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和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