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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担保情况:无担保信用评级结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卓著中心10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

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2021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34号)同意本次债券的注册申请,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437,801.41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7.1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72%;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8,336.70万元(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履行债务等情况。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大公国际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大公国际的需求提供相应资料。

在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在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进而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大公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予以公告,且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形式发行,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加之我国目前正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五、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76,990.19万元、258,327.15万元、311,981.54万元和36,36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435.48万元、51,305.81万元、81,268.80万元和1,377.87万元。2021年1季度营业总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大,主要系2021年1季度公司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较快。总体来说,发行人各项业务收入波动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自身收入结构关系密切。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相关性较强,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与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受到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际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证券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六、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3,545.50万元、35,448.31万元、7,219.53万元和-33,510.0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0%、

13.72%、2.31%和-92.15%。2021年1-3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3,510.06万元,主要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较多所致。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1,516,548.34万元、1,592,664.74万元、1,606,412.96万元和1,731,365.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5.18%、44.77%、39.53%和40.76%。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投资的投资规模变动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证券公司138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仍然由传统的证券经纪、自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构成,业务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虽然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股东增资、发行上市等方式增强了资本实力,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尚未出现业务规模、业务能力都具有绝对竞争优势的证券公司,行业竞争仍然激烈。此外,随着我国逐步履行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境外金融机构对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外资机构境内业务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这也将加剧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

同时,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及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业务领域渗透。这些企业具备规模优势、客户优势或互联网等新兴渠道营销优势,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证券公司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竞争压力。上述因素可能对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八、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属于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均涉及国家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行业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的变化,进而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九、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十二、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本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

及兑付债券本金,如果违约事件发生,本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本公司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相关内容。

十三、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发行人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此次换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上述人事变动已经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9

释义 ...... 12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5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15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 17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25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 25

二、认购人承诺 ...... 28

第三节 募集资金使用 ...... 29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9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32

三、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3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一、发行人概况 ...... 3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3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6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38

五、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及独立性 ...... 45

六、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50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59

八、媒体质疑事项 ...... 83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 83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惩罚情况 ...... 84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8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85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85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89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91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10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5

六、公司有息负债结构 ...... 125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27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大或有事项或其他重要事项 ...... 136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39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 140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4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43

三、其他重要事项 ...... 145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45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148

第八节 税项 ...... 149

一、增值税 ...... 149

二、所得税 ...... 149

三、印花税 ...... 149

四、税项抵销 ...... 150

五、声明 ...... 150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151

一、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 ...... 151

二、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 151

三、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 151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 152

五、董事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152六、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 153

七、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 15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154

一、偿债计划 ...... 154

二、偿债资金来源 ...... 155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155

四、偿债保障措施 ...... 156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其解决措施 ...... 157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 159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 173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186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86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88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9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26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26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 226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第一创业/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创有限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更前的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评级报告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本期债券的登记机构
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一创投行/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本期债券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公国际/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系本期债券评级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佛山证券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投资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一创期货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新资本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金合信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银华基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一创恒健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首创集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华熙昕宇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航民集团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原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现行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可转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结算备付金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自营证券业务的自有资金中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专用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决算履约担保作用
融资融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转融通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直接投资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买入返售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一定的价格买入证券等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返售该金融资产,以获取买入价与返售价差价收入
卖出回购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一定的价格卖出证券等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回购该金融资产,以获取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
股票质押式回购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及支付利息、解除质押的交易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缩写,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的缩写,即资产支持证券
期货IB 业务―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即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也称期货中间介绍业务或IB业务
PB业务―Prime Brokerage‖的缩写,即主经纪商业务,是指向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包括产品设计、销售推广、投资交易、托管、估值清算、融资融券、衍生品设计与执行等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的总称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专业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加之我国目前正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本期债券的上市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预期价格或及时出售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无担保。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76,990.19万元、258,327.15万元、311,981.54万元和36,36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435.48万元、51,305.81万元、81,268.80万元和1,377.87万元。受到证券市场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出现一定波动。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

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尽管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诸如设置专项偿债账户等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获得偿付。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承诺。但是,在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等发行人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使得发行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影响债券到期本息兑付。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在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在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进而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272.35万元、230,980.40万元、-19,032.38万元和99,464.02万元。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83,272.35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部分上期融入的转融通融入款项,且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流出资金减少;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230,980.40万元,主要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融出资金、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拆入资金及回购业务资金等变动的综合影响所致;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19,032.38万元,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拆入资金、代理买卖证券、回购业务资金等变动的综合影响;2021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99,464.02万元,主要系2021年1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拆入资金、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款、回购业务资金、融出资金等变动的综合影响。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2、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3,545.50万元、35,448.31万元、7,219.53万元和-33,510.0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0%、

