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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161,320.75元。截止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②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③本年使用金额期末余额⑥=①+②-③-④+⑤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④本期归还补充流动资金金额⑤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216.13450.5532,260.325,064.587,3503,691.78

注:期末余额与单项汇总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尾差导致。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99,748,994.51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505,455.14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6,917,781.38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36,917,781.38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开户主体银行账号三方/四方/五方协议签订时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8100788013000000922019-12-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0501708701000012342019-12-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200000291910000317472342020-3-2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268100788017000006652020-3-24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且该议案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36,917,781.38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2681007880130000009232,857,143.97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44050170870100001234498,001.16活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200000291910000317472343,017,957.37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26810078801700000665544,678.88活期
合计36,917,781.38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32,161,320.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854,182.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0,000,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9,748,994.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8.2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281,361,320.7552,161,320.752,498,599.2250,773,774.7397.34%2022年12月-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50,800,000.0020,000,000.00-20,018,001.79100.09%2022年12月-不适用
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130,000,000.0048,147,217.9998,957,217.9976.12%2024年06月-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130,000,000.0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32,161,320.75332,161,320.7550,645,817.21299,748,994.5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3,500,000.0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合 计332,161,320.75332,161,320.75-22,854,182.79299,748,994.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是在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原目的为面向公司华南市场,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产品的工程化开发以及规模化生产、销售。结合近两年公司华南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其增量远不及北方市场,且北方客户未来订单爆发式增长趋势确定,为改善公司未来产品交付状况、缩短物流时间、满足客户审厂需求等,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在维持原募投项目合理产能的情况下,缩减该项目投入,用以在北京开展“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该新项目主要包含新建理工华创北京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新项目计划投资21,000万元,其中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新项目建成后,将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基地,具备年产5万套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生产能力,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70%以上的产能要求。 2、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原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子公司理工华创租赁楼宇内,考虑子公司理工华创最新在北京市顺义区的产业布局、以及控制公司运营成本因素,子公司理工华创已对现有海淀区租赁场地进行了退租处理,租赁面积减半。结合最新将在北京顺义开展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司拟将“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北京市顺义区赵全
营镇兆丰产业园东盈路19号院内,与“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同址。另外,由于赵全营基地建成时间预计为2024年,仿真分析中心项目的大部分仪器设备需待该基地建成后再行购置和投入使用,因此,拟将“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资金使用规模缩减至2,000万元,剩余投入待赵全营新基地建成后另行安排。 3、“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3,000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是在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原目的为面向公司华南市场,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产品的工程化开发以及规模化生产、销售。结合近两年公司华南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其增量远不及北方市场,且北方客户未来订单爆发式增长趋势确定,为改善公司未来产品交付状况、缩短物流时间、满足客户审厂需求等,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在维持原募投项目合理产能的情况下,缩减该项目投入,用以在北京开展“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该新项目主要包含新建理工华创北京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新项目计划投资21,000万元,其中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新项目建成后,将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基地,具备年产5万套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生产能力,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70%以上的产能要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6月1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全部借出的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130,000,000.0048,147,217.9998,957,217.9976.12%2024年06月-不适用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130,000,000.00130,000,000.00100.00%--不适用
合计-260,000,000.0048,147,217.99228,957,217.99--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变更“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的原因: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是在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原目的为面向公司华南市场,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产品的工程化开发以及规模化生产、销售。结合近两年公司华南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其增量远不及北方市场,且北方客户未来订单爆发式增长趋势确定,为改善公司未来产品交付状况、缩短物流时间、满足客户审厂需求等,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将在维持原募投项目合理产能的情况下,缩减该项目投入,用以在北京开展“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该新项目主要包含新建理工华创北京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新项目计划投资21,000万元,其中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新项目建成后,将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基地,具备年产5万套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生产能力,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70%以上的产能要求。 2、变更“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和减少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规模,原因如下: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原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子公司理工华创租赁楼宇内,考虑子公司理工华创最新在北京市顺义区的产业布局、以及控制公司运营成本因素,子公司理工华创已对现有海淀区租赁场地进行了退租处理,租赁面积减半。结合最新将在北京顺义开展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司拟将“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园东盈路19号院内,与“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同址。另外,由于赵全营基地建成时间预计为2024年,仿真分析中心项目的大部分仪器设备需待该基地建成后再行购置和投入使用,因此,拟将“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资金使用规模缩减至2,000万元,剩余投入待赵全营新基地建成后另行安排。 3、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3,000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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