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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治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55,791,69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30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790,19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300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1,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张瑞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0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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