13.72%、2.31%和-92.15%。2021年1-3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3,510.06万元,主要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失较多所致。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1,516,548.34万元、1,592,664.74万元、1,606,412.96万元和1,731,365.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5.18%、44.77%、39.53%和40.76%。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投资的投资规模变动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3、业务及管理费用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45,496.09万元、155,053.93万元、186,678.55万元和34,193.14万元。2018年至2020年,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96,027.34万元、104,261.50万元和131,195.49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的力度和人力资本的投入,推动业务及管理费用持续增长。如公司在增加人才储备方面不能有效控制成本,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持续增长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净资本管理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净资本管理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目前,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证券市场剧烈波动,或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可能导致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资本结构,可能对业务开展和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另外,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公司短期资金调动不力、证券承销中发生大额包销、自营投资出现判断失误、自营业务投资的产品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变现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等情形,可能致使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

(二)经营及业务风险

1、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不稳定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相关性较强,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与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受到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际证券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证券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亦相应发生变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本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76,990.19万元、258,327.15万元、311,981.54万元和36,36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435.48万元、51,305.81万元、81,268.80

万元和1,377.87万元。总体来说,本公司各项业务收入波动与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以及自身收入结构关系密切,未来存在本公司盈利水平随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而不稳定的风险。

2、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公司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收入为48,647.62万元、47,602.00万元、56,427.91万元和18,105.79万元,占公司总收入比例为27.49%、

18.43%、18.09%和49.79%。

公司信用业务中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方面,截至2018-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总额分别为21.42亿元、

13.82亿元、6.89亿元和6.36亿元。因资本市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暴露,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规模总体有所增长。

本公司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收入受佣金水平、交易量和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较大。随着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证券交易方式、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可能持续下滑,在资本市场大幅波动、融入方的信用恶化、质押股票持续风险暴露等情况下资产减值损失可能持续扩大。

3、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风险

本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投资、权益类衍生品多策略投资以及新三板做市业务。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本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12,082.38万元、25,492.62万元、67,192.68万元和-13,692.17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3%、

9.87%、21.54%和-37.65%。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投资者缺乏足够的对冲机制和风险管理手段,市场波动较大、系统性风险较高。若市场持续波动,将导致本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业绩的波动。若本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证券买卖时机时,出现投资决策不当或操作失误的现象,也会对本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造成不利

影响。

4、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融资、新三板挂牌业务及相关财务顾问。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10,955.72万元、21,312.55万元、29,988.24万元和790.24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总收入的比例为6.19%、

8.25%、9.61%和2.17%。

目前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受监管政策、发行节奏和二级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还存在由于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出现偏差、对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或发行时机选择不恰当等原因而导致出现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的风险。

5、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自2009年以来发展迅速,现为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59,783.69 万元、85,492.65万元、81,273.60万元和19,579.99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78%、33.09%、26.05%和53.84%。

本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可能会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波动等原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从而导致本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的降低,进而影响公司的收益。此外,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还面临来自其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若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绩效、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能力,则可能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6、固定收益业务风险

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主要包括债券销售业务和债券及相关衍生品的投资交易业务,其中投资交易业务主要包括做市交易、自营投资和撮合交易三类,主要通过赚取买卖差价、取得利息等方式获取收益。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

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债券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076,785.85万元、1,337,995.47万元、1,227,186.47万元和1,412,637.75万元。相对于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产品的风险较小,但其市场价格也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给情况、发行者资信情况而产生波动。公司可能因对这些变化趋势或时点判断失误而出现投资损失。同时,固定收益产品还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所投资的固定收益产品出现违约预期而公司不能在短期内以合理的价格出售该产品,则可能面临较大的损失。

7、业务资格不获批准的风险

证券公司开展业务需经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证券公司只有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达到监管机构对开展相关业务的人才储备、制度安排等要求,才能通过审批取得相关业务资格。若公司未能满足相应要求,则存在相关业务资格不获批准的可能。若公司无法开展该类业务,在无法取得相关收益的同时也将影响公司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

8、市场竞争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证券公司138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仍然由传统的证券经纪、自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构成,业务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虽然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股东增资、发行上市等方式增强了资本实力,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尚未出现业务规模、业务能力都具有绝对竞争优势的证券公司,行业竞争仍然激烈。此外,随着我国逐步履行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境外金融机构对国内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外资机构境内业务经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这也将加剧国内证券市场的竞争。

