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合计不超过29亿元的银行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欧神诺共同为欧神诺全资子公司合计不超过9亿元的银行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和欧神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SDOEB1901;GSFOEB1901),公司和欧神诺共同为欧神诺全资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诺”)向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权人 | 主债权额度 | 担保合同内容 |
1 | 景德镇欧神诺 | 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 | 9,500万元 |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32,720万元,占公司2018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7%,占公司2018年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7.16%。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和欧神诺分别与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