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亚泰国际: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作为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国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对亚泰国际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904万元及相关协议约定的其他发行费用 341.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754.2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泰国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30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根据《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佛山市南海和华希尔顿逸林酒店装修工程11,851.419,679.46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2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装修工程21,343.5121,295.30
3遵义喜来登酒店装饰工程项目17,064.2817,025.24
合计50,259.1948,000.00

(四)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定,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