同时,随着各种创新类业务品种及模式的推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向证券公司业务领域渗透。这些企业具备规模优势、客户优势或互联网等新兴渠道营销优势,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证券公司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竞争压力。

(三)管理风险

1、合规风险

合规经营是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监管的重要方面,也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保障。监管机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合规经营进行了规范。公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规风险管理制度,但不能完全避免本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可能性。若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监管措施,将给公司带来财务损失及声誉损害。

2、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和保证。公司业务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而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信息却难以实时保持准确和完整,相关管理风险的政策及程序也存在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同时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存在其固有局限,有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全面或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上述风险的发生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及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3、人才流失及储备不足的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因素非常关键。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各证券公司也加大了优秀人才的引进,从而加剧了对人才的竞争。

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公司面临着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而人才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本公司现有各类人才可能无法满足相关业务拓展的需要,进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

4、信息系统技术风险

本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及相关管理都高度依赖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公司证券经纪及自营等主要业务需要信息系统准确、及时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

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数据。公司信息系统面临软硬件故障、系统超负荷、通信线路中断或延迟、病毒感染、黑客入侵等重大干扰或潜在的不完善风险,同时在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更新过程中,也存在由于升级方案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这些风险都可能导致公司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从而影响公司信誉和服务质量甚至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此外,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信息技术创新的不断涌现,公司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和更新,以保持技术先进性和竞争中的有利地位,这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和提升信息系统,公司的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5、员工不当行为风险

公司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包括:故意隐瞒风险、未经授权或超过权限进行交易、不恰当地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虚报材料、玩忽职守等。此类行为一旦发生而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可能给公司造成声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甚至不排除本公司可能涉及诉讼、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6、流动性不足导致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5月修订并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 天现金净流出量×100%)必须持续不得低于100%,净稳定资金比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必须持续不得低于100%。若由于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投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判断失误以及业务经营中的突发事件导致公司资产出现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合规性,则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还可能影响公司一项或多项业务资格的存续,给公司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7、无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首创集团、华熙昕宇,持股比例分别为12.72%、7.74%。由于公司的股

权结构、董事会决策机制及董事会成员构成特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无任何单独一方能够决定和实质控制。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股权结构较为稳定。但基于公司股权结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的特性,公司无法保证主要股东未来持续不变。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股东如发生变化并构成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均涉及国家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行业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的变化,进而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本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未能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调整或变化采取必要措施,可能面临因业务未及时调整而丧失业务机会、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引发诉讼的风险。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议案,公司可发行合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含12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含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2018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交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3年,从2018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公司总裁在上述议案的授权下,签署了《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2021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34号)同意本次债券的注册申请,自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分期发行。

(二)本期发行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本期债券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两个品种不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人民币壹佰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专业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本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债券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13、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4、网下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5、本期债券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8月25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本期债券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25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9、本期债券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4年8月25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6年8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本金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信用级别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3、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开立专项账户:755901683210463,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6、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7、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21年8月20日。

发行首日:2021年8月24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5日,共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5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合法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转让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使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本次债券发行已经由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1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34号)同意本次债券的注册申请,自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分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 亿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不超过16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拟偿还到期债务明细如下:

融资类型名称到期日规模(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亿元)
次级债券16一创C12021年9月26日10.0010.00
转融资-2021年9月20日6.006.00
合计--16.0016.00

发行人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有息债务与补充流动资金之间的比例及有息债务偿还的具体事宜。在有息债务到期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本期债券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期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发行人以自筹资金/其他借款偿还有息债务部分

本息,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按照合规的程序予以置换或偿还其他借款。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积极通过货币基金、定期存款、约期存款等方式,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计划变更,须履行以下程序:

1、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计划不按照《募集说明书》列举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会议若不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2、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属于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按照《募集说明书》要求进行披露。

(五)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和监督

公司拟开设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

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监督并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21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从57.18%上升至57.68%。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2、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21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从1.80上升至2.02。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公司的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发行人承诺在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日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年3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2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0亿元全部计入2021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16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1年3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时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项目2021年3月31日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变动额
总资产(万元)4,248,159.254,288,159.2540,000.00
总负债(万元)2,810,357.832,850,357.8340,000.00
资产负债率57.18%57.68%0.50%
流动比率1.802.020.23
速动比率1.802.020.23

