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二年五月
5-1-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2年4月6日下发的《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请人会计师”、“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尽调报告中的含义相同;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1-1-3
目 录
问题1. .......................................................................................................................4
问题2. .......................................................................................................................4
问题3. ..................................................................................................................... 20
问题4. ..................................................................................................................... 35
问题5. ..................................................................................................................... 35
问题6. ..................................................................................................................... 65
问题7. ..................................................................................................................... 65
问题8. ..................................................................................................................... 80
问题9. ..................................................................................................................... 83
问题10. ................................................................................................................... 87
5-1-1-4
问题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投资的认定标准
项目 | 规定名称 | 认定标准 |
财务性投资 | 《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2016年3月) | 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2)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2020年2月) | 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 |
类金 |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 | 类金融业务包括: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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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规定名称 | 认定标准 |
融投资 | 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 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前六个月(即2021年7月26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从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况。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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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相关理财产品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较短,年化收益率通常在2%-4%之间,风险较低,且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实现本金赎回和收益兑付,实际收益率与约定收益率基本相符,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机构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天) | 截至目前是否已到期赎回 | 是否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4,000.00 | 2021-08-02 | 2021-11-03 | 93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08-02 | 2022-02-08 | 190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08-13 | 2021-09-17 | 35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1-08-20 | 2021-11-22 | 94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010.00 | 2021-08-27 | 2021-11-26 | 91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990.00 | 2021-08-27 | 2021-11-25 | 90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10.00 | 2021-08-30 | 2021-09-29 | 30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990.00 | 2021-08-30 | 2021-09-30 | 31 | 是 | 否 |
招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2021-09-08 | 2021-11-08 | 61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09-13 | 2021-12-17 | 95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4,000.00 | 2021-10-13 | 2022-01-14 | 93 | 是 | 否 |
招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1-10-14 | 2022-01-14 | 92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5,010.00 | 2021-11-01 | 2022-01-27 | 87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4,990.00 | 2021-11-01 | 2022-01-28 | 88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11-04 | 2021-12-09 | 35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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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天) | 截至目前是否已到期赎回 | 是否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7,033.00 | 2021-11-11 | 2022-02-14 | 95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1-11-11 | 2022-02-15 | 96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1-11-15 | 2021-12-21 | 36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11-16 | 2022-02-14 | 90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11-19 | 2022-02-17 | 90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10.00 | 2021-11-22 | 2021-12-27 | 35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490.00 | 2021-11-22 | 2021-12-28 | 36 | 是 | 否 |
招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11-22 | 2022-02-22 | 92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4,010.00 | 2021-11-26 | 2022-03-01 | 95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990.00 | 2021-11-26 | 2022-03-02 | 96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010.00 | 2021-12-03 | 2022-04-11 | 129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990.00 | 2021-12-03 | 2022-04-12 | 130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1-12-07 | 2022-03-08 | 91 | 是 | 否 |
工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12-07 | 2022-03-31 | 114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12-17 | 2022-03-28 | 101 | 是 | 否 |
中信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12-20 | 2022-01-24 | 35 | 是 | 否 |
中信银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2,822.00 | 2021-12-21 | 2022-01-18 | 28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10.00 | 2021-12-31 | 2022-02-24 | 55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490.00 | 2021-12-31 | 2022-02-25 | 56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2-01-04 | 2022-02-21 | 48 | 是 | 否 |
5-1-1-8
机构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天) | 截至目前是否已到期赎回 | 是否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10.00 | 2022-01-10 | 2022-04-11 | 91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2-01-10 | 2022-04-11 | 91 | 是 | 否 |
工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9,000.00 | 2022-01-28 | 2022-04-28 | 90 | 是 | 否 |
工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2-01-28 | 2022-04-28 | 90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9,000.00 | 2022-02-18 | 2022-04-29 | 70 | 是 | 否 |
中信银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480.00 | 2022-02-18 | 2022-02-23 | 5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1,000.00 | 2022-02-21 | 2022-05-05 | 73 | 是 | 否 |
农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2-02-24 | 2022-04-12 | 47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2-03-04 | 2022-04-06 | 33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2-03-04 | 2022-04-06 | 33 | 是 | 否 |
民生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2-03-08 | 2022-04-25 | 48 | 是 | 否 |
民生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2-03-09 | 2022-04-26 | 48 | 是 | 否 |
中信银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1,420.00 | 2022-03-12 | 2022-03-25 | 13 | 是 | 否 |
中信银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750.00 | 2022-03-30 | 2022-04-21 | 22 | 是 | 否 |
中信银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1,200.00 | 2022-04-02 | 2022-04-25 | 23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2-04-11 | 2022-05-09 | 28 | -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2-04-15 | 2022-05-09 | 24 | - | 否 |
中信银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3,900.00 | 2022-04-28 | 2022-05-27 | 29 | - | 否 |
中信银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850.00 | 2022-04-28 | 2022-05-27 | 29 | - | 否 |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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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形,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2021年末账面价值(万元) | 主要构成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386.56 | 期限较短、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否 |
2 | 其他应收款 | 4,180.65 | 应收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等 | 否 |
3 | 其他流动资产 | 17,724.71 | 待抵扣进项税、理财产品、出口保险费等 | 否 |
4 | 长期股权投资 | 42,139.52 | 持有的三德冠40%股权 | 否 |
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05.58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否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购买的理财产品,其他流动资产除购买的理财产品外,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账面价值 |
1、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的理财产品) | 76,386.56 |
2、其他流动资产 | 17,724.71 |
其中:购买的理财产品 | 10,046.47 |
待抵扣进项税金 | 7,144.52 |
出口保险、培训费及其他 | 533.7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风险较低,投资期限均在190天以内,期限较短,年化收益率通常在
5-1-1-10
2%-4%之间,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也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机构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天) | 截至目前是否已到期赎回 | 是否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08-02 | 2022-02-08 | 190 | 是 | 否 |
交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4,000.00 | 2021-10-13 | 2022-01-14 | 93 | 是 | 否 |
招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1-10-14 | 2022-01-14 | 92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5,010.00 | 2021-11-01 | 2022-01-27 | 87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4,990.00 | 2021-11-01 | 2022-01-28 | 88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7,033.00 | 2021-11-11 | 2022-02-14 | 95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1-11-11 | 2022-02-15 | 96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11-16 | 2022-02-14 | 90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11-19 | 2022-02-17 | 90 | 是 | 否 |
招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11-22 | 2022-02-22 | 92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4,010.00 | 2021-11-26 | 2022-03-01 | 95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990.00 | 2021-11-26 | 2022-03-02 | 96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010.00 | 2021-12-03 | 2022-04-11 | 129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990.00 | 2021-12-03 | 2022-04-12 | 130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1-12-07 | 2022-03-08 | 91 | 是 | 否 |
工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12-07 | 2022-03-31 | 114 | 是 | 否 |
兴业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12-17 | 2022-03-28 | 101 | 是 | 否 |
中信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1,000.00 | 2021-12-20 | 2022-01-24 | 35 | 是 | 否 |
5-1-1-11
机构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天) | 截至目前是否已到期赎回 | 是否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
中信银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1,622.00 | 2021-12-21 | 2022-01-18 | 28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510.00 | 2021-12-31 | 2022-02-24 | 55 | 是 | 否 |
中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结构性存款) | 2,490.00 | 2021-12-31 | 2022-02-25 | 56 | 是 | 否 |
(二)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2021年末账面余额 |
应收出口退税 | 2,875.41 |
押金保证金及代扣代缴款 | 1,026.21 |
备用金及其他 | 535.74 |
合计 | 4,437.36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等,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2,139.52万元,系持有的三德冠40%股权。三德冠主要从事柔性电路板(FPC)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消费电子、计算机和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投资三德冠有利于开拓FPC布局,快速拓展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获得京东方等知名客户资源,并通过采购渠道、客户渠道、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的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对三德冠的股权投资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105.58万元,系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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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形,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54,388.09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 | 365,065.83 | 200,000.00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公司现有的资金量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扩大高多层板、HDI板的产能,改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的有关规定,明确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定义;
2、取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协议,了解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3、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检查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4、获取并查阅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理财产品购买明细及相关合同,核查理财产品是否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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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6、获取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确认其是否从事金融活动或类金融业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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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3.84亿元。截至2021年9月使用比例为58%。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前次募集资金最新的使用进度,与披露进度是否存在差异,是否按计划投入;剔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比例。(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前次募集资金最新的使用进度,与披露进度是否存在差异,是否按计划投入;剔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一)前次募集资金最新的使用进度,与披露进度是否存在差异,是否按计划投入
1、前次募集资金最新的使用进度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57.86万元,其中100,000.00万元用于投入“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项目,38,357.8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最新的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实际投入金额 | 使用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 | 100,000.00 | 60,052.04 | 60.05% | 2022-12-31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8,357.86 | 38,382.81 | 100.70% | 2020-11-30 |
合计 | 138,357.86 | 98,434.86 | 71.15% | - |
注: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鉴证。
2、与披露进度是否存在差异,是否按计划投入
截至2022年3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项目尚在建设中。根据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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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预计2022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0,052.04万元,使用进度为60.05%,项目进度符合预期。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披露的实施进度一致,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不存在项目重大延期或变更情况,亦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剔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剔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累计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0,052.04万元,使用进度为60.05%。
二、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的对比如下:
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 | 前次募投项目 |
项目名称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 |
建设内容 | 新建印制电路板生产厂房2栋及配套设施,购置相应设备 | 新建印制电路板生产厂房1栋及配套设施,购置相应设备 |
投资总额 | 365,065.83万元 | 136,641.51万元 |
实施主体 | 珠海崇达 | 珠海崇达 |
实施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 | 广东省珠海市 |
建设期 | 2年 | 2年 |
建设进度 | 建设期2年,经过产能逐步爬坡阶段,第5年完全达产 | 2021年第二季度部分试产,同时按计划投入建设,预计2022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主要产品 | 高多层板、HDI板 | 多层刚性板 |
工艺技术 | 定位于高端板产品(八层以上高多层板、HDI板),工艺技术难度较大 | 定位于中低端板产品(普通多层板,以四层板、六层板为主),工艺技术难度较低 |
设计产能 | 年产108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和42万平方米HDI板 | 年产270万平方米多层刚性板 |
应用领域 | 主要应用于通信、服务器、智能手机、 | 主要应用于安防、光电、电脑、汽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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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 | 前次募投项目 |
消费电子等领域 | 子等领域 |
