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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7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同意推荐卢峰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卢峰先生简历如下:

卢峰,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万达国际集团国际贸易董事,香港长城电子集团地产部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广州南沙区海明峰商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博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卢峰先生在投资领域和上市公司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曾于2005年至2019年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积极推动本公司上市、重组、再融资等工作,为了公司今后的持续发展和新能源行业战略目标的有效推进,公司股东决定再次推荐卢峰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

卢峰先生自2019年12月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至今,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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