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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证券代码:002815证券简称:崇达技术公告编号:2022-04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激励对象人数进行如下调整:授予价格由6.09元/股调整为5.78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77.40万股调整为1,333.00万股,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55名调整为227名(减少28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273.60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1、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资格,董事会同意取消拟向28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14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权益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3.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7名(减少28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273.60万股保持不变,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占2022年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7.03%,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2、授予价格的调整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仍处于转股期,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该方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所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P=6.09-0.31=5.78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进行相应的调整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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