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国际陆港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收到扶持资金74.93万元和班列补贴188.24万元。上述补助款项已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补助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其中,阜康市天顺物流有限公司获得的扶持资金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项目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会增加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70.93万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