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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3
证券代码:002815证券简称:崇达技术公告编号:2022-05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6月24日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33.00万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2%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27人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78元/股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二)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8日

(二)首次授予价格:5.78元/股

(三)首次授予数量:1,333.00万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227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2022年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余忠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48.002.74%0.05%
彭卫红董事、副总经理48.002.74%0.05%
赵金秋财务总监23.901.36%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24人)1,213.1075.51%1.39%
首期合计(227人)1,333.0082.97%1.52%
预留部分273.6017.03%0.31%
合计1,606.60100.00%1.83%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与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六)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3期解除限售,在解除限售期内满足本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基准增长率目标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9%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6%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0%

说明: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1、以上各年度指标中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基准增长率则属于未达到当年的解除限售条件,当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2、以上各年度指标在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基准增长率的前提下,按以下计算法则确定各期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数量。

各期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其中,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确定方法如下(设X为考核当期实际同比2021年增长率,A为当期基准增长率,B为当期目标增长率):

考核期公司业绩条件完成情况指标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当B>X≥A60%+(X-A)/(B-A)×40%
当X≥B100%

说明:1、以上“净利润”为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2、公司业绩考核没有达到目标条件而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3、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各期最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个人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主要依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个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考核等级SABCD
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100%90%80%7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资格,以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激励对象人数进行如下调整:授予价格由6.09元/股调整为5.78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77.40万股调整为1,333.00万股,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55名调整为227名,预留部分授予数量273.60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75,646,640股增加至888,976,64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朱雪花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姜曙光先生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4,713,520股,占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65.6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占公司总股本的64.65%。本次授予登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327009号,认为:截至2022年6月9日止,贵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1,33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参与投资者共227人,上述投资人已于2022年6月9日前将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77,047,400.00元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设的4000022719200137441账号内,其中:股本13,330,000.00元,其余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时已调整财务报表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转增后各股东的出资额(股本)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人民币458,111,415.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51.53%(其中,高管锁定股为人民币444,781,415.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50.03%),股权激励限售股为人民币13,330,000.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5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人民币430,865,225.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48.47%。

八、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

6月24日。

九、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股)本次变动后(股)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44,781,41550.79%458,111,41551.53%
其中:高管锁定股444,781,41550.79%444,781,41550.03%
股权激励限售股00.00%13,330,00013,330,0001.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30,865,22549.21%430,865,22548.47%
三、股份总数875,646,640100.00%13,330,000888,976,640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2022年6月22日股本结构表。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888,976,640股计算,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股东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5865元/股。

十一、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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