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普诺威分拆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公司和普诺威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本次分拆上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下属控股公司普诺威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二、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泽宏 |
钟明霞 |
周俊祥 |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