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上海浦东金桥国培地块研发项目部分物业之合作备忘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上海浦东金桥国培地块研发项目部分物业之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