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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4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189 号富森创意大
厦 B 座 2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 人,代表股份数量 607,023,4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241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
代表股份数量 600,374,2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362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数量 6,649,1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78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6 人,代表股份数量 7,411,1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数量 762,00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1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数量 6,649,15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878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程良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6,482,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108%;反对11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188%;弃权427,2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7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6,869,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2.6979%;反对113,95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1.5375%;弃权427,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5.7646%。
                                     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芳菲、杨雨佳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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