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0003号 |
- 1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8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0元/股。截止2016年5月25日止,本公司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本报告中所列示货币资金类型均为“人民币”)143,836,000.00元,其中应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39,800,000元,此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036,000.00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为2,134,651.69元可予抵扣,故本公司在2016年募集资金总入账金额为 106,170,651.6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5月25日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44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6,192,345.54(含利息收入21,693.85元)元,其中:哈密物流园区项目使用资金 82,138,010.71元,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6,767,611.9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7,286,722.87元。
1、2019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4,816,392.02元。其中:哈密物流园区项目 4,816,119.45元,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72.57元。
2、2018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41,314,309.15元,包括:
(1)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4,027,586.28元。其中:哈密物流园区项目22,875,940.28元,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1,151,646.00元。
(2)根据2018年6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8,256,836.3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7,286,722.87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利息937,593.35元,6月1日至补充流动资金划转期间的利息32,520.13元。
- 2 -
3、2017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28,797,727.48元。其中:哈密物流园区项目26,151,968.98元,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645,758.50元。
4、2016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31,263,916.89元。其中:
(1)2016年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013,635.60元。
(2)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50,281.29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等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与证券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间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016年6月22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22日公司与广州证券、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合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9年4月30日本公司与东兴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及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年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 3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 方式 | 备注 |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02030112010105465735 | 113,836,000.00 | - | 活期 | 2020年3月17日已办理销户 |
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002010329200141114 | --- | - | 活期 | |
合计 | 113,836,000.00 | - |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入账金额为 106,170,651.69元,实际使用金额为106,192,345.54元,超出入账金额21,693.85元为募集资金账户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净收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无余额。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特别说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资金106,170,651.69元,2018年调整后,募投项目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投资总额 82,116,589.43元,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6,767,339.3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7,286,722.8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计投资支出106,192,345.54元,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7,286,722.87元;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投资总额 82,138,010.71元,较计划超出 21,421.28元;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6,767,611.96元,较计划超出272.57元。
上述超出部分共计 21,693.85元系利用专项账户的利息净收入投入项目的金额。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依据工信部《物流信息化发展规划(2010—2015)》中提出的重点技术和措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物联网技术、GPS导航/定位技术、移动终端等相关信息技术为支撑,完成了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等三个层次下的TMS系统、SCM供应链管理系统、ERP财务管理、BI智能分析等25个功能模块或系统的建设。实现了智能调度、实时监测跟踪、远程监控、财务管理等各项管控职能,并形成与驻外机构及各分子公司的信息系统联网和数据的整体管控,以及和上下游客户的协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业务的安全、准时和高效运营。因本募投项目主要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提供信息服务,无对应的收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4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在2019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18年6月19日本公司以传真及网络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根据此项决议,本公司同意终止“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结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并已将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募集资金和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18,224,316.2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尾款共计18,532,694.00元,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为18,224,316.22元,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为18,256,836.3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7,286,722.87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利息937,593.35元,2018年6月1日至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利息为32,520.13元。
以上数据经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且由本公司在2018年6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28,013,635.60元,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16)003350号专项鉴证报告。
2、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2019年度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5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106,170,651.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16,392.0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192,345.5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286,722.8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28%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 | 是 | 91,927,381.43 | 82,116,589.43 | 4,816,119.45 | 82,138,010.71 | 100.03 | 2018年6月 | -439,869.42 | 否 | 否 |
2.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是 | 14,243,270.26 | 6,767,339.39 | 272.57 | 6,767,611.96 | 100.00 | 2018年6月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6,170,651.69 | 88,883,928.82 | 4,816,392.02 | 88,905,622.6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 | 17,286,722.87 | —— | 17,286,722.87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7,286,722.87 | 17,286,722.87 | ||||||||
合计 | 106,170,651.69 | 106,170,651.69 | 106,192,345.54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1、“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于2018年末起陆续完工并陆续投入使用。该项目属于哈密市邮政快递集散中心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已入住快递公司、物流公司等商户超过70多家,入住商户包括顺风、中通、韵达等国内知名快递公司。园区收益主要来源于经营性租赁收入,可供出租面积4.22万平米,已租面积3.64万平米,出租率达86.36%。因园区仍处于招商促销阶段,导致收入较低、费用较高。2019年实现租赁收入1,788,910.13元,经营成本为2,228,779.55元,产生亏损-439,869.42元。 2、“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进度为100.00%。在2019年度投入金额272.57元。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7月5日召开天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013,635.6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第003350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年1月4 日,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根据 2018年6月21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应为18,224,316.22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为18,256,836.3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7,286,722.87 元,截止 2018年5月31日利息937,593.35元,6月1日至补充流动资金划转期间的利息32,520.13元。 |
附件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 | 17,286,722.87 | - | 18,256,836.35 | 105 | 2018 年 7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
合 计 | 17,286,722.87 | - | 18,256,836.3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项目”、结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并同意项目尾款18,532,694.00元,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8,224,316.2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为18,256,836.3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7,286,722.87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利息937,593.35元,2018年6月1日至补充流动资金划转期间的利息32,520.13元。2018年7月6 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和结项并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2018年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公司在新疆天顺哈密物流园区建设的机电产品区,主要为满足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需要。随着国家对环保督察力度的不断加强,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对矿山资源开发项目核查趋严。同时,哈密地区近年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哈密及周边的工矿企业的开工率不足,工业产品市场需求呈现疲软态势。此外,哈密及周边地区的农副产品的经销商为了降低经营成本,绝大多数采用直供、直采形式,对周转配送库的需求不足。上述变化对该项目的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2018年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2.“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在建设中本着成本效益和节约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对原计划需要对外采购的部分功能模块改用自主开发的形式完成,即采用“自主研发+外部采购”相结合,并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进行。该项目在2018年基本完成相关系统模块的建设并上线运行,初步达到了预期效果。因此,2018年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结项该募投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