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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锋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称“高要华锋”)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华锋股份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华锋股份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住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B17地块(白土镇九山地段)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10,937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电解电容器原材料腐蚀赋能铝箔及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产品,高效聚合氯化铝铁净水剂及高效脱色剂,污水处理剂,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电线电缆,线束组件,插头连接件;自有物业出租,自有设备出租。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569,782,157.46元,负债总额为412,911,053.29元,净资产为156,871,104.17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89,864,858.2

元,利润总额为1,858,639.28元,净利润为4,322,813.9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期间: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为子公司高要华锋提供担保系基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其发展带来积极影响,解决了全资子公司进行相关融资时需要担保的问题,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发展的支持。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其发展带来积极影响,解决了全资子公司进行相关融资时需要担保的问题,且上述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高要华锋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为子公司高要华锋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

对于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鹏飞钟 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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