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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面对复杂的政策环境和多变的市场形势,不失时机地开展资本运作,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现将董事会本年度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总资产36.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40%;营业收入29.05亿元,比上年同期略微下降3.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6亿元,同比增长6.71%。

二、2023年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1、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马精密”)增资1.65亿元,其中6,712.774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787.225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新马精密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1,712.7746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90.095%。公司本次对新马精密增资的资金计划用于扩大新能源汽车挤压型材及深加工组件的产能,增加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和胜新能源”)的配套供应。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在华东区域的供应链布局,提供“一站式”的技术解决方案,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

2、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将提供合适的载体及预留用地给予公司在园内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铝合金箱体项目”。本次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签署,符合国家相

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趋势,将进一步满足公司产能布局扩张、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与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的签署将有利于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项目“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建成投产、实施并提升公司产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该项目建成后,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4、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200,033,8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2,610,589.73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80,013,533股股本。若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公司在2023年7月6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

5、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本合同的签署将有利于公司投资扩产新能源汽车项目(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结构件与车身结构件研发及制造、新一代电池车身一体化技术研发及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等),按照既定的计划建成投产、实施并将提升公司产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该项目建成后,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6、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7、2023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本次事项目前还在推进中。

8、2023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3年9月2日到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和胜JLC1,期权代码:037165)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因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10次会议,均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主持召集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秉承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初审计委员会要求审计部对2023年度内审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规划,明确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并与内审部进行日常沟通,了解公司内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各项内审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跟踪审计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与公司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掌握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并及时跟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

(2)、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年度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和评价,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监督,更好地实现了在薪酬及绩效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和公平性。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

(3)、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2023年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战略定位、资产经营项目、融资方案等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建议。2023年战略委员会及时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和市场形势对公司所处行业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建议,积极履行了职责。2023年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了1次会议。

(4)、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等相关情况的考察,就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进行考察。总体来看,目前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是适当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2023年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了1次会议。

四、公司董事尽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全力支持管理层的工作,在推进董事会自身建设、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等多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董事会的战略指导和科学决策作用。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及聘用或者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工作评价

公司由总经理全面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一定的学历和行业管理经验,2023年公司各职能部门权责分明,确保公司经营策略有效执行。2023年公司管理层认真履行各项忠实义务,未出现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擅自披露公司机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023年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保证了决策的合理性和效率,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行业增速趋缓的环境下,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秉承公司核心理念及价值观,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在外界环境下滑的不利情况下,成功实现2023年度公司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六、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已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024年是公司在资本市场飞速前进的一年,公司将继续探索新的市场机会,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将继续致力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确保股东的投资得到合理的回报。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推动公司的发展,实现公司的长期价值。我们期待在新的一年中,与所有股东和管理团队一起,共创公司的美好未来。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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