注:前次募投项目还包括补充流动资金,上表未纳入比较。前次募投项目定位于多层刚性板,以四层板、六层板的普通多层板为主,工艺技术难度相对较低;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产品产能和前次募投项目产能基础上,基于公司大客户、大批量的战略转型需要和高端PCB板的市场旺盛需求而规划。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定位于高端板产品,包括高多层板、HDI板,主要应用于通信、服务器、智能手机、消费电子等领域。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相比,主要产品类型有所差别,且项目定位和预期目标不同,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
(二)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前次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投入,推进建设,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重叠较少
前次募投项目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0,052.04万元,使用进度为60.05%,2021年第二季度部分试产,产能释放顺利,同时正在按计划投入、推进建设,预计2022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募投项目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主要定位于高端板产品,包括高多层板、HDI板,主要应用于通信、服务器、智能手机、消费电子等领域,主要产品类型有所差别,且项目定位和预期目标不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2年,经过产能逐步爬坡阶段,第5年完全达产,与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重叠较少。
2、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需要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印制电路板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致力于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发展背景下,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对网络传输速率、时延和可靠性,以及设备连接密度、流量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通信基站、服务器及智能终端的海量需求为电子信息产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在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趋势驱动下,PCB产业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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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于5G通信、汽车电子以及消费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的迅速发展,全球PCB行业稳步增长,且全球PCB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国内市场PCB需求增长较快,国内PCB企业迎来黄金发展阶段。随着下游客户需求逐渐增大,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面临无法满足下游企业订单需求的风险。若没有足够的场地及相关设备用于产品的生产,公司一方面将面临大客户订单流失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使公司失去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的机会。
因此,在保持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情况下,公司亟需进一步积极扩大产能、完善和提高服务客户能力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深耕PCB行业,利用在通信、医疗仪器、工业控制、安防电子等PCB需求领域的既有优势,以成本领先和技术领先为前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推进“大客户、大批量”的战略转型。
3、扩大高端板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
由于国内PCB行业起步较晚,大部分企业工艺技术水平不高,能形成规模化、稳定、可靠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较少,因此高端产品产能增长有限,下游客户当前主要采用台资或外资厂商的产品,国产自给率较低。但随着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端PCB板的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国内高端PCB产能不足的现状与国内下游蓬勃发展的市场需求相矛盾,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广阔。
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技术及研发优势,已具有能够规模化、稳定、可靠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主要产品类型覆盖双面板、高多层板、HDI板、厚铜板、背板、软硬结合板、埋容板、立体板、铝基板、高频板等。但由于受到场地及产能的限制,公司高端PCB板的产能已不能满足高端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亟需进一步扩大高端产品的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扩大高多层板、HDI板的产能,改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4、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PCB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产品技术、品牌建设、客户资源、成本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优势,也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PCB板生产企业,并具备了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根据Prismark统计,公司2021年在全球PCB百强企业排名第25位。根据CPCA统计,公司2020年在中国电路板百强企业排名第16位,内资企业排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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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位。公司所处的印制电路板行业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壁垒之一就是资金和规模壁垒,一方面下游客户为保证供货稳定性,要求印制电路板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产能规模;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工序繁多,从原材料投放到成品出库经历数十道工序,需运用多种大型设备和生产线,同时无尘车间、技术研发等亦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行业内公司均进行了持续性的产能扩张,形成规模效应,满足下游客户不断扩大的产能需求,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近几年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能够持续产生现金净流入,考虑正常的营运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需求等后,如果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形成的净现金流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所需的周期过长,不利于公司建立先发优势,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扩张。因此,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抢占未来市场先机、巩固自身竞争优势,公司有必要通过本次权益性融资方式进行扩产。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同时通过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的建设,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公司产品国际竞争力,为公司实现成为世界一流电子电路制造企业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获取并检查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相关交易凭证,复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2、查阅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和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规划、实施进展,分析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投入;
3、获取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两次募投项目的差异,核查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4、访谈公司管理层,并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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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最新的使用进度符合预计进度,与披露进度不存在差异,前次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截至2022年3月31日,剔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60.05%;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复建设情况,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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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用于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2)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3)结合下游客户、在手订单、市场容量、竞争对手、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4)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5)本次募投投资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 | 365,065.83 | 200,000.00 |
(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365,065.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9,240.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61.27万元、预备费13,304.0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159.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别 | 投资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一 | 工程费用 | 329,240.74 | 90.19% |
1 | 建筑工程费 | 140,476.18 | 38.48% |
2 | 设备购置费 | 185,063.30 | 50.69% |
3 | 安装工程费 | 3,701.27 | 1.01%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361.27 | 0.92% |
三 | 预备费 | 13,304.08 | 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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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投资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19,159.73 | 5.25% |
合计 | 365,065.83 | 100.00% |
(二)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测算依据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公司提供的建设规划及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型号、价格等有关资料,同时参考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等规范性文件。
2、测算过程
(1)工程费用
①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厂房、综合仓库、宿舍楼等土建及装修工程,单位造价系根据市场价格和历史经验进行估算,建筑工程投资金额合计为140,476.1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面积(m2) | 单价(万元/m2) | 金额(万元) |
1 | 生产厂房 | 272,000.00 | 0.40 | 108,800.00 |
2 | 综合仓库 | 33,000.00 | 0.38 | 12,540.00 |
3 | 宿舍楼 | 35,000.00 | 0.35 | 12,250.00 |
4 | 门卫 | 105.00 | 0.30 | 31.50 |
5 | 连廊 | 620.00 | 0.28 | 173.60 |
6 | 室外工程 | - | - | 6,681.08 |
合计 | - | - | 140,476.18 |
②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价格系根据掌握的价格资料以及设备生产厂家的报价估算,设备购置投资金额为185,063.3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金额(万元) |
激光钻孔机 | 112 | 38,256.00 |
六轴钻孔机 | 355 | 21,145.80 |
测试机 | 119 | 13,005.00 |
VCP电镀 | 8 | 10,000.00 |
压机 | 30 | 7,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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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金额(万元) |
VCP填孔 | 5 | 7,500.00 |
LDI曝光机 | 10 | 6,831.00 |
锣机 | 92 | 6,423.00 |
PTH | 3 | 4,500.00 |
内层曝光 | 7 | 4,450.00 |
DI曝光机 | 4 | 4,100.00 |
图电龙门脉冲 | 2 | 2,600.00 |
水平沉铜线 | 3 | 2,534.40 |
盲孔AOI | 6 | 2,190.00 |
贴合机 | 53 | 2,112.00 |
背钻机 | 35 | 2,047.50 |
填孔电镀 | 2 | 1,972.00 |
内层DES | 6 | 1,921.00 |
外层AOI | 6 | 1,887.00 |
外层DES | 5 | 1,779.60 |
内层AOI | 7 | 1,738.00 |
切割机 | 20 | 1,600.00 |
塞孔机 | 11 | 1,580.00 |
OPE | 5 | 1,500.00 |
丝印机 | 11 | 1,326.00 |
AVI检查机 | 11 | 1,302.00 |
棕化线 | 7 | 1,300.00 |
成型线 | 22 | 1,254.00 |
X-ray打靶机 | 7 | 1,144.00 |
其他 | - | 29,305.00 |
合计 | - | 185,063.30 |
③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设备安装工程费为3,701.27万元,按设备购置费用的2%估算。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361.27万元,主要包括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系根据项目经验及有关规定进行估算。
(3)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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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为13,304.08万元,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4%估算,主要系预留的项目执行中的设备、材料涨价预备和其他不可预见开支。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系预留的项目投产后运营周转所需增量流动资金,按预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估算,本项目投产后预计需投入流动资金19,159.73万元。
(三)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的各项投资中,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系工程建设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系预留费用,不属于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金额为332,602.01万元,占比91.1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均用于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序号 | 项目类别 | 投资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是否资本性支出 |
一 | 工程费用 | 329,240.74 | 90.19% | 是 |
1 | 建筑工程费 | 140,476.18 | 38.48% | 是 |
2 | 设备购置费 | 185,063.30 | 50.69% | 是 |
3 | 安装工程费 | 3,701.27 | 1.01% | 是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361.27 | 0.92% | 是 |
三 | 预备费 | 13,304.08 | 3.64% | 否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19,159.73 | 5.25% | 否 |
合计 | 365,065.83 | 100.00% | - |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其中:建设投资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合计 |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 | 365,065.83 | 138,362.44 | 207,543.65 | 345,906.09 |
本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随项目建设有序投入,项目建设实施计划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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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建设期第一年 | 建设期第二年 | ||||||||||||||||||||||
1-3月 | 4-6月 | 7-9月 | 10-12月 | 1-3月 | 4-6月 | 7-9月 | 10-12月 | ||||||||||||||||||
1 | 初步设计及审批 | ||||||||||||||||||||||||
2 | 设备考察、谈判、签约 | ||||||||||||||||||||||||
3 | 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 ||||||||||||||||||||||||
4 | 施工招标及报建 | ||||||||||||||||||||||||
5 | 土建施工、装修 | ||||||||||||||||||||||||
6 | 室外工程施工 | ||||||||||||||||||||||||
7 | 建筑工程验收 | ||||||||||||||||||||||||
8 | 设备制造、运输 | ||||||||||||||||||||||||
9 | 设备安装调试 | ||||||||||||||||||||||||
10 | 试运行 | ||||||||||||||||||||||||
11 | 竣工验收 |
(二)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1月26日)前,募投项目尚未开始投入,故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三、结合下游客户、在手订单、市场容量、竞争对手、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一)下游客户资源丰富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余年,以快速响应、品质可靠、价格合理等综合优势,逐渐积累了数量众多的优质客户资源,与PCB行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深入推动行业大客户销售策略,加强与世界500强及下游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其中5G客户方面,公司合作的主要客户有中兴、烽火通信、康普(CommScope)、高意(II-VI)、安费诺(Amphenol)、Intel、华勤等。在5G通讯之外,公司合作的大客户还包括:ABB、施耐德(Schneider)、博世(Bosch)、海康威视、大华科技、京东方(BOE)、新华三(H3C)、松下(panasonic)、Preh均胜、雅达(ASTEC)、伟创力(Flextronics)、捷普(Jabil)、歌尔股份等各行业领先企业。公司客户储备数量丰富,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企业,且新行业、新客户的开发能力较强,能够有效消化新增产能。
(二)在手订单较为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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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行业内通常的销售与生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下游客户客户通常按需下单,订单周期相对较短。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产品在手订单金额为16.05亿元,其中高多层板和HDI板在手订单金额为7.96亿元,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同时,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和达产,公司亦将积极开拓市场,获得相应订单,市场需求能够消化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新增产能。
(三)市场需求攀升,行业空间广阔
1、PCB市场稳步发展
在当前云计算、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4.0等应用场景的加速演变下,PCB行业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Prismark统计,2021年全球PCB产业产值为804.49亿美元,同比增长23.35%;2021至2026年预计将以4.77%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6年全球PCB行业产值将达到1,015.59亿美元,中国大陆PCB产值将持续占据全球50%以上市场份额。
2012-2026年PCB产值及增长情况预计
数据来源:Prismark
2、高多层板、HDI板等高端产品市场需求旺盛
随着电子电路行业技术迅速发展,元器件的片式化和集成化应用日益广泛。通信是PCB最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通信领域的PCB需求分为通信设备和移动终端,通信设备的PCB需求以多层板为主,移动终端的PCB需求以HDI板、挠性板和封装基板为主。5G时代的到来激发了通信设备和移动终端等市场的巨大需求,同时对PCB板的高密度化要求更加突出,高多层板、HDI板、挠性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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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装基板等高端PCB产品逐渐占据PCB市场的主导地位。根据Prismark统计,2021年全球高多层板、HDI板产值分别为123.61亿美元、117.91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全球产值将分别增长至152.53亿美元、150.12亿美元,市场空间广阔。一方面,5G作为支撑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新型基础设施,商用步伐不断加快,2019年6月,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四家运营商发放5G商用牌照,我国5G商用迈出了关键一步。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1年11月,我国5G基站超139.6万个,5G手机终端连接数达4.97亿户,未来几年,5G基站建设数量将大幅增长。随着5G技术的应用和不断推进,通信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更新换代建设,为PCB市场尤其是高多层板带来新的市场机遇。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预计2020年5G将带动约4,840亿元的直接产出和1.2万亿元的间接产出,到2030年5G带动的直接产出和间接产出将分别达到6.3万亿元和10.6万亿元,两者年均复合增速分别为29%和24%。
另一方面,新冠疫情促使全社会数字化进程向各个领域加速渗透,远距工作、居家学习等成为新生活常态,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市场需求旺盛,5G正式商用带来的换机潮亦推动智能手机需求增长。同时,指纹识别、3D Touch、全面屏、双摄、人脸识别、折叠屏等智能手机创新点不断涌现,各大手机品牌商通过不断创新、丰富产品功能、优化使用体验激发消费者换机需求。随着智能手机功能集成需求越来越大,功能模块越来越多,单机所需PCB尤其是高端PCB的价值越来越高,未来移动终端领域的PCB产品需求仍将是PCB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之一,HDI板未来增长空间广阔。
(四)高端产品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具有独特竞争优势
由于国内PCB板生产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工艺技术水平不高,能形成规模化、稳定、可靠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较少,因此高端产品产能增长有限,下游客户当前主要采用台资或外资厂商的产品,国产自给率较低。但随着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端PCB板的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国内高端PCB产能不足的现状与国内下游蓬勃发展的市场需求相矛盾,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广阔。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产品技术、品牌建设、客户资源、成本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优势,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PCB板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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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强的生产技术及研发优势,并具备了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根据Prismark统计,公司2021年在全球PCB百强企业排名第25位。根据CPCA统计,公司2020年在中国电路板百强企业排名第16位,内资企业排名第5位。
(五)现有产能无法满足高端板产品的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7.17%、91.07%和84.38%,处于较高水平,交付旺季时产能较为紧缺。随着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端PCB板的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
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技术及研发优势,已具有能够规模化、稳定、可靠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主要产品类型覆盖双面板、高多层板、HDI板、厚铜板、背板、软硬结合板、埋容板、立体板、铝基板、高频板等。由于受到场地及产能的限制,公司高端PCB板的产能已不能满足高端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亟需进一步扩大高端产品的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
