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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恒久”)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自2019年9月20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董事会决议于2020年9月20日有效期届满。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本次就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相关决议内容。本次审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1549号),苏州恒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60.0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 万元。上述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 年8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6 年 9 月 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11月16日,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00.00元。

2016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957,187.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574.51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484,418.96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206,136.99 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5,432,094.44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33,000,000.00元,7天通知定存余额16,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6,431,594.44元,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500.00元)。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29,997,570.00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8,900.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2,791.9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351,785.13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4,212,231.8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19,700.0014,992.10
2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5,300.004,083.02
合 计25,000.0019,075.12

为129,976,849.55元(其中:7天通知定存余额26,427,764.46元,结构性存款余额98,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5,549,085.09元)。2018年度,根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自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7,040,321.0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使用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项目尾款9,055,285.71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584.5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176,943.41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1,801,938.47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858,540.21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0,000,000.00元,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44,94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918,540.21元)。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5,383,291.27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33,220.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932.5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588,732.56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1,197,246.61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227,075.61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50,94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1,287,075.61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52,227,075.61元。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2,069,462.47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75,465.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925.5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333,840.12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425,885.38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0,839,948.14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七天通知存款余额49,86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979,948.14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50,839,948.14元。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1、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1月12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予以注销,该项目的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支付项目尾款。2018年5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办理完注销手续。2018年7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完毕账户注销手续。苏州恒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事项包括:一、增加苏州恒久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二、增加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苏州恒久注册经营地点)作为项目的实施地点。除前述变更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上述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仅涉及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部分研发设备的购置,不涉及该募投项目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内容。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时将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主要原因:

该项目原拟在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号的厂区内的编号为“吴国用(2010)第06100228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1”)实施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工作。2016年,吴中恒久新取得编号为“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5457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地块2”),该“地块2”的地址仍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号,与“地块1”为相邻地块。该两地块为

吴中恒久现所拥有的全部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吴中恒久需将上述两块土地证件合二为一后方能申请建设项目。2018年6月,吴中恒久就上述两地块合并后取得编号为“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56654号”不动产权证书。鉴于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重新进行了建设方案的规划,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公司与设计机构制定新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并根据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的批复意见进行方案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同时,积极做好设计合同和勘探合同的政府备案及现场勘探等准备工作。2020年4月,公司才陆续收到吴中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和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待评标完成确定施工单位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续,公司将进行“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装修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相关工作。公司在执行新的建设方案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尤其是土地合并后相关建设项目设计意见书和规划方案等手续都要重新申报,再加上疫情的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3、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包含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控制风险,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等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度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号发行主体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 (万元)起始日期终止日期使用资金类型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230.002019-11-20已赎回闲置募集资金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乾元—鑫溢江南” (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19-12-31无固定期限自有闲置资金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970.002020-1-13已赎回闲置募集资金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20-1-13已赎回自有闲置资金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利多多之步步高升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2020-3-13已赎回自有闲置资金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2020-3-24已赎回自有闲置资金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2020-5-27已赎回自有闲置资金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智能活期理财1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2020-5-28已赎回自有闲置资金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7002020-6-11已赎回5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2020-7-2已赎回自有闲置资金
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5002020-8-5无固定期限自有闲置资金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美元智能活期理财4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272020-8-10无固定期限自有闲置资金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龙盈天天理财1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9002020-8-12已赎回自有闲置资金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美元智能活期理财4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82020-8-18无固定期限自有闲置资金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美元智能活期理财4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82020-8-19无固定期限自有闲置资金
1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龙盈天天理财1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5002020-10-10无固定期限自有闲置资金
1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5002020-10-19无固定期限自有闲置资金

八、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

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包含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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