒顺达和龙康贸易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树臣先生为唯一股东代表对贝肯双龙各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协议签署完成后,贝肯双龙持股表决权比例达到51.874%,成为贝肯双龙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因此,公司不再对贝肯双龙拥有控制权。因公司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有多数成员(董事会5名成员中,贝肯能源委派董事为3人),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贝肯双龙董事会进行改选,减少董事席位1个。同意对贝肯双龙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占有贝肯双龙董事会多数董事席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合并范围---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贝肯双龙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0年9月末,贝肯双龙营业收入1475.3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2.41 %,净利润-258.99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2.59万元,对贝肯能源无重大影响。

贝肯能源持有贝肯双龙的股权比例不变,贝肯双龙作为贝肯能源的参股公司,从2020年10月27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贝肯双龙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权益法核算,按照持有的贝肯双龙的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该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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