(六)继续加大现有业务开拓力度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余年,凭借着专业的市场定位以及多年技术与经验的沉淀形成了独特、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快速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在保持海外市场优势的基础上,随着国内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医疗仪器、安防电子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建设国内销售团队和营销服务网络,深入推动“大客户、大批量”销售战略,加强与世界500强及下游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
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呈现客户数量多、客户和订单较为分散的特点。未来公司将在现有客户资源基础之上,提升产品质量,不断开发新客户、不断增加老客户的采购比例,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端产品的收入金额及占比,进一步拓展中大批量订单占比,带动公司整体收入规模持续增加,从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
综上所述,PCB行业空间广阔,具有足够的市场空间消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储备,具有较强的生产技术及研发优势,可以顺利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新增产能的消化。
四、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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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启动后的第3年、第4年达产率分别为50%、80%,计划在第5年完全达产。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10年,根据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07%,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8.07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的销售收入按产品预计销量乘以销售单价得出。各年度的产量根据项目规划产能与达产率确定,预计销量与产量相等。在产品销售单价方面,公司参考报告期内同类产品价格及变动趋势,对产品单价进行估计,并设计投产后产品价格按每年3%的降幅下调。上述指标的选取审慎、合理,具体如下:
项目 | 计算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销量(万m2) | - | - | 75.00 | 12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单价(元/m2) | - | - | 2,888.00 | 2,801.36 | 2,717.32 | 2,635.80 | 2,556.73 | 2,480.02 | 2,405.62 | 2,333.45 |
营业收入(万元) | - | - | 216,600.00 | 336,163.20 | 407,597.88 | 395,369.94 | 383,508.85 | 372,003.58 | 360,843.47 | 350,018.17 |
2、营业成本测算
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制造费用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直接材料 | - | - | 112,632.00 | 174,804.86 | 211,950.90 | 205,592.37 | 199,424.60 | 193,441.86 | 187,638.61 | 182,009.45 |
直接人工 | - | - | 20,376.00 | 20,376.00 | 20,376.00 | 20,376.00 | 20,376.00 | 20,376.00 | 20,376.00 | 20,376.00 |
制造费用 | - | - | 52,476.03 | 58,454.19 | 62,025.93 | 61,414.53 | 60,821.48 | 58,513.02 | 55,788.51 | 55,247.25 |
合计 | - | - | 185,484.03 | 253,635.06 | 294,352.82 | 287,382.90 | 280,622.07 | 272,330.88 | 263,803.12 | 257,632.70 |
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包括覆铜板、半固化片、氰化金钾、铜箔和铜球等,参考公司现有同类产品的直接材料占营业收入比例,直接材料按营业收入的52%测算。本项目新增人员数量根据项目产能规划确定,平均年薪根据公司现有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并参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珠海市薪资水平确定。本项目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摊销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其中折旧摊销费系根据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测算,修理费按折旧摊销费的30%测算。上述指标的选取审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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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间费用测算
本项目期间费用根据公司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并结合未来经营策略及发展趋势确定,期间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按13%测算,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合计占销售收入比例较为一致,本项目期间费用估算审慎、合理。
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 | 报告期平均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期间费用率 | 13.00% | 13.84% | 10.85% | 14.78% | 15.90% |
4、项目具体效益情况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1 | 营业收入(万元) | 378,223.65 | 达产年平均 |
2 | 净利润(万元) | 37,688.70 | 达产年平均 |
3 | 销售毛利率 | 27.02% | 达产年平均 |
4 | 销售净利率 | 9.96% | 达产年平均 |
5 | 内部收益率(税后) | 10.07% | - |
6 |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 8.07 | 含建设期 |
(二)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1、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截至2021年末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1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 | 年均净利润17,296.60万元 | 4,195.24 | - | - | 4,195.24 | 不适用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效益为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的效益,前次募投项目“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预计2022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次募投项目2021年度实现效益4,195.24万元,系部分已完工产线实现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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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07%,低于前次募投项目的12.41%,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分别为27.02%、
9.96%,低于前次募投项目的28.26%、13.09%。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
2、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比较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测算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公司在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技术能力、研发进展和市场推广进度等因素,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近年来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融资方式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内部收益率(税后) | 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
深南电路 | 2019年可转债 | 数通用高速高密度多层印制电路板投资项目(二期) | 124,578.00 | 11.11% | 7.19 |
2021年非公开 | 高阶倒装芯片用IC载板产品制造项目 | 201,627.00 | 13.00% | 7.50 | |
景旺电子 | 2020年可转债 |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年产1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 | 181,891.39 | 12.76% | 7.88 |
胜宏科技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 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 298,946.52 | 19.49% | 6.27 |
超声电子 | 2020年可转债 |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 | 158,000.00 | 15.36% | 7.79 |
兴森科技 | 2020年可转债 |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刚性电路板项目 | 50,443.80 | 10.21% | 7.17 |
2021年非公开 | 宜兴硅谷印刷线路板二期工程项目 | 157,966.52 | 16.53% | 7.13 | |
广州兴森集成电路封装基板项目 | 36,227.44 | 8.76% | 7.09 | ||
生益电子 | 2021年IPO | 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 | 207,215.04 | 20.16% | 6.34 |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 127,927.12 | 15.66% | 7.14 | ||
平均值 | - | 14.30% | 7.15 | ||
崇达技术 | 本次非公开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 | 365,065.83 | 10.07% | 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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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高多层板和HDI板两类产品,在生产工艺、流程上具有一定的差异,生产线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为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和运营效率,高多层板和HDI板生产线分设在2栋生产厂房中,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基建工程规模相对较大。如上表所示,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内部投资收益率和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较为谨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合理。
(三)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具体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产业政策等综合因素做出的。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未来不排除受资金筹措、材料及设备供应延迟,市场需求变动或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可能延迟,进而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2、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将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严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但如果募投项目市场拓展不足,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同时,无法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近年来,在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浪潮的推动下,印制电路板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龙头企业集中,同行业上市公司积极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产能,以积累竞争优势、扩大经营规模、筑高行业门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的产能将得到一定幅度提升,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若出现市场开拓滞后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存在无法及时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4、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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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本次募投投资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投资总额为365,065.83万元,达产后将新增年产108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和42万平方米HDI板的产能。前次募投项目主要为“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136,641.51万元,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多层刚性板270万平方米的产能规模。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额增幅较大,主要系:
(一)本次募投项目基建工程规模较大
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规划建设3栋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高多层板和HDI板两类产品,由于高多层板和HDI板在生产工艺、流程上具有一定的差异,两类产品所需设备亦有所不同,两类产品的生产线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规划,为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和运营效率,高多层板和HDI板生产线分设在2栋生产厂房中,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基建工程规模较前次募投项目有所增加。
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 | 前次募投项目 |
项目名称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 |
基建内容 | 新建印制电路板生产厂房2栋及配套设施 | 新建印制电路板生产厂房1栋及配套设施 |
建筑工程费 | 140,476.18万元 | 43,215.35万元 |
建筑面积 | 340,725.00m2 | 127,905.00m2 |
(二)本次募投项目定位高端板产品,设备投资规模较大
由于国内PCB板生产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工艺技术水平不高,能形成规模化、稳定、可靠生产高端产品的企业较少,因此高端产品产能增长有限。但随着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端PCB板的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技术及研发优势,已具有能够规模化、稳定、可靠生产高端产品的能力,主要产品类型覆盖双面板、高多层板、HDI板、厚铜板、背板、软硬结合板、埋容板、立体板、铝基板、高频板等。但由于受到场地及产能的限制,公司高端PCB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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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已不能满足高端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亟需进一步扩大高端产品的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定位8层以上高多层板、HDI板,达产后将新增年产108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和42万平方米HDI板的产能,设备精密度要求较高,激光钻孔机、六轴钻孔机等设备投入规模较大。而前次募投项目定位于普通多层板产品,以四层板、六层板为主,工艺技术难度相对较低,设备投资规模相对较小。本次募投项目设备投资总额为185,063.30万元,设备投资明细详见本题之“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之“(二)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与预计年营业收入相匹配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与预计年营业收入较为匹配,投入产出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近年来募投项目基本一致。
公司名称 | 融资方式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投入产出比 |
深南电路 | 2019年可转债 | 数通用高速高密度多层印制电路板投资项目(二期) | 124,578.00 | 151,076.00 | 1.21 |
景旺电子 | 2020年可转债 |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年产1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 | 181,891.39 | 219,000.00 | 1.20 |
胜宏科技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 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 298,946.52 | 436,500.00 | 1.46 |
超声电子 | 2020年可转债 |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 | 158,000.00 | 144,780.00 | 0.92 |
兴森科技 | 2020年可转债 |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刚性电路板项目 | 50,443.80 | 59,513.40 | 1.18 |
2021年非公开 | 宜兴硅谷印刷线路板二期工程项目 | 157,966.52 | 192,000.00 | 1.22 | |
广州兴森集成电路封装基板项目 | 36,227.44 | 31,200.00 | 0.86 | ||
生益电子 | 2021年IPO | 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 | 207,215.04 | 191,411.50 | 0.92 |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 127,927.12 | 112,892.84 | 0.88 | ||
平均值 | - | -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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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融资方式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投入产出比 |
崇达技术 | 本次非公开 |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 | 365,065.83 | 378,223.65 | 1.04 |
【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并复核了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资本性支出情况,复核了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依据和过程,分析其谨慎性和合理性;
2、查阅了行业研究报告,获取了公司产能、产量、销量数据和在手订单情况,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产能消化情况;
3、获取了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情况和实际效益情况,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效益的可实现性;
4、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分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合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均用于资本性支出;
2、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合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可行,具有可实现性;
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谨慎、合理,相关风险披露充分;
5、本次募投投资额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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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通过国外和国内两个渠道进行销售,且外销比例均超过60%以上。请申请人:(1)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业绩增长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2)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是否发生较大变动;(3)境外收入分销售国家/地区的明细,并说明报告期内外销比例整体下降较多的原因;
(4)结合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结合价格、成本、产品结构等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资产是否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性及应对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续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业绩增长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一)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2,745.08万元、436,771.46万元和599,576.95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增加64,026.38万元、162,805.49万元,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7.18%、37.27%,营业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主要系PCB行业产值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公司全面推行目标行业大客户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客户拓展,并完成普诺威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1、PCB行业产值保持稳定增长,受益于完整的电子产业链优势和下游领域需求的稳步增长,我国PCB企业规模持续保持增长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近几年,印制电路板的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根据Prismark的统计,2018年至2021年,全球PCB行业总产值由623.96亿美元增长至804.49亿美元,我国PCB行业总产值分别为327.02亿美元增长至436.16亿美元。
受益于中国在劳动力成本、生产制造环境、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显著优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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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产业的完整产业链优势,全球印制电路板产业产能持续向中国转移。根据Prismark统计,中国作为全球PCB行业的最大生产国,中国大陆占全球PCB行业总产值的比例由2008年31.18%上升至2021年的54.22%。
全球PCB市场产值分布及变化
单位:亿美元
地区和国家 | 2008年 | 2021年 | ||
产值 | 比例 | 产值 | 比例 | |
美洲 | 44.84 | 9.30% | 32.61 | 4.05% |
欧洲 | 32.08 | 6.65% | 20.53 | 2.55% |
日本 | 101.86 | 21.12% | 73.08 | 9.08% |
中国大陆 | 150.37 | 31.18% | 436.16 | 54.22% |
亚洲(除中国大陆、日本) | 153.15 | 31.75% | 242.12 | 30.10% |
总计 | 482.30 | 100.00% | 804.49 | 100.00% |
数据来源:Prismark
2、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浪潮的推动下,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集中从行业竞争格局来看,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的浪潮下,中小企业无法投入巨额资金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产值效率显著低于头部企业;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保运营成本逐渐提高,中小企业面临着较大的退出压力。另外,随着下游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的持续开发及快速转化,PCB企业必须拥有强大的资金及技术研发实力,以及大规模组织生产、统一供应链管理的能力,才能不断满足大型品牌客户对供应商技术研发、品质管控和及时供货的要求。
因此,在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浪潮的推动下,PCB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根据Prismark统计,2021年全球前40大PCB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为74.70%;我国PCB行业龙头企业亦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产能,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市场份额向龙头企业集中趋势明显,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增速普遍高于行业增长率,具体详见本小题回复之“(二)业绩增长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相关内容。
3、公司加大内销客户拓展,内销收入增长较快
在保持海外市场优势的基础上,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建设国内销售团队和营销服务网络,深入推动行业大客户销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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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G网络全面布局,我国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应用蓬勃发展且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的背景下,公司利用在通信、医疗仪器、工业控制、安防电子等PCB需求领域的既有优势,以成本领先和技术领先为前提,全面推行目标行业(通信、工控、汽车电子、军工/航空航天等)大客户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空间,国内大客户的批量订单逐步释放,中兴通讯、歌尔股份、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优质国内客户收入增长较快。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销售收入分别为98,371.86万元、155,594.11万元和200,108.01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较上年度增长57,222.25万元、44,513.91万元,收入增长率分别为58.17%、28.61%,内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4、2021年海外市场景气度有所回暖,外销收入增长较快
