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 公告编号:2020-021 |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分别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80,000.00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可转债8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848万元的余额79,152万元,已于2017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的存储专户,账号为774469839450。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48290003号《验资报告》。上述款项均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016万元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 | 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 | 41,785.09 | 26,984.00 |
2 | 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 | 20,000.00 | 20,000.00 |
3 | 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 | 21,939.11 | 20,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000.00 |
合计 | 95,724.20 | 78,984.00 |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6,481,640.97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110,000,000.00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76,481,640.97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7.67%。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1、实施进度具体调整情况
项目名称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51.76% | 2019年12月31日 | 2021年6月30日 |
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 70.57%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实施进度调整原因
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21日到位,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
期2年。由于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高多层线路板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工艺技术不断完善,为了保证技术、工艺的先进性,公司需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项目建设期较原计划时间有所延长,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放缓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将“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调整到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和“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和“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