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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招商证券关于山东赫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否属于“两高”项目的核查意见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淄博赫达30000t/a纤维素醚项目”与“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外,“淄博赫达30000t/a纤维素醚项目”与“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均为生产制造类建设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赫达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需要对生产制造类建设项目(“淄博赫达30000t/a纤维素醚项目”与“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产品概述

项目名称拟实施主体主要产品
淄博赫达30000t/a纤维素醚项目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赫达”)纤维素混合醚、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
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尔希”)HPMC植物胶囊

(二)相关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产品分类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1年本)》对照是否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纤维素醚建材级、医药级、食品级纤维素醚纤维素生化产品开发与生产
HPMC植物胶囊植物胶囊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

2021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将“纤维素生化产品开发与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 列为鼓励类项目。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一)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山东省“两高”行业范围为炼化、焦化、煤质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

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十六个行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上述“两高”行业范围。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中所附的《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该目录所列的“两高”项目。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规划的产品不属于上述通知所列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属于需要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业领域。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上述需要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业领域。

根据《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制定的《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涉及的重点行业产品名称为:炼油、石脑烃类乙烯、合成氨(含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包括无烟粉煤、烟煤),天然气)、电石。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规划的产品不属于上述方案所列重点领域。

公司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企业对是否为‘两高’项目存在疑义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向有权部门申请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进行认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已出具相关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的认定意见。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11月2日公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21年版)》,此名录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经核查,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批复等审批进展及后续安排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需履行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相关备案审查手续。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批复
淄博赫达30000t/a纤维素醚项目已取得已取得已取得
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已取得办理中不涉及

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办理上述项目所涉及的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成,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办理项目所涉及的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管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葛麒 罗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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