2021年,海外市场景气度有所回暖,中国PCB进出口额分别回升到122.79亿美元和208.42亿美元,顺差升高至85.63亿美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出口额同比增长38.00%。
中国PCB进出口情况 |
单位:亿美元 |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
在此背景下,2021年度,Palpilot International Corp.、NCAB Group、FinelineGlobal PTE LTD.等长期合作客户需求有所增长,公司实现外销收入367,853.03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103,876.77万元,外销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5、完成普诺威收购,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普诺威主要从事IC载板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20年10月取得普诺威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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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0年度、2021年度,普诺威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171.54万元、49,734.09万元。
(二)业绩增长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根据Prismark的统计,2020年度、2021年度,我国PCB行业总产值分别为
350.09亿美元、436.16亿美元,较上年度分别增长6.43%、24.59%,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印制电路板的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整体销售收入增速较快,市场份额向大型、优秀的PCB生产企业集中,公司业绩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2020年度、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鹏鼎控股 | 11.60% | 12.16% |
深南电路 | 20.19% | 10.23% |
沪电股份 | -0.55% | 4.65% |
景旺电子 | 34.95% | 11.55% |
胜宏科技 | 32.72% | 44.15% |
超声电子 | 30.23% | 6.75% |
兴森科技 | 24.92% | 6.07% |
生益电子 | 0.38% | 17.35% |
奥士康 | 52.38% | 27.89% |
博敏电子 | 26.39% | 4.35% |
世运电路 | 48.23% | 3.98% |
依顿电子 | 12.54% | -17.59% |
中京电子 | 25.87% | 11.48% |
广东骏亚 | 32.01% | 40.32% |
平均值 | 25.13% | 13.10% |
中位值 | 26.13% | 10.85% |
崇达技术 | 37.27% | 17.18% |
崇达技术(剔除普诺威) | 28.59% | 14.72% |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PCB行业产值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公司全面推行目标行业大客户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客户拓展,并完成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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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威收购,公司业绩增长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二、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是否发生较大变动报告期各期,公司直销收入、经销收入占比分别约为70%、30%,收入占比较为稳定,报告期内销售模式未发生显著变化,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销模式 | 403,101.23 | 70.97% | 291,035.15 | 69.37% | 241,844.32 | 67.78% |
经销模式 | 164,859.81 | 29.03% | 128,535.21 | 30.63% | 114,950.13 | 32.22% |
合计 | 567,961.04 | 100.00% | 419,570.36 | 100.00% | 356,794.4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收入及销售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当期经销模式收入的比例 |
2021年度 | 1 | NCAB Group | 33,040.98 | 20.04% |
2 | Fineline Global PTE LTD. | 19,743.99 | 11.98% | |
3 | ICAPE Group | 18,116.93 | 10.99% | |
4 | Würth Elektronik GmbH & Co. KG | 7,410.26 | 4.49% | |
5 | Suntech Circuits, Inc | 6,905.39 | 4.19% | |
合计 | 85,217.55 | 51.69% | ||
2020年度 | 1 | NCAB Group | 21,971.68 | 17.09% |
2 | Fineline Global PTE LTD. | 14,302.25 | 11.13% | |
3 | ICAPE Group | 14,244.35 | 11.08% | |
4 | 深圳市瑞昇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 5,981.99 | 4.65% | |
5 | LINKAGE TECHNOLOGIES, INC | 5,466.42 | 4.25% | |
合计 | 61,966.69 | 48.21% | ||
2019年度 | 1 | NCAB Group | 17,791.87 | 15.48% |
2 | Fineline Global PTE LTD. | 13,527.80 | 11.77% | |
3 | ICAPE Group | 12,903.97 | 11.23% | |
4 | Suntech Circuits, Inc | 5,699.05 | 4.96% | |
5 | Flatfield Hong Kong Limited | 5,477.03 | 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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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当期经销模式收入的比例 |
合计 | 55,399.72 | 48.19% |
如上表所示,公司前五名经销商中,NCAB Group、Fineline Global PTE LTD.、ICAPE Group在报告期各期均为公司前三名经销商客户,合计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38.47%、39.30%和43.01%,公司主要经销商较为稳定。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介 |
1 | NCAB Group | 成立于1993年,全球知名PCB贸易商,总部位于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NCAB.ST,2021年营业收入为3.75亿美元。 |
2 | Fineline Global PTE LTD. | 成立于2011年,注册于新加坡,兴森科技全资子公司,在全球范围经营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2021年营业收入为12.89亿元。 |
3 | ICAPE Group(艾佳普集团) | 成立于1999年,全球知名PCB贸易商,总部位于法国,2020年营业收入为1.25亿欧元。 |
三、境外收入分销售国家/地区的明细,并说明报告期内外销比例整体下降较多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按销售国家/地区划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区域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一、外销 | 367,853.03 | 64.77% | 263,976.26 | 62.92% | 258,422.59 | 72.43% |
1、亚洲(中国大陆除外) | 132,682.35 | 23.36% | 95,191.07 | 22.69% | 95,150.38 | 26.67% |
其中:中国香港 | 51,533.81 | 9.07% | 36,145.03 | 8.61% | 38,568.77 | 10.81% |
泰国 | 13,032.24 | 2.29% | 10,284.90 | 2.45% | 10,387.15 | 2.91% |
2、美洲 | 95,498.81 | 16.81% | 74,007.53 | 17.64% | 72,850.98 | 20.42% |
其中:美国 | 89,477.69 | 15.75% | 66,168.03 | 15.77% | 64,174.88 | 17.99% |
3、欧洲 | 139,671.86 | 24.59% | 94,777.66 | 22.59% | 90,421.23 | 25.34% |
其中:德国 | 45,620.29 | 8.03% | 24,292.60 | 5.79% | 21,906.27 | 6.14% |
荷兰 | 16,318.61 | 2.87% | 8,687.68 | 2.07% | 7,419.54 | 2.08% |
法国 | 14,006.71 | 2.47% | 12,554.03 | 2.99% | 10,595.42 | 2.97% |
二、内销 | 200,108.01 | 35.23% | 155,594.11 | 37.08% | 98,371.86 | 27.57% |
合计 | 567,961.04 | 100.00% | 419,570.36 | 100.00% | 356,794.45 | 100.00% |
(一)2020年公司外销收入保持增长,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内销收入增长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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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58,422.59万元、263,976.26万元,外销收入保持增长趋势,外销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内销客户拓展,2020年度内销收入为155,594.11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57,222.25万元,增长较快。在5G网络全面布局,我国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应用蓬勃发展且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的背景下,公司利用在通信、医疗仪器、工业控制、安防电子等PCB需求领域的既有优势,以成本领先和技术领先为前提,全面推行目标行业(通信、工控、汽车电子、军工/航空航天等)大客户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空间,中兴通讯、歌尔股份、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优质国内客户收入增长较快,其中公司对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康讯”,中兴通讯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42,359.77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39,027.03万元,是2020年度内销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二)2021年公司外销收入持续增长,占比有所回升
2021年度,海外市场景气度有所回暖,中国PCB出口额上升至208.42亿美元,出口额同比增长38.00%。
在此背景下,2021年度,Palpilot International Corp.、NCAB Group、FinelineGlobal PTE LTD.等长期合作客户需求有所增长,公司实现外销收入367,853.03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03,876.77万元,外销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外销收入占比为64.77%,较2020年度增加1.85个百分点,外销收入占比有所回升。
四、结合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结合价格、成本、产品结构等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资产是否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性及应对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续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一)结合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结合价格、成本、产品结构等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结合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结合价格、成本、产品结构等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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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55%、23.49%和21.98%。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订单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上升、产品单价下降等因素影响。
(1)新冠疫情对公司毛利率影响相对较小
新冠疫情对公司的毛利率影响较小。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覆铜板、铜箔、半固化片等,由于该类产品的市场供应商较多,且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供应相对比较充足,因此,本次疫情对公司采购活动的影响较小;另外,国内疫情在科学的防控措施下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的生产活动受疫情的影响有限;在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之下,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变化,主动把握机遇开拓市场和客户,新冠疫情未对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毛利率影响相对较小
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毛利率影响较小。PCB是支撑电路元件的骨架、连通电信号的管道,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在整个电子信息产业属于刚性需求。全球PCB行业已形成以亚洲为主导、中国为核心的产业格局,2021年,中国大陆PCB产值达到436.16亿美元,占全球PCB产值的比重为54.22%。因此,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PCB需求,包括欧美市场的PCB需求,大部分依靠中国大陆的产能来满足。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美国客户的收入金额分别为64,174.88万元、66,168.03万元和89,477.69万元,保持稳定增长。
2022年3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重新恢复对352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豁免,期限自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印制电路板产品在此次关税豁免清单中。
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对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的影响相对较小。
(3)产品结构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公司原定位于小批量板的生产和销售,是全球小批量PCB行业的领先者。与大批量板生产厂商相比,小批量PCB主要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仪器、国防、航天航空、安防电子等行业,客户要求的交货期限较短,同时,由于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客户对不同类型PCB的需求量较小,品种繁多,因此小批量PCB大多为定制产品,个性化服务程度较高,小批量PCB生产企业对客户的议价能力高于大批量生产企业,毛利率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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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量PCB行业主要服务于消费类电子领域,由于大批量PCB企业产品品种相对较少,交货期相对较长,每个订单的数量较大。在与客户的议价过程中,大批量PCB生产企业出于整体利润总额的考虑,一般会适当降低部分毛利率,通过实现大规模的量产保持较高的利润规模。由于PCB细分行业的差异,小批量板PCB企业毛利率一般高于大批量板企业,但经营规模普遍相对较小。报告期各期,小批量板PCB企业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产品特点 |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兴森科技 | 小批量刚性电路板、样板及组件 | 49.34 | 39.66 | 37.49 | 31.34% | 30.37% | 30.32% |
明阳电路 | 小批量刚性电路板为主 | 17.26 | 12.23 | 10.92 | 16.20% | 25.12% | 26.57% |
四会富仕 | 小批量刚性电路板为主 | 10.22 | 6.37 | 4.69 | 27.73% | 32.00% | 31.50% |
协和电子 | 小批量刚性板及组件为主,具有部分柔性板及组件 | 7.14 | 6.09 | 5.38 | 23.39% | 31.28% | 36.13% |
金百泽 | 小批量的印制电路板及组件 | 6.89 | 5.75 | 5.19 | 26.12% | 29.67% | 31.31% |
迅捷兴 | 小批量刚性电路板,样板为主 | 5.46 | 4.38 | 3.77 | 24.05% | 29.55% | 28.18% |
本川智能 | 小批量印制电路板为主 | 5.32 | 4.24 | 4.55 | 19.28% | 27.70% | 28.09% |
平均值 | - | 14.52 | 11.25 | 10.28 | 24.02% | 29.38% | 28.09% |
中位数 | - | 7.14 | 6.09 | 5.19 | 24.05% | 29.67% | 30.30% |
崇达技术 | - | 56.80 | 41.96 | 35.68 | 21.98% | 23.49% | 27.55%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大客户、大批量”战略转型,加大大批量产品的市场开拓,大批量订单(50平方米以上)的销售占比持续上升。由于大批量订单毛利率相对较低,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报告期各期,公司大批量订单销售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大批量订单销售面积占比 | 60.00% | 55.63% | 47.70% |
大批量订单销售收入占比 | 52.83% | 44.99% | 37.45% |
大批量订单毛利率 | 19.59% | 16.92% | 19.58% |
(4)原材料价格以及产品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①2020年度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产品单价下降所致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4.07个百分点,主要系平均销售单价下降5.85%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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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值 | 增长率 | 数值 | |
平均销售价格(元/m2) | 1,146.87 | -5.85% | 1,218.09 |
平均销售成本(元/m2) | 877.52 | -0.56% | 882.45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3.49% | -4.07% | 27.55% |
2020年度,公司销售单价下降主要系中低端板销售单价下降14.70%所致。2020年,随着江门崇达及大连崇达技改推进,公司中低端板产能增长较快,总产能由2019年度的336.00万m
增加至414.59万m
,为有效拓展市场,公司中低端板产品单价有所下降。
单位:元/m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销售单价 | 增长率 | 销售单价 | |
高端板 | 1,871.29 | 4.93% | 1,783.29 |
中低端板 | 746.48 | -14.70% | 875.10 |
主营业务合计 | 1,146.87 | -5.85% | 1,218.09 |
②2021年度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1.50个百分点,主要系中低端板毛利率下降2.84个百分点所致。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毛利率 | 增长率 | 毛利率 | |
高端板 | 24.69% | -0.45% | 25.14% |
中低端板 | 18.35% | -2.84% | 21.19% |
主营业务合计 | 21.98% | -1.50% | 23.49% |
受宏观经济环境及部分供应链突发事件等多重因素影响,2020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铜价上涨较快,公司覆铜板、铜箔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上涨趋势。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率 |
覆铜板(元/m2) | 118.75 | 93.25 | 27.35% |
半固化片(元/m2) | 16.19 | 13.69 | 18.26% |
铜箔(元/千克) | 95.02 | 70.50 | 34.78% |
铜球(元/千克) | 62.07 | 45.67 | 3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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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于中低端板市场竞争相对激烈,成本上升幅度高于价格上升幅度,使得中低端板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2.84个百分点,是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数值 | 增长率 | 数值 | |
中低端板平均销售价格(元/m2) | 789.72 | 5.79% | 746.48 |
中低端板平均销售成本(元/m2) | 644.83 | 9.61% | 588.28 |
中低端板毛利率 | 18.35% | -2.84% | 21.19% |
2、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鹏鼎控股 | 20.37% | 21.23% | 23.82% |
深南电路 | 24.22% | 26.89% | 26.73% |
沪电股份 | 28.50% | 31.15% | 30.26% |
景旺电子 | 20.73% | 26.88% | 26.28% |
胜宏科技 | 14.96% | 19.97% | 22.43% |
超声电子 | 19.26% | 20.46% | 21.98% |
兴森科技 | 31.34% | 30.37% | 30.32% |
生益电子 | 17.53% | 26.02% | 28.89% |
奥士康 | 17.49% | 22.10% | 24.37% |
博敏电子 | 16.71% | 19.68% | 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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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世运电路 | 11.29% | 23.30% | 23.96% |
依顿电子 | 6.95% | 15.85% | 23.17% |
中京电子 | 17.54% | 22.57% | 22.83% |
广东骏亚 | 18.66% | 19.86% | 15.86% |
平均值 | 18.97% | 23.31% | 24.29% |
中位数 | 18.10% | 22.34% | 23.89% |
崇达技术 | 21.98% | 23.49% | 27.55%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二)相关资产是否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与公司PCB产品销售收入形成相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138,884.07 | 17.95% | 98,830.73 | 15.87% | 80,115.51 | 16.56% |
存货账面余额 | 97,824.35 | 12.64% | 60,545.24 | 9.72% | 37,537.96 | 7.76% |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 455,308.76 | 58.84% | 350,062.31 | 56.20% | 299,666.76 | 61.93% |
无形资产账面原值 | 39,594.72 | 5.12% | 42,156.28 | 6.77% | 35,635.77 | 7.37% |
在建工程账面原值 | 42,249.70 | 5.46% | 71,245.07 | 11.44% | 30,884.96 | 6.38% |
合计 | 773,861.60 | 100.00% | 622,839.63 | 100.00% | 483,840.96 | 100.00% |
1、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80,115.51万元、98,830.73万元和138,884.07万元,应收账款账龄集中于1年以内,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99%,且期后回款及周转情况良好,应收账款不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8,875.83 | 99.9941% | 98,807.15 | 99.9761% | 80,090.36 | 99.9686% |
1-2年 | 2.07 | 0.0015% | 18.21 | 0.0184% | 25.15 | 0.0314% |
2-3年 | 1.47 | 0.0011% | 1.57 | 0.001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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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3年以上 | 4.70 | 0.0034% | 3.80 | 0.0038% | - | - |
合计 | 138,884.07 | 100.00% | 98,830.73 | 100.00% | 80,115.51 | 100.00% |
2、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原材料采购频率高、单次采购量少、周转较快,库龄较短,且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具体详见本回复“问题6”相关内容。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等,各期末使用状态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珠海崇达新建电路板项目等建设项目,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系建设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和研发中心,满足公司办公、研发用途,珠海崇达新建电路板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目前在建工程运行良好。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相关资产不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性及应对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续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1、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合理性及应对措施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报告期内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订单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上升、产品单价下降等因素影响,具体详见本题“四、(一)、1、结合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结合价格、成本、产品结构等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内容。
