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创新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晓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连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19,058,979.23                1,258,525,810.34                         4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17,590,250.93                    739,380,885.86                      105.2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4,049,461.17                     10.13%           805,021,840.94                 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956,601.06                    4.59%           110,442,365.07                14.7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3,143,101.47                   19.09%           101,422,849.69                15.7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1,728,827.42               -61.7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3.03%                     1.07               11.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3.03%                     1.07               11.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8%                   -26.29%                  13.93%                 2.88%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44,977.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745,884.3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5,596.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5,262.9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91,679.19
合计                                                                             9,019,515.3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014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玉溪合益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58%         36,929,000        36,929,000
限公司
Paul Xiaoming
                 境外自然人            14.61%         19,558,500        19,558,500
Lee
上海国和现代服
务业股权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人         9.00%         12,048,000        12,048,000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Sherry Lee       境外自然人             5.97%          7,998,500         7,998,500
玉溪合力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3%          4,998,000         4,998,000
限公司
张勇             境内自然人             2.99%          4,000,000         4,000,000
丁泳             境内自然人             2.99%          4,000,000         4,000,000
上海绿新包装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4%          3,400,000         3,400,000
公司
吴耀荣           境内自然人             1.49%          2,000,000         2,000,000
田友珊           境内自然人             1.35%          1,802,000         1,802,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何雪萍                                                                    805,642
吴天然                                                                    405,975
谭澍坚                                                                    231,000
许丽华                                                                    150,000
瞿东胜                                                                    140,060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汪海涛                                                                135,846
陈新华                                                                120,000
奚劼                                                                   77,005
楼春仙                                                                 67,900
吴吴                                                                   65,98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获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        期末数(元)       期初数(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目
货币资金             569,146,656.12      148,444,155.32     283.41%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由于募
                                                                    集资金到账。
存货                 224,598,559.55      168,731,952.74      33.11% 存货增加,主要系由于无菌包
                                                                    扩建项目投产,相应的原材料
                                                                    与产成品增加。
固定资产             487,552,913.43      341,115,305.27      42.93%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系由于无
                                                                    菌包项目完工转固。
在建工程               4,902,929.32      116,193,251.23     -95.78% 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由于无
                                                                    菌包项目完工转固。
其他非流动资          22,164,328.83       16,125,407.33      37.45%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
产                                                                  由于设备工程采购预付款增
                                                                    加。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28,000,000.00     -91.23% 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由于偿
                                                                    还银行贷款。
应付账款             116,581,603.45       96,824,721.42      20.40% 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由于无
                                                                    菌包装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应
                                                                    付采购款增加。
资本公积             951,559,743.80      237,272,743.80     301.04% 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由于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24,425,757.53       19,701,552.48       23.98 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由省外
                                                                    销售增加,相应的运费增加及
                                                                    业务开拓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               5,856,405.29        7,452,422.70       -21.42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由于同
                                                                     比银行贷款利率下降。
现金流量表项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目                                                 (%)
经营活动产生          31,728,827.42       82,842,466.83       -6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的现金流量净                                                         额减少,主要系由于扩大无菌
额                                                                   包装产品生产,采购付款增加
                                                                     及支付职工薪酬、税费增加。
吸收投资收到         759,003,405.88                0.00      100.00 吸收投资收到现金增加,主要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现金                                                               系由于本报告期收到募集资
                                                                     金。
偿还债务支付         631,958,243.00      338,828,321.24         86.51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增加,主要
的现金                                                                系由于本报告期大量偿还银
                                                                      行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公司控
                                                            股股东合益
                                                            投资承诺:自                   股东合益投
                                                            发行人的股                     资、李晓明家
                                                            票上市之日                     族、合力投
                                                            起 36 个月内,                 资、李子华、
                                                            不转让或委                     许铭的承诺
                                                            托他人管理                     期限为 2016
                                                            本次发行前                     年 9 月 14 日
                                               关于所持股   已持有的发                     至 2019 年 9
                                               份的流通限   行人股份,也                   月 14 日;股 尚在承诺履
                                 公司股东及                                2016 年 09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制、对所持股 不由发行人                     东上海国、丁 行期,严格履
                                 实际控制人                                14 日
