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9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