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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财务概括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1,702,234.7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655,579.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2,160,087.24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815,984,000.88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金19,216,008.7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30,995,703.77元。

二、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56,49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1,298,98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则扣除已回购部分股份),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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