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税)。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须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