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月1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药研发生产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公司拟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投建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合成大分子CDMO项目。上述项目预计总投资为20亿元,项目规划将整体设计、分期建设、分批投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