三、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1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7]2217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2018年1月16日,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二‖,募集资金为8亿元。按照相关约定,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注册资本:4,202,400,000元
实收资本:4,202,400,000元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3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7743879G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邮编:518048
联系电话:0755-23838888
传真:0755-2383887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16-20楼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屈婳
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电话0755-23838868
所属行业:金融业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网址: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本公司由一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一创有限的前身为佛山证券公司。199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成立佛山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

[1992]608号),同意成立佛山证券公司。1993年4月,佛山证券公司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1,000.00万元。

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佛山证券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改制并增资扩股,同时更名为―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1月,佛山证券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增至8,000.00万元。

2002年4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佛山证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80,000,000.00元增至747,271,098.44元,同时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7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8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747,271,098.44元增加至1,590,000,000.00元。2008年9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5.9亿元增至

19.7亿元。2011年8月,一创有限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2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一创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一创有限以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折股整体变更为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9.7亿元。2012年3月,本公司领取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5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9亿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797。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9.7亿元增至21.89亿元。2016年8月,本公司领取了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5月26日,公司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21.89亿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由21.89亿股增加至35.024亿股。2017年7月,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5.024亿元。

2020年7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700,000,000股,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新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2.024亿元。2020年9月,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本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任何股东单独持股比例高于20%。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股5%以上的两大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首创集团持股12.72%,华熙昕宇持股7.74%。

由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董事会决策机制及董事会成员构成特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无任何单独一方能够决定和实质控制,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简要情况

1、首创集团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6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138949N),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江川,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经营范围为: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3月31日,首创集团未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也不存在股权争议情况。首创集团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40,912,774.11
净资产10,386,319.47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5,270,094.38
净利润392,877.07

2、华熙昕宇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9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8734919P),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燕,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政府南文化中心院内115室。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图文设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3月31日,华熙昕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赵燕601,200,000.0066.80
2北京华熙汇美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298,800,000.0033.20
合计900,000,000.00100.00

截至2021年3月31日,华熙昕宇已累计质押本公司136,500,000股,所质押股份数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98%。

华熙昕宇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588,756.22
净资产958,962.79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332,670.86
净利润137,698.29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截至2021年3月31日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72%534,686,400--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74%325,170,966质押136,500,000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其他4.99%210,119,900--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99%210,119,900--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8%175,595,869--
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4%148,688,659质押74,200,67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5%77,799,49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9%66,752,004--
西藏乾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9%58,337,93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9%45,785,958--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与公司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职能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独立运

行、相互制衡的局面,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三)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情况

1、重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设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 比例法定代表人人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层2010年4月6日110,000万元100%刘红霞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014年7月30日300,000万元100%马东军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6层603、604室1993年3月31日17,000万元100%邓国山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2011年5月26日40,000万元100%王芳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014年7月9日23,300万元51.07%刘学民
深圳市第一创业债券研究院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2016年9月13日100万元100%钱龙海

(1)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刘红霞成立日期:2010年4月6日注册资本:110,000万元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一创投资100.00%的股权。一创投资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729,177,616.33
总负债24,883,473.44
净资产704,294,142.89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98,630,291.34
净利润47,710,767.13

(2)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6层603、604室法定代表人:邓国山成立日期:1993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咨询。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一创期货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849,052,799.66
总负债698,041,337.07
净资产151,011,462.59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21,397,127.42
净利润602,929.36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法定代表人:王芳成立日期:2011年5月26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营范围:股票与公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2017年12月5日发行人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将其注册资本由8亿元减至4亿元。2019年1月,该事项获得了北京证监局批准,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4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一创投行100.00%的股权。

一创投行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698,431,327.19
总负债147,665,524.35
净资产550,765,802.84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349,306,466.74
净利润95,893,670.06

(4)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东军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10月25日,发行人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创新资本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至12亿元。2018年,创新资本已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创新资本增加注册资本18亿元至30亿元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创新资本100.00%的股权。

创新资本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2,456,040,134.84
总负债1,045,232,136.00
净资产1,410,807,998.84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74,641,457.59
净利润27,549,382.83

(5)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注册资本:23,300万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82号),深圳市金合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合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合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合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合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合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创金合信新增的注册资本6,300万元。创金合信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019】第21902870724号)。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创金合信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由17,000万元增加至合计23,300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创金合信

51.0729%股权。

创金合信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13,992,131.22
总负债816,781,986.35
净资产497,210,144.87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506,803,552.40
净利润94,644,720.81

(6)深圳市第一创业债券研究院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法定代表人:钱龙海开办资金:100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9月13日业务范围:举办债券论坛,出版债券研究报告,开展债券及宏观领域的研究