                                               份自愿锁定   回购该部分                     泳、张勇、上 行。
                                               的承诺       股份。如在锁                   海绿新、吴耀
                                                            定期满后两                     荣、田友珊、
                                                            年内减持所                     九和天诚、张
                                                            持发行人股                     虹、张明等的
                                                            份的,则减持                   承诺期限为
                                                            价格(如果因                   2016 年 9 月
                                                            派息、送股、                   14 日至 2017
                                                            资本公积转                     年 9 月 14 日。
                                                            增股本等原
                                                            因进行除权、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除息的,按有
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下
同)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有
除权、除息等
事项,按有关
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下
同)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
公司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
月。如果未履
行持股意向
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在
所承诺的锁
定期后延长
锁定期 6 个
月。2、实际
控制人李晓
明家族承诺:
自发行人的
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上
述承诺的限
售期届满后,
在李晓明、李
晓华、马燕任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
让发行人股
份数量不超
过其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在上述
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如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减持所持发
行人股份的,
则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其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家族持有
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如果未履
行持股意向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事项,
本家族将在
所承诺的锁
定期后延长
锁定期 6 个
月。不因职务
变更或者离
职,影响承诺
的效力,本家
族仍将继续
履行上述承
诺。3、本公
司股东上海
国和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
份。在承诺的
持股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计划以不低
于每股净资
产的价格减
持完全部发
行人股票。4、
本公司股东
合力投资承
诺:自发行人
的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5、
本公司股东
李子华承诺:
自发行人的
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6、
本公司股东
许铭承诺:自
发行人的股
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上
述承诺的限
售期届满后,
在任发行人
董事期间,每
年转让发行
人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 6 个
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如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所持发行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人股份的,则
                          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
                          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其股票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
                          公司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
                          月。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或
                          者离职,影响
                          承诺的效力,
                          本人仍将继
                          续履行上述
                          承诺。7、本
                          公司股东丁
                          泳、张勇、上
                          海绿新、吴耀
                          荣、田友珊、
                          九和天诚、张
                          虹、张明等承
                          诺:自发行人
                          的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 关于所持股   1、本公司董 2016 年 09 月 2016 年 9 月   尚在承诺履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事、高级管理 份的流通限   事、高级管理 14 日       14 日至 2019 行期,严格履
人员        制、对所持股 人员李晓明、              年 9 月 14 日 行。
            份自愿锁定    李晓华、许
            的承诺        铭、马伟华、
                          王晓璐承诺: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上述
                          承诺的限售
                          期届满后,在
                          任发行人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数量不超
                          过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数量总数的
                          25%;在离职
                          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如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所持
                          发行人股份
                          的,则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发
                          行人上市后 6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个月内,如其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持
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
或者离职,影
响承诺的效
力,本人仍将
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2、
本公司监事
黄江岚、杨
跃、陈涛承
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
行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上
述承诺的限
售期届满后,
在任发行人
监事期间,每
年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数量不超
过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数量总数的
                            25%;在离职
                            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或
                            者离职,影响
                            承诺的效力,
                            本人仍将继
                            续履行上述
                            承诺。
                            (一)公司股
                            价稳定的承
                            诺:公司上市
                            后 3 年内股票
                            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且同时
                            满足监管机
                            构对于回购、
                            增持公司股
公司、控股股                份等行为的
东及实际控     关于履行稳   规定,则触发                    2016 年 9 月   尚在承诺履
                                            2016 年 09 月
制人、董事和 定股价的承     稳定股价义                      14 日至 2019 行期,严格履
                                            14 日
高级管理人     诺           务。(二)公                    年 9 月 14 日 行。
员                          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关于履行
                            稳定股价承
                            诺:1、于触
                            发稳定股价
                            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内,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应通过增
                            持公司股份
                            的方式以稳
                            定发行人股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价,并向公司
送达增持发
行人股票书
面通知(以下
简称“增持通
知书”),增持
通知书应包
括增持股份
数量、增持价
格确定方式、
增持期限、增
持目标及其
他有关增持
的内容。控股
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应于
触发稳定股
价义务之日
起 3 个月内以
不高于人民
币 2,000 万元
资金增持股
份,但在上述
期间如股票
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高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则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可中止实
施增持计划。
2、在履行上
述增持或回
购义务时,应
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适用
的监管规定
履行其相应
的信息披露
义务。3、在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履行上述增
持或回购义
务时,如根据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
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需
要顺延或调
整履行增持
或回购义务
的时点的,依
法顺延或调
整。(三)公
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关于履行稳
定股价承诺:
1、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
立董事,下
同)、高级管
理人员应于
触发稳定股
价义务之日
起 10 个交易
日内(如期间
存在 N 个交
易日限制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买卖股
票,则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应于触发
稳定股价义
务之日起
10+N 个交易
日内),向公
司送达增持
通知书,增持
通知书应包
括增持股份
数量、增持价
格确定方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增持期限、增
持目标及其
他有关增持
的内容,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于
触发稳定股
价义务之日
起 3 个月内增
持公司股份,
其累计增持
资金金额不
高于其上一
年度在发行
人领取的薪
酬总额及公
司对其现金
股利分配总
额之和的
30%。如上述
期间公司股
票收盘价连
续 20 个交易
日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则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可中止实
施增持计划。
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行上
述增持或回
购义务时,应
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适用
的监管规定
履行其相应
的信息披露
义务。3、公
司董事、高级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管理人员在
                              履行上述增
                              持或回购义
                              务时,如根据
                              法律法规或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