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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银行: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7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联方信贷业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资金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行的关联方交易预计存在着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江阴银行”)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款、信用卡授信额度等常规业务。

2023年8月25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建东未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新增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截止披露日余额2022年底余额
1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1500013659.109893.75
2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授信类124001040010400
合计2740024059.120293.75

二、关联方介绍

(一)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法定代表人为赵正洪,注册地为江阴市芙蓉大道东段88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65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总资产83969.02万元,净资产58757.43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5895.72万元,净利润6665.7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第八届董事徐建东为其财务总监。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赵正洪,注册地为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巷门头6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各种布匹的染色及整理;针织品、纺织品、纺织面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总资产102465.55万元,净资产82479.13万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4901.03万元,净利润4715.7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龚秀芬担任该公司财务总监。

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四款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原则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本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江阴银行已就本次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资料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江阴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本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因江阴银行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江阴银行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江阴银行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江阴银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江阴银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未参与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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