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应对上述因素对公司造成的经营压力:
(1)持续关注原材料价格走势,及时调整产品售价,转移成本压力
公司采购部门持续关注原材料价格走势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评估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毛利率及业绩影响,公司管理层综合公司产能情况、市场情况确定是否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以及是否对部分产品的盈利水平进行调整,销售部门根据管理层决策情况与客户协商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可抵销原材料上升对公司造成的盈利压力。
(2)加大研发力度,储备高端PCB生产技术,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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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重技术研发,积累起庞大的工程技术数据库,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品种的客户需求。在全面发展技术的同时,公司在许多单项领域也取得了突破,取得了大量的PCB相关的专利技术,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公司将持续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驱动高端PCB产品持续扩容,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3)布局创新型高增速市场领域,把握市场机会
为顺应高技术PCB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公司将继续加大高端PCB产品的研发投入,尤其在5G高频高速电路板技术开发、车载电子用电路板技术开发、AI服务器用电路板技术开发、Mini LED用电路板技术开发、电路板信号完整性技术开发、厚铜大载流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端PCB产品的研发实力,从而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做好高端PCB产品的大批量生产技术储备。
(4)加强成本管理和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通过与IBM、ORACLE的合作,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ERP系统和智能的柔性生产线,加上智能设备的更新换代、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生产流程的优化与自动化,公司逐渐成功转型智能制造,管理优势突出。
公司将继续保持与IBM、ORACLE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建立先进的ERP系统和智能柔性生产线,提升生产流程自动化和智能制造水平,有效提高材料利用率、减少人力资源的使用,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精度,降低生产成本。
2、是否会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持续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599,576.95 | 436,771.46 | 372,745.08 |
营业成本 | 443,909.75 | 321,485.91 | 258,600.54 |
营业利润 | 69,758.17 | 49,404.33 | 59,103.78 |
利润总额 | 69,795.61 | 49,662.55 | 59,038.01 |
净利润 | 61,178.86 | 44,524.29 | 52,589.5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387.18 | 44,061.92 | 52,604.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52,140.50 | 39,248.38 | 49,73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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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576.95万元,同比增长37.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387.18万元,同比增长25.70%。公司已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等采取了适当措施,随着上述措施的落实,毛利率下降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保荐机构已在尽职调查报告披露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PCB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各类规模的生产企业众多,未出现市场主导者,市场集中度较低。据Prismark统计,2021年全球产值最大的PCB制造商臻鼎科技的产值占比仅为6.88%。目前,全球约有近3,000家PCB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美国、日本、欧洲、韩国、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行业竞争比较激烈。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客户资源,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但受人力成本过高等因素影响,国外印制电路板生产厂商仍保持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未来印制电路板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如若生产管理、技术水平以及产品质量不能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约为70%左右;其中,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和氰化金钾,受贵金属铜、黄金和石油的价格影响较大。受新冠疫情、宏观经济环境及部分供应链突发事件等多重因素影响,202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销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时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已在尽职调查报告补充披露毛利率下降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55%、23.49%和21.98%,受产品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上升、产品单价下降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如果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上升、下游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形,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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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的下滑,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产生持续影响,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取得报告期各期前五名经销商客户的主要销售合同,核查公司对报告期内前五大销售客户和经销商客户的主要销售内容、销售模式、前五大客户销售集中度以及稳定性;
2、取得公司收入明细表,结合客户构成、销售区域分布、销售模式构成,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原因;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波动的原因,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4、查阅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明细账,分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量、平均售价、单位成本以及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5、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成本、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分析业绩波动可比性及合理性;
6、获取公司的固定资产明细表与在建工程明细表,结合盘点情况,核查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和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合理,业绩增长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2、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未发生较大变动;
3、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保持增长趋势,2020年外销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内销客户拓展,2020年内销收入增长较快;
4、公司报告期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相关资产不存在较大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毛利率的下滑,上述情况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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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7.16亿元、7.61亿元、9.39亿元、14.57亿元。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0.13亿元、0.26亿元、3.18亿元、1.77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35、5.05、5.14、4.99。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应收账款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2)应收票据增加的原因,其中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占比情况,结合应收票据逾期情况补充说明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合理性;(3)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4)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5)结合计提损失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减值迹象的发生时间,说明损失计提期间是否准确。(6)结合是否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情形,说明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应收账款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一)应收账款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次
项目 | 2021-12-31/ 2021年度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A | 138,884.07 | 98,830.73 | 80,115.51 |
营业收入B | 599,576.95 | 436,771.46 | 372,745.0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C=A/B | 23.16% | 22.63% | 21.49%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5.31 | 5.14 | 5.05 |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49%、
22.63%和23.16%,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5次、5.14次和5.31次,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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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应收账款周转率均较为稳定,应收账款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所致,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规模增长相匹配。
(二)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1、公司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建立,并同时购买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以防范风险。公司根据客户的行业地位、经营规模、财务实力、负债率、诉讼记录等公开的或非公开的相关信息以及销售额、准时回款率等履约记录情况进行综合评判,辅以不同级别的审批制度,对不同信用状况的客户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并同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美亚保险(AIG)等购买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以管控可能存在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常给予客户60-90天信用期,信用政策保持稳定,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71.34天、70.06天和67.79天,与公司信用政策相符。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的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信用政策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鹏鼎控股 | 信用期通常为45-90天 | 4.40 | 4.47 | 4.60 |
深南电路 | 主要账期在60天左右 | 5.83 | 5.60 | 5.74 |
沪电股份 | 公司对多数客户是采用30-90天商业信用(T/T)结算方式 | 4.05 | 4.14 | 4.10 |
景旺电子 | 账期一般不超过月结120天,最长不超过月结150天 | 3.49 | 3.13 | 3.34 |
胜宏科技 | 平均账期为3-4个月 | 2.94 | 2.92 | 2.83 |
超声电子 | 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普遍在2-4个月 | 3.85 | 3.29 | 3.26 |
兴森科技 | 与客户主要采取月结60天的方式结算 | 3.69 | 3.61 | 3.79 |
生益电子 | 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1-3个月 | 3.87 | 3.94 | 3.96 |
奥士康 | 主要客户通常为月结60天-120天 | 4.18 | 3.75 | 3.37 |
博敏电子 | 主要客户信用账期集中在2-4个月 | 3.47 | 3.40 | 4.18 |
世运电路 | 对主要客户的账期一般为月结30天至90天,针对部分优质客户经综合评估后授予其120天的信用期 | 3.99 | 3.59 | 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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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信用政策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依顿电子 | 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期平均为110天,对于规模较大、信用记录较好的客户会适当延长信用期,最高不超过月结120天 | 3.16 | 2.82 | 2.82 |
中京电子 | 90-120天信用期的结算惯例 | 3.07 | 3.12 | 3.41 |
广东骏亚 | 主要客户信用期为60-120天不等 | 4.74 | 4.29 | 4.33 |
平均值 | - | 3.91 | 3.72 | 3.83 |
中位数 | - | 3.86 | 3.60 | 3.84 |
崇达技术 | 通常给予客户60-90天信用期 | 5.31 | 5.14 | 5.05 |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为通过查询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获得。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信用期基本处于30天-120天范围内,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收入规模扩大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信用政策稳定;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二、应收票据增加的原因,其中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占比情况,结合应收票据逾期情况补充说明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合理性
(一)应收票据增加的原因,其中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中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余额、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商业承兑汇票 | 7,320.85 | 44.38% | 25,177.67 | 78.43% | 1,415.77 | 54.82% |
银行承兑汇票 | 9,176.68 | 55.62% | 6,923.85 | 21.57% | 1,166.86 | 45.18% |
合计 | 16,497.54 | 100.00% | 32,101.53 | 100.00% | 2,582.6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的合计余额分别为2,582.63万元、32,101.53万元和16,497.54万元,随销售规模增长整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分别为1,415.77万元、25,1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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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7,320.85万元,主要为应收中兴康讯的商业承兑汇票。中兴康讯成立于1996年,为中兴通讯全资子公司,自2019年起与公司合作。公司在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的过程中,对中兴康讯等少数经评估其综合实力和资信状况均优良的业内知名客户,接受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2020年度,我国5G网络开始大规模建设,公司对中兴康讯的销售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21年度,受5G建设周期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对中兴康讯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受此影响,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020年末较快增长后,2021年末有所下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2021年度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1、商业承兑汇票 | 7,320.85 | 25,177.67 | 1,415.77 |
其中:中兴康讯商业承兑汇票 | 7,318.81 | 25,177.67 | 372.54 |
2、对中兴康讯销售收入 | 18,104.63 | 42,359.77 | 3,332.7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分别为1,166.86万元、6,923.85万元和9,176.68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一方面,子公司普诺威的客户中,歌尔股份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于2020年取得普诺威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相应有所增加,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对歌尔股份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2,888.08万元、3,093.84万元;另一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销售收入分别为98,371.86万元、155,594.11万元和200,108.01万元,随着内销规模不断增长,海康威视、易德龙等内销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金额相应有所增长。
(二)结合应收票据逾期情况补充说明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及合理性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于应收票据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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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确定组合 |
1、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人主要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信用风险较低,历史兑付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无逾期且未承兑的情形。因此,公司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具有合理性。
2、商业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043.23 |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 7,318.81 | 25,177.67 | 372.54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4 | - | - |
合计 | 7,320.85 | 25,177.67 | 1,415.77 |
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客户主要为中兴康讯、大华科技、比亚迪等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评级较高,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有效期主要为6个月以内,无逾期且未承兑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账面余额 | 7,320.85 | 25,177.67 | 1,415.77 |
坏账准备 | 73.21 | 251.78 | 14.16 |
账面价值 | 7,247.64 | 24,925.90 | 1,401.61 |
坏账计提比例 | 1.00% | 1.00% | 1.00% |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应收票据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且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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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2021年度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131,934.64 | 93,883.97 | 76,108.48 |
营业收入 | 599,576.95 | 436,771.46 | 372,745.08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31 | 5.14 | 5.05 |
应收账款周转率(天) | 67.79 | 70.06 | 71.34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变更。公司主要采用赊销的形式并依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资金实力、合作时间及履约情况等因素,通常给予客户60-90天的信用期。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5次、5.14次和5.31次,周转天数稳定在70天左右,与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相符,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相对稳定,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规模增长相匹配,变动合理。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鹏鼎控股 | 4.40 | 4.47 | 4.60 |
深南电路 | 5.83 | 5.60 | 5.74 |
沪电股份 | 4.05 | 4.14 | 4.10 |
景旺电子 | 3.49 | 3.13 | 3.34 |
胜宏科技 | 2.94 | 2.92 | 2.83 |
超声电子 | 3.85 | 3.29 | 3.26 |
兴森科技 | 3.69 | 3.61 | 3.79 |
生益电子 | 3.87 | 3.94 | 3.96 |
奥士康 | 4.18 | 3.75 | 3.37 |
5-1-1-57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博敏电子 | 3.47 | 3.40 | 4.18 |
世运电路 | 3.99 | 3.59 | 3.89 |
依顿电子 | 3.16 | 2.82 | 2.82 |
中京电子 | 3.07 | 3.12 | 3.41 |
广东骏亚 | 4.74 | 4.29 | 4.33 |
平均值 | 3.91 | 3.72 | 3.83 |
中位数 | 3.86 | 3.60 | 3.84 |
崇达技术 | 5.31 | 5.14 | 5.05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定,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用审核体系,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分别给予不同的赊销政策,控制货物的赊销和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较好的水平。
四、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一)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账龄 | 期末余额 | 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2021-12-31
2021-12-31 | 1年以内 | 138,875.83 | 99.9941% | 6,943.79 |
1-2年 | 2.07 | 0.0015% | 0.21 | |
2-3年 | 1.47 | 0.0011% | 0.73 | |
3年以上 | 4.70 | 0.0034% | 4.70 | |
合计 | 138,884.07 | 100.00% | 6,949.43 |
2020-12-31
2020-12-31 | 1年以内 | 98,807.15 | 99.9761% | 4,940.36 |
1-2年 | 18.21 | 0.0184% | 1.82 | |
2-3年 | 1.57 | 0.0016% | 0.78 | |
3年以上 | 3.80 | 0.0038% | 3.80 | |
合计 | 98,830.73 | 100.00% | 4,946.76 |
5-1-1-58
年度 | 账龄 | 期末余额 | 余额占比 | 坏账准备 |
2019-12-31
2019-12-31 | 1年以内 | 80,090.36 | 99.9686% | 4,004.52 |
1-2年 | 25.15 | 0.0314% | 2.52 | |
2-3年 |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合计 | 80,115.51 | 100.00% | 4,007.0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99%,不存在大额长账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
(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2021-12-31 | 138,884.07 | 124,047.70 | 89.32% |
2020-12-31 | 98,830.73 | 98,815.07 | 99.98% |
2019-12-31 | 80,115.51 | 80,088.03 | 99.97% |
注: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期间分别为2020年、2021年、2022年1-3月。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97%、
