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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雪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朱雪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018年度,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自2018年5月18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18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自本人任职起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以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就自身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出席了

全部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始终保持身份与履职的独立性,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反对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其中,对于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18年5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18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32018年9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18年10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18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18年12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关于公司外部市场和产业发展状况以及内部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影响,为有效地决策提供依据与信息。本人也积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以及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热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深入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与信息,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领导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任职期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公司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名内审部门负责人候选人、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修改内部审计制度、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在2018年年报编制与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与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本人先后主持召开两次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沟通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沟通审计工作计划、风险判断、人员构成等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地沟通并督促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见面交流,以确保审计报告如期完成并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持续关注国家相关

政策并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的培训会议,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加深对独立董事职责了解,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18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18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3、2018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4、2018年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zhuxuezhen@suda.edu.cn

2019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朱雪珍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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