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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久科技”)于近日收到股东林章威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被动减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况

股东林章威先生因存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林章威所持本公司股份托管证券公司)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林章威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卖出和资金划转。本次林章威先生被动减持股数为72,179股,占恒久科技总股本的0.0269%。详见下表:

公司股东林章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交易期间成交均价 (元/股)成交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林章威集中竞价2022年5月19日6.5772,1790.0269%
合计-72,1790.0269%

二、本次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林章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8,653股,占公司总股本

0.29%;本次被动减持后,林章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

0.26%。详见下表: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 状态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 状态
林章威合计持有股份768,6530.29%冻结696,4740.26%冻结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68,6530.29%冻结696,4740.26%冻结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本次被动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林章威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2019年11月1日恒久科技与林章威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以及2020年3月3日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编号:2019-070;2020-010),林章威应将股权收购款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购入恒久科技的股票。2020年3月31日,林章威完成前述股份购买3,604,120股,成交金额为3,000万元。对于按协议购入的恒久科技股份,林章威承诺如下:

1、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20%;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40%;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60%;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80%;剩余股份可在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60个月之后进行转让。

2、在股份购买完成之日后,购买股份若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恒久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本人应将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而获得的收益无偿上缴给甲方。

(二)林章威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承诺,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前),累计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40%,累计可减持股数为1,441,648股。

本次被动减持后,林章威实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07,646股,超出承诺可卖出股份1,465,998股。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林章威减持部分公司股票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其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

2、本次减持后,林章威持有公司股份696,474股,均被司法冻结,后续仍存在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的可能。

3、林章威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林章威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章威先生出具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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