99.98%和89.32%,2021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率较低主要系回款期间为2022年1-3月,由于回款期间较短而回款比例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三)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138,884.07 | 98,830.73 | 80,115.51 |
坏账准备余额 | 6,949.43 | 4,946.76 | 4,007.03 |
当期核销金额 | 7.42 | 3.91 | 60.54 |
当期核销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 | 0.01% | 0.004% | 0.08% |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核销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08%、
0.004%和0.01%,主要为公司管理层考虑到个别客户的应收账款收回难度大而对
5-1-1-59
该等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同时,报告期各期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足以覆盖各期坏账核销规模,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四)报告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5.00%、5.01%和
5.00%,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鹏鼎控股 | 0.30% | 0.30% | 0.30% |
深南电路 | 3.77% | 3.17% | 3.27% |
沪电股份 | 1.57% | 1.37% | 1.37% |
景旺电子 | 5.05% | 5.42% | 5.36% |
胜宏科技 | 5.16% | 5.27% | 5.31% |
超声电子 | 5.71% | 5.70% | 5.77% |
兴森科技 | 5.40% | 5.84% | 6.03% |
生益电子 | 0.60% | 0.67% | 0.58% |
奥士康 | 5.03% | 5.12% | 5.11% |
博敏电子 | 3.77% | 3.41% | 2.61% |
世运电路 | 3.17% | 3.01% | 3.01% |
依顿电子 | 4.87% | 5.04% | 4.33% |
中京电子 | 2.07% | 2.53% | 2.49% |
广东骏亚 | 3.29% | 3.67% | 3.63% |
平均值 | 3.55% | 3.61% | 3.51% |
中位数 | 3.77% | 3.54% | 3.45% |
崇达技术 | 5.00% | 5.01% | 5.00% |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99%,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坏账核销金额较小,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五、结合计提损失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减值迹象的发生时间,说明损失计提期间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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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信用减值损失 | -2,007.01 | -783.85 | -304.52 |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78.57 | -237.62 | -14.1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09.50 | -412.01 | -241.52 |
(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减值计提情况
1、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以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及组合计提方式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公司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8,884.07 | 100.00% | 98,830.73 | 100.00% | 80,115.51 | 100.00% |
合计 | 138,884.07 | 100.00% | 98,830.73 | 100.00% | 80,115.51 | 100.00% |
2、应收票据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在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的基础上,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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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其承兑人主要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历史兑付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票据逾期且未承兑的情形,信用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故未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对应客户为中兴康讯、大华科技、比亚迪等行业龙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评级较高,报告期内未发生票据逾期且未承兑的情形,公司采取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分别按相应组合计提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合理,减值损失期间准确。
六、结合是否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情形,说明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一)主要债务人不存在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情形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余年,凭借产品和技术优势,逐渐积累了质量优良、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客户群,合作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兴通讯、烽火通信、ABB、施耐德(Schneider)、博世(Bosch)、海康威视、大华科技、京东方(BOE)、新华三(H3C)、松下(panasonic)、Preh均胜、捷温、雅达(ASTEC)、伟创力(Flextronics)、捷普(Jabil)、歌尔股份等各行业领先企业,客户资质情况相对较好。同时,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天数、销售额等情况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美亚保险(AIG)等保险公司申请购买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在出现客户无法回款时能够获得充足的保险赔偿,以管控可能存在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0.22%、28.53%和30.2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比 | 经营状况 | 是否存在与债务人诉讼仲裁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2021-12-31 | 1 | Palpilot International Corp. | 11,495.70 | 8.28% | 在营 | 否 | 否 |
2 | NCAB Group | 8,543.69 | 6.15% | 在营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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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比 | 经营状况 | 是否存在与债务人诉讼仲裁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3 | ICAPE Group | 8,144.56 | 5.86% | 在营 | 否 | 否 | |
4 | Jabil Group | 8,121.98 | 5.85% | 在营 | 否 | 否 | |
5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 5,697.95 | 4.10% | 在营 | 否 | 否 | |
合计 | 42,003.88 | 30.24% | - | - | - | ||
2020-12-31 | 1 | Palpilot International Corp. | 6,777.28 | 6.86% | 在营 | 否 | 否 |
2 | Jabil Group | 6,347.51 | 6.42% | 在营 | 否 | 否 | |
3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 5,351.38 | 5.41% | 在营 | 否 | 否 | |
4 | NCAB Group | 5,224.47 | 5.29% | 在营 | 否 | 否 | |
5 | ICAPE Group | 4,495.84 | 4.55% | 在营 | 否 | 否 | |
合计 | 28,196.47 | 28.53% | - | - | - | ||
2019-12-31 | 1 | Palpilot International Corp. | 6,571.11 | 8.20% | 在营 | 否 | 否 |
2 | Jabil Group | 5,563.05 | 6.94% | 在营 | 否 | 否 | |
3 | NCAB Group | 4,658.15 | 5.81% | 在营 | 否 | 否 | |
4 | ICAPE Group | 4,060.06 | 5.07% | 在营 | 否 | 否 | |
5 |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 3,355.68 | 4.19% | 在营 | 否 | 否 | |
合计 | 24,208.06 | 30.21% | - | -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主要是大型跨国企业或国内上市公司,信用较好、持续经营能力较强。同时,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主要债务人不存在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债务人亦不存在诉讼仲裁。
(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对于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公司会逐项分析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减值迹象,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债务人,各期末应收账款不存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主要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情形,报告期内已充分考虑应收账款是否适用单项计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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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结合交易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应收票据余额、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及其合理性;
2、查阅印制电路板行业报告、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文件,核查公司应收款项上升的合理性,比对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财务指标或政策;
3、访谈公司管理层,进一步了解公司行业特征、业务模式、销售和回款政策等,了解主要客户相关交易背景,获取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检查销售结算等关键条款,分析公司销售和回款政策的变化;
4、获取公司票据备查簿,检查备查簿登记信息与账面记录、披露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是否一致,检查是否存在应收票据逾期的情况,并核查期后回款情况;
5、获取各期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对账龄进行测试,核查账龄的准确性,并分析主要债务人构成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6、考虑历史坏账情况,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评估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是否合理,计提坏账是否符合规定;
7、了解公司主要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结合历史坏账情况、账龄情况,以及通过检索客户官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信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裁判文书网、企查查等网站查询主要债务人是否存在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迹象,公司与主要债务人是否存在诉讼仲裁情况、以及主要债务人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检查公司对其应收账款是否应作单项金额重大并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考虑。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规模增长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增加原因合理,未发生应收票据逾期且未承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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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稳定,应收账款增长与收入规模增长相匹配,变动合理;
4、报告期内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99%,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坏账核销金额较小,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合理,减值损失计提期间准确;
6、公司不存在主要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情形,报告期内已充分考虑应收账款是否适用单项计提情形,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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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报告期内,申请人存货帐面价值分别为3.55亿元、3.63亿元、5.90亿元、
8.24亿元,周转率分别为7.24次、7.21次、6.75次、6.25次(年化处理),周转率呈下滑趋势。请补充说明:(1)存货变动的原因以及存货结构变动的合理性。(2)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3)期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结合期末各产品市场价格、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实现情况,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存货变动的原因以及存货结构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22,704.96 | 23.21% | 12,811.82 | 21.16% | 10,267.62 | 27.35% |
库存商品 | 37,324.76 | 38.15% | 19,089.41 | 31.53% | 11,421.60 | 30.43% |
在产品 | 18,787.93 | 19.21% | 13,638.25 | 22.53% | 9,386.70 | 25.01% |
发出商品 | 19,006.70 | 19.43% | 15,005.75 | 24.78% | 6,462.03 | 17.21% |
存货余额合计 | 97,824.35 | 100.00% | 60,545.24 | 100.00% | 37,537.96 | 100.00% |
减:存货跌价准备 | 6,322.49 | 6.46% | 1,554.24 | 2.57% | 1,211.09 | 3.23% |
账面价值合计 | 91,501.86 | 93.54% | 58,991.00 | 97.43% | 36,326.87 | 96.77% |
(一)存货逐年增长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326.87万元、58,991.00万元和91,501.86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存货金额及结构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存货规模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受益于完整的电子产业链优势和下游领域需求的稳步增长,我国PCB企业规模持续保持增长,在保持海外市场优势的基础上,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建设国内销售团队和营销服务网络,深入推动行业大客户销售策略,不断加大客户拓展,并完成普诺威收购。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2,745.08万元、436,771.46万元和
5-1-1-66
599,576.95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83%,销售规模不断增长,存货规模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2、大客户、大批量的战略转型对产品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大客户、大批量”战略转型,利用在通信、医疗仪器、工业控制、安防电子等PCB需求领域的既有优势,以成本领先和技术领先为前提,全面推行目标行业(通信、工控、汽车电子、军工/航空航天等)大客户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空间,国内大客户的批量订单逐步释放,中兴通讯、歌尔股份、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优质国内客户收入增长较快。大客户、大批量的战略转型对公司的产品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保证供应的及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相应的期末库存备货有所增加。
(二)存货结构变动原因
1、2020年末发出商品占比增长
2020年末,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金额均呈增长趋势,其中发出商品占比为24.78%,较上年末增长7.57个百分点,占比增长较快。
公司自2019年起与中兴康讯开始合作,2020年我国5G网络开始大规模建设,公司对中兴康讯的销售金额实现较快增长,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对中兴康讯销售收入分别为3,332.74万元、42,359.77万元。此外,公司于2020年10月取得普诺威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普诺威主要客户包括歌尔股份和瑞声科技等。
公司与中兴康讯、歌尔股份、瑞声科技采用VMI仓寄售模式,该模式下公司需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或需求预测,将产品发至客户仓库,待客户实际领用后,公司根据客户已经消耗使用数量经双方核对后确认收入,从而使得公司发出商品金额增长较快。
2、2021年末库存商品占比增长
2021年末,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金额均呈增长趋势,其中库存商品占比为38.15%,较上年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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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6.63个百分点,占比增长较快。受5G建设周期调整等因素影响,中兴康讯等客户的基站通讯产品整体提货进度有所放缓,使得2021年末库存商品期末余额较2020年增长较快。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变动的原因及存货结构变动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21次、6.75次和5.90次,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大客户、大批量”战略转型,加大内销客户拓展,随着国内大客户的批量订单逐步释放,中兴通讯、歌尔股份、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优质国内客户收入增长较快,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收入分别为98,371.86万元、155,594.11万元和200,108.01万元,保持较快增长。
一方面,大客户、大批量的战略转型对产品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保证供应的及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相应的期末库存备货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中兴通讯、大华科技、歌尔股份、瑞声科技等客户主要采用VMI仓寄售模式,该模式下公司需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或需求预测,将产品发至客户仓库,待客户实际领用后确认收入,公司的存货周转周期相对较长。
(二)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存货周转率(次)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鹏鼎控股 | 8.28 | 9.97 | 9.59 |
深南电路 | 4.50 | 4.60 | 5.46 |
沪电股份 | 3.31 | 3.68 | 4.13 |
景旺电子 | 6.29 | 5.87 | 6.00 |
胜宏科技 | 5.05 | 5.91 | 5.70 |
超声电子 | 5.01 | 5.00 | 5.40 |
兴森科技 | 6.39 | 7.14 | 7.04 |
生益电子 | 4.72 | 4.90 | 5.30 |
奥士康 | 5.55 | 5.97 | 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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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存货周转率(次)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博敏电子 | 6.32 | 5.77 | 5.85 |
世运电路 | 8.24 | 8.34 | 8.03 |
依顿电子 | 7.58 | 7.31 | 8.71 |
中京电子 | 4.04 | 4.29 | 4.49 |
广东骏亚 | 5.55 | 4.95 | 4.57 |
平均值 | 5.77 | 5.98 | 6.18 |
中位值 | 5.55 | 5.82 | 5.77 |
崇达技术 | 5.90 | 6.75 | 7.21 |
如上表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21次、6.75次、5.90次,由于大客户、大批量的战略转型对产品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VMI仓寄售模式客户收入增长较快,公司存货备货规模增长较快,存货周转率呈下滑趋势,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存货周转率虽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为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快速交货的需要,公司通过强化各流程管理控制,依托强大的ERP系统已形成了独特、有效的柔性化生产模式,该模式对生产成本及物料控制的要求均较高,在保障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加快存货周转。
三、期末各类存货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结合期末各产品市场价格、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实现情况,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存货库龄较短,不存在大额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
2021年末,公司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 原材料 | 库存商品 | 在产品 | 发出商品 | 合计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21,077.64 | 92.83% | 32,011.86 | 85.77% | 18,787.46 | 100.00% | 18,888.92 | 99.38% | 90,765.89 | 92.78% |
1-2年 | 1,030.54 | 4.54% | 5,312.90 | 14.23% | 0.47 | 0.003% | 117.78 | 0.62% | 6,461.70 | 6.61% |
2年以上 | 596.77 | 2.63% | - | - | - | - | - | - | 596.77 | 0.61% |
合计 | 22,704.96 | 100.00% | 37,324.76 | 100.00% | 18,787.93 | 100.00% | 19,006.70 | 100.00% | 97,824.35 | 100.00% |
2020年末,公司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1-1-69
库龄 | 原材料 | 库存商品 | 在产品 | 发出商品 | 合计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11,165.60 | 87.15% | 19,032.35 | 99.70% | 13,419.55 | 98.40% | 15,003.21 | 99.98% | 58,620.71 | 96.82% |
1-2年 | 1,014.31 | 7.92% | 54.97 | 0.29% | 218.70 | 1.60% | 2.54 | 0.02% | 1,290.53 | 2.13% |
2年以上 | 631.91 | 4.93% | 2.09 | 0.01% | - | - | - | - | 634.00 | 1.05% |
合计 | 12,811.82 | 100.00% | 19,089.41 | 100.00% | 13,638.25 | 100.00% | 15,005.75 | 100.00% | 60,545.24 | 100.00% |
2019年末,公司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 原材料 | 库存商品 | 在产品 | 发出商品 | 合计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面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8,860.72 | 86.30% | 11,368.75 | 99.54% | 9,383.71 | 99.97% | 6,462.03 | 100.00% | 36,075.22 | 96.10% |
1-2年 | 729.24 | 7.10% | 6.35 | 0.06% | 3.00 | 0.03% | - | - | 738.58 | 1.97% |
2年以上 | 677.66 | 6.60% | 46.50 | 0.41% | - | - | - | - | 724.16 | 1.93% |
合计 | 10,267.62 | 100.00% | 11,421.60 | 100.00% | 9,386.70 | 100.00% | 6,462.03 | 100.00% | 37,537.96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96.10%、96.82%和
92.78%,公司存货库龄情况良好。公司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中可用于后续客户补货生产需求或质保期内换货的生产材料,不存在大额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2021年末,公司库龄1-2年的存货占比为6.61%,占比有所增长,主要系2021年受5G建设周期调整等因素影响,中兴康讯等客户的基站通讯产品整体提货进度有所放缓,该部分库存商品的库龄相对较长,公司对该部分存货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6.46%,相应有所增长。
(二)产品市场价格较为稳定,平均销售单价高于平均单位成本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平均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PCB产品 | 平均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 1,206.05 | 1,146.87 | 1,218.09 |
平均单位成本(元/平方米) | 940.94 | 877.52 | 882.45 | |
毛利率 | 21.98% | 23.49% | 27.55%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为PCB产品,报告期各期平均销售单价受当期产品类别、型号等明细产品结构变化、市场供需情况影响而有所波动,总体较为稳定,不存在大幅下滑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PCB产品销售及盈利状况良好,
