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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久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晓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晓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自2018年5月18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18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自本人任职起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以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了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就自身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始终保持身份与履职的独立性,在2018年度对以下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反对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18年5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18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32018年9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18年10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18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18年12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解与调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有效地发挥。本人也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以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时对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监督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在2018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渠道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2、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审议议案,在会前均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并积极了解或是问询相关决策所需的信息,独立、客观及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公司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名内审部门负责人候选人、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修改内部审计制度、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在2018年年报编制与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与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同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计划与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审计初审意见进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能如期高质量的完成。

2018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2018年度,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注重对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学习,认真研究上市公司违规警示案例,参加江苏证监局举办的培训会议,更深入地学习与理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水平,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18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18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2018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2018年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1620674846@qq.com

2019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方面履行必要的核查与监督,并提供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晓珍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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