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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0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对审计机构应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具有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要素考虑,本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 110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就未续聘前任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更换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华兴作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了沟通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2021年度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1985年10月,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

合并后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5)业务资质:1992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大华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已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共16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泽涵,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尚未确定具体人员。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2020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376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大华所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0家。4.执业信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刘泽涵(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包铁军(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执业经验超过24年,曾先后在株洲鼎诚会计师事务所、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自2015年11月起任大华事务所风险管理合伙人,专职从事复核工作。综前所述,相关人员均具备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了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执业资格完备,与公司保持独立,拥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许可证,其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聘任表示同意。

独立意见: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需求,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1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拟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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