5-1-1-70
不存在平均单位成本高于平均销售单价的情形。
(三)期末在手订单充足,存货订单覆盖率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与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存货账面余额 | 97,824.35 | 60,545.24 | 37,537.96 |
期末在手订单金额 | 153,194.60 | 88,916.59 | 49,847.62 |
期末在手订单覆盖率 | 156.60% | 146.86% | 132.79%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49,847.62万元、88,916.59万元和153,194.60万元,在手订单金额和覆盖率均呈上升趋势。
(四)期后销售实现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56,794.45万元、419,570.36万元和567,961.04万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6.17%,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55%、23.49%和21.98%,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存货期后销售状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结转/销售比例分别为94.87%、88.34%和
78.08%,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期后销售价格大幅下滑或销售毛利率大幅降低等存货减值迹象。2020年末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2021年受5G建设周期调整等因素影响,中兴康讯等客户的基站通讯产品整体提货进度有所放缓;2021年末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统计期后销售期间为2022年1-3月,由于统计期间较短而期后销售比例相对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存货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后结转/销售金额 | 期后结转/销售比例 |
2021-12-31 | 原材料 | 22,704.96 | 15,994.41 | 70.44% |
库存商品 | 37,324.76 | 26,558.40 | 71.15% | |
在产品 | 18,787.93 | 17,758.72 | 94.52% | |
发出商品 | 19,006.70 | 16,074.25 | 84.57% | |
合计 | 97,824.35 | 76,385.78 | 78.08% | |
2020-12-31 | 原材料 | 12,811.82 | 11,184.51 | 87.30% |
5-1-1-71
年度 | 存货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后结转/销售金额 | 期后结转/销售比例 |
库存商品 | 19,089.41 | 13,776.51 | 72.17% | |
在产品 | 13,638.25 | 13,637.78 | 100.00% | |
发出商品 | 15,005.75 | 14,887.97 | 99.22% | |
合计 | 60,545.24 | 53,486.77 | 88.34% | |
2019-12-31 | 原材料 | 10,267.62 | 8,621.40 | 83.97% |
库存商品 | 11,421.60 | 11,364.54 | 99.50% | |
在产品 | 9,386.70 | 9,168.00 | 97.67% | |
发出商品 | 6,462.03 | 6,459.49 | 99.96% | |
合计 | 37,537.96 | 35,613.43 | 94.87% |
注1:公司原材料、在产品期后主要用于生产制造,因此期后结转金额采用生产领料或结转至生产制造环节的下一工序的金额;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主要用于销售,因此期后销售金额采用确认为当期销售实现的金额。注2:2019年末、2020年末期后结转率/销售率统计至期后12个月,2021年末期后结转率/销售率统计至2022年3月末。
(五)相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正常,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售价、毛利率水平相对稳定,具有充足的订单支持,产品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5-1-1-72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鹏鼎控股 | 4.14% | 5.42% | 7.04% |
深南电路 | 5.61% | 4.80% | 5.13% |
沪电股份 | 5.92% | 5.85% | 4.67% |
景旺电子 | 2.47% | 1.35% | 1.79% |
胜宏科技 | 1.04% | 0.00% | 0.00% |
超声电子 | 4.10% | 5.28% | 7.10% |
兴森科技 | 5.46% | 5.81% | 2.36% |
生益电子 | 10.09% | 12.17% | 12.80% |
奥士康 | 1.74% | 1.96% | 2.10% |
博敏电子 | 4.63% | 3.87% | 4.15% |
世运电路 | 2.30% | 0.81% | 0.81% |
依顿电子 | 5.73% | 8.24% | 7.54% |
中京电子 | 2.24% | 3.68% | 3.33% |
广东骏亚 | 4.30% | 3.37% | 2.45% |
平均值 | 4.27% | 4.47% | 4.37% |
中位数 | 4.22% | 4.34% | 3.74% |
崇达技术 | 6.46% | 2.57% | 3.23%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处于行业中游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全面推行目标行业大客户发展战略,国内大客户的批量订单逐步释放,期末对中兴通讯、歌尔股份、瑞声科技、大华科技等客户的VMI仓发出商品增长较快,该部分存货跌价风险较低,使得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有所下降。若剔除发出商品影响,2020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2019年末基本一致。
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增长较快,主要系2021年受5G建设周期调整等因素影响,中兴康讯等客户的基站通讯产品整体提货进度有所放缓,该部分产品库龄相对较长,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公司对该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金额较大,使得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有所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库龄较短,跌价风险较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核查意见】
5-1-1-73
一、核查过程
1、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表,梳理各类存货构成及占比,通过访谈管理层了解存货变动情况、分析公司销售规模变化和VMI仓寄售模式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生产备货的影响、核查报告期内各期主要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以综合分析存货持续增长原因及存货结构变动原因及其合理性;
2、查阅公司及其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计算公司存货周转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以及公司存货周转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表,检查报告期各期不同库龄存货占比情况及主要变动原因,结合期后销售情况分析存货库龄结构的合理性,确认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
4、获取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明细表,计算主要产品单位销售均价、 平均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等数据,获取公司在手订单及期后销售情况明细表,分析并判断公司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检查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同时结合存货监盘过程中对存货状况的了解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及毛利率情况分析,复核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公司存货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加持续快速增长,存货结构变动具有合理性;
2、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存货周转率变化与其经营情况相匹配,存货周转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3、公司存货库龄情况较短,不存在大额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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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关于废料收入。请补充说明:(1)申请人是否建立相应的废料内控管理制度,各期的废料率,并结合主要产品特质,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2)说明废料处置频次和期末数量,废料是否分摊成本,是否存在人为控制利润的情况。(3)废料收入的客户明细情况,是否存在销售给个人的情形;废料客户是否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申请人是否建立相应的废料内控管理制度,各期的废料率,并结合主要产品特质,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一)废料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对废料的实物管理较为严格,制定了《废料回收作业指引》等内控制度,对废料的认定、实物管控、销售询价、合同签订、处理流程、财务记账均有严格规定并遵照执行。出于保障废料安全、加速回笼资金的目的,同时也为了降低堆积废料对生产车间及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造成的影响,公司对废料回收入库和销售周期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废料管理部门连同各类废料回收商定期完成废料回收,每月底完成当月全部废料回收。同时,公司在相关废料出库交付回收商并经双方确认数量无误后,根据合同约定售价确认废料销售收入,防止出现废料收入跨期的情况。
(二)各期的废料率,并结合主要产品特质,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1、报告期各期废料率
公司PCB废料主要包括PCB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蚀刻液类废料、边角料类废料(如成型后边框、报废金板、铝片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废料销售情况及废料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 项目 | 销售金额 (万元) | 计量单位 | 废料数量A | 当期产量 (万m2)B | 废料率 C=A/B |
2021年度 | 酸性蚀刻液 | 14,002.25 | 吨、吨/万m2 | 39,340.76 | 491.87 | 79.98 |
成型后边框 | 1,156.88 | 吨、吨/万m2 | 1,400.17 | 2.85 | ||
碱性蚀刻液 | 567.02 | 吨、吨/万m2 | 1,319.76 | 2.68 |
5-1-1-75
年度 | 项目 | 销售金额 (万元) | 计量单位 | 废料数量A | 当期产量 (万m2)B | 废料率 C=A/B |
电解金 | 2,672.67 | 克、克/万m2 | 74,669.48 | 151.81 | ||
报废金板 | 1,850.36 | 吨、吨/万m2 | 570.11 | 1.16 | ||
铝片(钻孔产生) | 1,370.22 | 吨、吨/万m2 | 1,189.48 | 2.42 | ||
其他 | 9,323.01 | - | - | - | ||
合计 | 30,942.42 | - | - | - | ||
2020年度 | 酸性蚀刻液 | 6,500.22 | 吨、吨/万m2 | 28,826.11 | 377.57 | 76.35 |
成型后边框 | 960.37 | 吨、吨/万m2 | 1,562.55 | 4.14 | ||
碱性蚀刻液 | 577.98 | 吨、吨/万m2 | 2,179.57 | 5.77 | ||
电解金 | 1,631.35 | 克、克/万m2 | 51,033.92 | 135.16 | ||
报废金板 | 1,762.97 | 吨、吨/万m2 | 582.03 | 1.54 | ||
铝片(钻孔产生) | 788.99 | 吨、吨/万m2 | 928.43 | 2.46 | ||
其他 | 4,504.85 | - | - | - | ||
合计 | 16,726.73 | - | - | - | ||
2019年度 | 酸性蚀刻液 | 5,310.85 | 吨、吨/万m2 | 23,619.42 | 292.89 | 80.64 |
成型后边框 | 1,074.02 | 吨、吨/万m2 | 1,491.87 | 5.09 | ||
碱性蚀刻液 | 759.56 | 吨、吨/万m2 | 2,900.48 | 9.90 | ||
电解金 | 1,216.20 | 克、克/万m2 | 48,447.08 | 165.41 | ||
报废金板 | 1,065.50 | 吨、吨/万m2 | 479.82 | 1.64 | ||
铝片(钻孔产生) | 804.54 | 吨、吨/万m2 | 866.46 | 2.96 | ||
其他 | 5,653.65 | - | - | - | ||
合计 | 15,884.32 | - | - | -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废料率整体较为稳定,2020年度、2021年度碱性蚀刻液的废料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8月起,试点对碱性蚀刻液改变原来直接销售废液的销售模式,转为对相关废液进行提铜处理后销售电解铜的销售模式;成型后边框的废料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推动“减少留边”成本考核项目,降低产品标准留边;报废金板的废料率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技术日趋成熟和生产工艺不断完善,HDI板和通孔板的报废率有所下降。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5-1-1-76
报告期内,公司PCB废料销售收入和当年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同,PCB废料销售收入随着PCB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2021年度其他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PCB废料销售价格主要受废料中铜、金等金属含量影响,并随着相应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而波动,2021年度铜等主要金属价格上升较快。
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未曾公开披露废料率信息,难以直接进行比较分析,以下通过比较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分析公司废料率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PCB行业上市公司中,景旺电子、胜宏科技、生益电子、奥士康、世运电路、依顿电子、广东骏亚的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上述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变动趋势一致,具体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年度 | 其他业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其他业务收入 主要内容 |
景旺电子 | 2021年度 | 3.54% | 95.95% | 生产电路板所产生的废料废液收入、电路板加工收入以及销售材料收入等 |
2020年度 | 2.27% | 90.47% | ||
2019年度 | 1.88% | 88.68% | ||
胜宏科技 | 2021年度 | 6.42% | 99.27% | 废料收入和电子产品收入等 |
2020年度 | 4.88% | 95.52% | ||
2019年度 | 5.89% | 78.86% | ||
生益电子 | 2021年度 | 3.65% | 93.08% | 废料和材料销售收入 |
2020年度 | 1.96% | 91.03% | ||
2019年度 | 1.68% | 80.99% | ||
奥士康 | 2021年度 | 6.17% | 95.53% | 废料收入以及加工收入等 |
2020年度 | 4.47% | 93.85% | ||
2019年度 | 4.28% | 82.08% | ||
世运电路 | 2021年度 | 4.78% | 98.10% | 生产PCB产生的废料收入等 |
2020年度 | 3.40% | 100.00% | ||
2019年度 | 2.46% | 100.00% | ||
依顿电子 | 2021年度 | 7.10% | 99.41% | 废料废液收入 |
2020年度 | 4.83% | 100.00% | ||
2019年度 | 3.79% | 100.00% | ||
广东骏亚 | 2021年度 | 4.57% | 95.42% | 废料收入、销售材料收入等 |
2020年度 | 3.80% | 98.83% |
5-1-1-77
公司名称 | 年度 | 其他业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其他业务收入 主要内容 |
2019年度 | 2.79% | 95.01% | ||
崇达技术 | 2021年度 | 5.27% | 97.47% | 废料收入等 |
2020年度 | 3.94% | 97.35% | ||
2019年度 | 4.28% | 99.25% |
二、说明废料处置频次和期末数量,废料是否分摊成本,是否存在人为控制利润的情况
(一)废料处置频次和期末数量
如前所述,根据公司《废料回收作业指引》内控制度规定,出于保障废料安全、加速回笼资金的目的,同时也为了降低堆积废料对生产车间及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造成的影响,公司对废料回收入库和销售周期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废料管理部门连同各类废料回收商定期完成废料回收,蚀刻液等废液通常每天处置1次,边角料类废料平均约4天处置1次,确保每月底完成当月全部废料回收。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内控制度收集、保管和处置、销售各类废料,废料期末结存数量较小。
(二)废料是否分摊成本,是否存在人为控制利润的情况
公司PCB废料产生于各道生产工序中,而PCB产品生产工序流程较长,涉及压合、沉铜、钻孔、电镀、蚀刻、阻焊、表面处理等数十道工序,且部分产品存在多种工序反复加工,由于公司PCB产品型号及产生的废料明细种类较多,且不规则,难以准确计量和核算每道工序下各类产品产生的不同种类废料,以及产品在各工序滚动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及完工产品中包含的废料成本,故行业内一般采用将废料计入当期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
如本问题回复之“一、(二)各期的废料率,并结合主要产品特质,说明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所示,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景旺电子、胜宏科技、生益电子、奥士康、世运电路、依顿电子、广东骏亚等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公司较为接近,且其他业务的毛利率接近或超过90%,废料成本核算方式与公司处理方式相近。故公司废料不分摊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按上述方法进行废料成本核算,不存在人为控制利润的情况。
5-1-1-78
三、废料收入的客户明细情况,是否存在销售给个人的情形;废料客户是否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废料收入主要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销售废料种类 | 销售金额 | 销售占比 | 是否个人客户 | 是否关联方 |
2021年度 | 1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酸性蚀刻液等 | 7,435.79 | 24.03% | 否 | 否 |
2 |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酸性蚀刻液等 | 4,083.62 | 13.20% | 否 | 否 | |
3 | 珠海市新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成型后边框等 | 2,003.33 | 6.47% | 否 | 否 | |
4 | 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 | 报废金板等 | 1,667.12 | 5.39% | 否 | 否 | |
5 |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含铜污泥等 | 1,590.74 | 5.14% | 否 | 否 | |
合计 | 16,780.59 | 54.23% | |||||
2020年度 | 1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酸性蚀刻液等 | 3,603.85 | 22.69% | 否 | 否 |
2 |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酸性蚀刻液等 | 2,141.54 | 13.48% | 否 | 否 | |
3 | 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 | 报废金板等 | 1,690.14 | 10.64% | 否 | 否 | |
4 | 珠海市新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覆铜板边料等 | 1,589.36 | 10.01% | 否 | 否 | |
5 | 清远市拓源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成型后边框等 | 1,500.37 | 9.45% | 否 | 否 | |
合计 | 10,525.26 | 66.26% | |||||
2019年度 | 1 |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酸性蚀刻液等 | 2,853.25 | 17.96% | 否 | 否 |
2 |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酸性蚀刻液等 | 1,771.60 | 11.15% | 否 | 否 | |
3 | 清远市拓源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铝片等 | 1,331.06 | 8.38% | 否 | 否 | |
4 | 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 | 报废金板等 | 1,299.88 | 8.18% | 否 | 否 | |
5 | 珠海市新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覆铜板边料等 | 1,064.58 | 6.70% | 否 | 否 | |
合计 | 8,320.36 | 52.38% |
公司PCB生产废料中的蚀刻液废料销售客户必须具备相关环保资质、废液收集和废液中贵金属的提炼技术,一般为专业的工业废液回收商;其余边角料类销售客户也均系公司通过市场招标或询价比较后确定的正规废料回收商,公司对废料回收商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资信状况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签定合同进行交易,并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货款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客户以及对个人客户销售废料的情况。
【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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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公司关于废料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现场观察、抽样进行控制测试等程序检查该等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废料成本核算方法和处置频次;
3、取得报告期内公司废料销售明细,检查处置频次,分析废料率变化情况;
4、查阅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文件,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
5、在期末存货监盘时,检查有无结余未处置的废料;
6、对废料销售主要客户进行函证,核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和销售额;
7、对报告期内废料销售相关的合同、明细账、收条、称重单、对账单等原始单据进行抽查,结合废料销售收入的截止性检查,进一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人为控制利润的情况;
8、通过检索客户官网、企查查等公开信息平台、上市公司年报等信息,核查主要废料销售客户的股东信息等基本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个人客户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制定并有效执行废料内控管理制度,各期废料率无重大异常波动,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2、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内控制度收集、保管和处置、销售各类废料,废料期末结存数量较小;公司将废料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未在其他业务成本中分摊废料成本,会计核算方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并保持了一贯性,不存在人为控制利润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客户以及对个人客户销售废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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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7家境内子公司(分别为6家境内控股子公司和1家境内参股子公司)及2家香港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工商登记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崇达技术 | 发行人 | 一般经营项目是: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HDI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703号办理);线路板研发和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机器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及其他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 印制电路板(PCB)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深圳崇达 | 全资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生产(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线路板钻孔加工(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4号厂房一楼) | PCB的生产和销售 |
大连崇达 | 全资子公司 | 印制电路板加工、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行业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PCB的生产和销售 |
江门崇达 | 全资子公司 | 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PCB的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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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工商登记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珠海崇达 | 全资子公司 | 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PCB的生产和销售 |
大连电子 | 控股子公司 | 印刷线路板的设计、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PCB的生产和销售 |
普诺威 | 控股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封装载板、刚挠印制电路板;元器件贴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IC载板的生产和销售 |
香港崇达 | 全资子公司 | - | PCB出口销售业务 |
香港普诺威 | 控股孙公司 | - | 未实际开展经营 |
三德冠 | 参股子公司 | 产销挠性线路板(不含氨蚀工序);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3-643号核准事项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柔性线路板(FPC)生产和销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修订)》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该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修改)》第三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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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均未包含房地产开发相关内容,均不涉及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均未持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经营资质,未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属于上述规定项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次募投项目为“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展开,建设内容不属于商业住宅、商业地产等房地产开发行为,故亦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业务的情形。因此,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房地产业务。
【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材料;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渠道查询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工商经营范围内容;
3、查阅了天健审[2020]7-541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7-231号《审计报告》及天健审[2022]7-170号《审计报告》,了解发行人相关主体业务收入构成;
4、查阅了境外律师就香港崇达、香港普诺威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
5、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6、对发行人财务总监进行访谈,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
7、获取发行人出具的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业务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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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最近36个月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第(7)项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最近36个月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第(7)项的规定
(一)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
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36个月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1、子公司普诺威的海关处罚
2021年6月24日,昆山海关向普诺威下达了“昆关缉字[2021]0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普诺威税则号列申报不实等事项进行了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2020年4月1日,普诺威委托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报关单为232520201250028682,货物申报品名为电阻铜箔。但该等电阻铜箔以精炼铜箔为基底并镀以镍磷合金,厚度小于0.15毫米且无衬背,应当归入税则号列7410110000。昆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之规定,认定前述232520201250028682报关单项下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并对普诺威处以罚款,考虑到普诺威及时补缴漏缴税款,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故昆山海关对普诺威给予减轻处罚,罚款金额1.88万元;
(2)2018年4月9日至2020年3月11日期间,普诺威申报的另一批货物同样存在上述税则号列申报错误的情况,将32520191259141514、232520201250001802、232520201250020540报关单项下的货物申报品名为电阻铜箔,将申报税则号列归入854290000,而未归入正确的税则号列7410110000。昆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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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之规定,认定前述报关单项下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对普诺威处以罚款,罚款金额16.60万元。
(3)2018年4月9日至2020年2月24日期间,普诺威申报的45票货物(报关单号为223320181000445971、223320181000521308等)的申报品名为电阻铜箔,将申报税则号列归入7410219000,而未归入正确的税则号列7410110000。昆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六条之规定,认定前述45票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了海关统计数据准确性,对普诺威处以罚款,罚款金额1.00万元。
(二)是否已完成整改
自上述行政处罚发生后,公司子公司普诺威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逐步完善了保障报关资料准确性的内控措施,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违法情形,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普诺威积极配合昆山海关的调查,并按照昆山海关的要求调整了相关产品的申报税则号列,及时对相关问题主动做出整改;
2、普诺威召开内部会议,就上述行政处罚发生的原因和相关责任情况及时进行了分析、总结和自查,加强对内部负责报关人员的培训;
3、上述处罚主要系由于普诺威境外供应商提供了错误的进口货物相关税则号列意见及普诺威工作人员对海关有关监管规定不熟悉而导致的,故普诺威更换了该进口供应商,并在后续进口新种类产品、填报报关信息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报关代理机构进行复核,并征求海关主管部门的专业意见;
4、进一步强化了关务业务的内部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执行流程控制及监督机制,避免制作报关材料时因工作疏忽或流程缺陷而造成的错误。
根据昆山海关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未发现普诺威存在其他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海关行政处罚的情事。
综上所述,普诺威已完成整改。
(三)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第(7)项的规定
前述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子公司普诺威所受行政处罚系因其工作人员对海关有关监管规定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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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供应商提供了错误意见造成,并非普诺威的主观故意;
2、普诺威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缴纳罚款,主动整改并消除危害后果;
3、普诺威上述违法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中规定的“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或“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问题,不属于走私等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不涉及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形;
4、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适用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均未认定上述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火灾或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危害后果;
5、普诺威上述第1项处罚属于减轻处罚的情节,并按照罚款范围的下限进行处罚;上述第2项处罚亦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罚款范围的中等偏下区间。
综上所述,上述海关处罚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第(7)项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昆山海关向普诺威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取得普诺威出具的关于海关处罚情况及原因的书面确认;
3、取得普诺威内部制定的报关相关制度;
4、取得普诺威召开内部会议的会议记录;
5、查阅昆山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6、查阅发行人的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账;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等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处罚情况;
8、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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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最近36个月受到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已完成整改;
2、相关行政处罚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第(7)项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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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0.请申请人对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申请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1)区分原告、被告,以列表方式披露单笔及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到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重大诉讼仲裁认定标准的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含冻结资产情况);(2)诉讼或仲裁事项对申请人的影响,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是否会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申请人败诉或仲裁不利对申请人的影响;(3)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一、区分原告、被告,以列表方式披露单笔及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到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重大诉讼仲裁认定标准的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含冻结资产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7.4.1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一)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二)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三)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为389,105.05万元、434,987.73万元和474,652.64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单笔及累计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不存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亦不存在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重大诉讼仲裁认定标准的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诉讼或仲裁事项对申请人的影响,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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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主要产品等,是否会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申请人败诉或仲裁不利对申请人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决诉讼、仲裁事项不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发行人涉及商标的已决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商标的诉讼均已结案,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 注册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基本案情 | 判决、裁决结果 |
12609744 | 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特电子”) | 发行人/国家知识产权局 | 山特电子请求对发行人12609744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 山特电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对发行人12609744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8]第0000122392号《关于第12609744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争议商标予以维持。山特电子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894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山特电子的诉讼请求。山特电子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行终558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及被诉裁定,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8]第0000122392号重审第0000002448号《关于第12609744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就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
8476168 | 山特电子 | 发行人/国家知识产权局 | 山特电子请求对发行人8476168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 山特电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对发行人8476168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7]第0000075122号《关于第8476168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争议商标予以维持。山特电子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7)京73行初字639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山特电子的诉讼请求。山特电子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行终593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及被诉裁定,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7]第0000075122号重审第0000002592号《关于第8476168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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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注册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基本案情 | 判决、裁决结果 |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发行人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0)最高法行申317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发行人的再审申请。 | ||||
6626832 | 山特电子 | 发行人/国家知识产权局 | 山特电子请求对发行人6626832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 山特电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对发行人6626832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撤三字[2016]第Y000270号《关于第6626832号第9类“SUNTAK”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评字[2016]第0000057449号《关于第6626832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争议商标予以维持。山特电子不服商标撤三字[2016] 第Y000270号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随后,山特电子就商评字[2016]第0000057449号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开庭前,争议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17]第0000016067号撤销复审裁定书裁定予以撤销,并于2017年8月6日发布了注册商标撤销公告。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6)京73行初424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行终973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6]第0000057449号重审第0000001502号《关于第6626832号“SUNTAK”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决定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
12593471 | 山特电子 | 发行人/国家知识产权局 | 山特电子请求对发行人12593471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 山特电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对发行人12593471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9]第0000028509号《关于第12593471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争议商标在电子芯片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山特电子与发行人均不服该裁定,均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450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5409号行政判决书, |
5-1-1-90
商标 注册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基本案情 | 判决、裁决结果 |
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发行人就前述两份判决均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0)京行终1023号、(2020)京行终4812号行政判决书,均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9]第0000028509号重审第0000000902号《关于第12593471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就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 ||||
13897563 | 山特电子 | 发行人/国家知识产权局 | 山特电子请求对发行人13897563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 山特电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对发行人13897563号注册商标予以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9]第0000028510号《关于第13897563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争议商标在计算机外围设备、卫星导航仪器、网络通讯设备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山特电子与发行人均不服该裁定,均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450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541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发行人就前述两份判决均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0)京行终1142号、(2020)京行终4767号行政判决书,均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9]第0000028510号重审第0000000903号《关于第13897563号“SUNTA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就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
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1、发行人主要产品属于电子元件产品,非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产品,特定商标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影响较小,发行人业务不存在对特定商标的依赖;
2、发行人商标在先前使用过程未发生侵权行为。发行人前述5项争议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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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英文字母“SUNTAK”组合构成,而山特电子引证商标由英文字母“SANTAK”组合构成,且两者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型差异较大,不存在相互重合的情况。山特电子引证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类型为:不间断电源;精密电源;稳压电源装置;逆变器;开关电源;精密稳压电源;低压电源装置。发行人在早期对该等商标的使用主要为内部使用、对外宣传文件等用途,并未将上述商标用于不间断电源、精密电源、稳压电源装置等商品,因此,发行人上述商标被宣告无效前,发行人对上述争议商标的使用系基于合法、有效的商标权的使用行为,发行人使用该等商标权不构成商标权侵权;
3、发行人目前日常的商业活动中使用组合商标。根据发行人于2014年1月制定的《崇达中英文标识使用规范》的相关要求,“在实际应用中,公司及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及分公司都需尽量使用中英文组合标志,只有在个别使用环境特别限制的情况下,使用者可以依据不同的应用环境选择单独的中文或英文的标识规范使用”。因此,发行人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通常使用更加具有显著性的由商号、图像、中英文组合标志构成的组合商标。截至目前,发行人组合商标为以下3种组合方式,均已注册并取得商标权,具体如下:
商标名称 | 类别 | 权利人 | 有效期限 | 注册号 |
9 | 发行人 | 自2016年08月14日起10年 | 16898546 | |
9 | 发行人 | 自2016年10月21日起10年 | 16898545 | |
9 | 发行人 | 自2016年10月21日起10年 | 16898544 |
发行人目前使用的商标属于由发行人商号、图像、中英文组合标志构成的组合商标,且发行人已就该等独立商标完成注册;同时,发行人目前将该等商标应用于其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类产品),与山特电子主营业务(电源类产品)存在明显差异,故发行人目前对该等商标的使用不会构成对山特电子的侵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收到山特电子对公司再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的通知、消息。
综上所述,前述已决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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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7.4.1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一)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二)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三)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就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明确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就诉讼、仲裁事项已在定期报告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定期报告,核查其中的诉讼、仲裁事项;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发行人的诉讼、仲裁事项;
3、获取发行人诉讼、仲裁案件资料;
4、查阅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对发行人法务总监进行访谈,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申请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
6、获取发行人出具的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申请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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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关于重大诉讼仲裁认定标准的的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决诉讼、仲裁事项不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发行人涉及商标的已决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发行人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就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明确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就诉讼、仲裁事项已在定期报告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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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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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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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