活动及举办相应会议,与债券及其衍生品相关的其他研究活动与研究成果发布。深圳市第一创业债券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均由公司出资。深圳市第一创业债券研究院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226,323.75
总负债1,302.76
净资产225,020.99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1,876,278.88
净利润-90,969.16

2、重要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重要联营公司1家,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设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 比例法定代表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2001年5月28日22,220万元26.10%王珠林

(1)基本信息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22,22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基金管理资格证书A012经营)。

(2)持股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持有银华基金26.10%股权。

(3)财务数据

银华基金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5,302,703,118.31
总负债2,066,025,798.72
净资产3,236,677,319.59
项目2020年度
营业收入3,255,795,304.31
净利润827,816,702.11

五、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及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分明、运作规范、协调制衡的治理机制。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权利。股东大会每年定期召开年度会议,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挥其职能。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现有13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董事会下设投资与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五个专门委员会,并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各专门委员会在重大事项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对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提升董事会的工作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现有7名监事。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并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提出的专业建议和发挥的监督作用,针对非公开发行、高管聘任、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等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1、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授权的经理层及其下设执行委员会、履行专项风险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业务及职能部门四级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层级: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推进风险文化建设;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任免、考核首席风险官,确定其薪酬待遇;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层级:公司经理层对全面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履行以下职责: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并适时调整;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制定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等的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其有效落实;对其进行监督,及时分析原因,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处理;定期评估公司整体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风险管理的其他职责。

第三层级: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构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第三层

级。法律合规部主要负责对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与洗钱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报告;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公司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公司总体风险制定并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稽核部负责检查、报告和评价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计划财务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声誉风险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并协助总裁办公室管理公司的声誉风险。第四层级:各业务(含营业部)及职能部门负责全面识别、评估、应对与报告其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并针对主要风险点和风险性质,结合业务实际制订并执行统一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对本部门风险进行一线管控。各业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直接责任。各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立业务风险管理岗,负责定期报告本部门的业务风险。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共同构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第四层级。

2、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监管规定、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多个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公司所有运营环节,且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执行性。

3、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及受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合法合规性

本公司现有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占全部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现有监事7名,其中股东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和首席信息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公司业务独立

公司各项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公司经营的业务未受到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干涉、控制,也未因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得公司经营自主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受到不良影响。

2、公司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证券业务相关资产,与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完全分离,不存在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3、公司人员独立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全体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的人员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得到证券监督主管部门核准。

4、公司财务独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照章纳税,与公司股东无混合纳税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公司机构独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决策、监督机构,聘任了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和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作为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经济实体,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了适应业务发展的组织机构,不存在与公司股东的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公司经营办公场所与公司股东完全分离,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形。

六、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6年。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性别职 务任职起始日期
刘学民董事长2021年6月
王芳董事2021年6月
邓文斌董事2021年6月
杨维彬董事2021年6月
徐建董事2021年6月
梁望南董事2021年6月
臧莹董事2021年6月
高天相董事2021年6月
龙翼飞独立董事2021年6月
彭沛然独立董事2021年6月
罗飞独立董事2021年6月
李旭冬独立董事2021年6月
刘晓蕾独立董事2021年6月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监事7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3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公司的监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性别职 务任职起始日期
钱龙海监事会主席2021年6月
李章监事2021年6月
陈志成监事2021年6月
王学锋监事2021年6月
孙晶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6月
孙蕤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6月
覃荔荔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6月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

官、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性别职 务任职起始日期
王芳总裁2021年3月
马东军副总裁2021年3月
财务总监2021年3月
邱巍副总裁2021年3月
卢国聪合规总监2021年3月
朱剑锋副总裁2021年3月
何江首席信息官2021年3月
王国峰首席风险官2021年3月
屈婳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
陈彬霞副总裁2021年6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及主要兼职情况

1、董事

(1) 非独立董事

刘学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刘学民先生1984年8月至1985年6月在北京第二棉纺织厂任职,1985年6月至1987年11月在北京市体改办综合处任职,1987年12月至1993年12月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外经处副处长,1994年1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2年7月任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水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7年10月兼任一创投行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21年4月先后兼任创新资本董事长、董事,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兼任一创投资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创金合信董事长。

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芳女士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2016年8月至2019年2月兼任银华基金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一创投行执行董事、创新资本董事、银华基金董事。

邓文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邓文斌先生1999年7月至2013年10月先后在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北京传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工作,2013年10月起历任首创集团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首创集团战略总监、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及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办公室主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维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杨维彬先生1996年6月至1998年9月在华通物产技术发展公司从事会计工作,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联想电脑公司台式电脑事业部职员,2000年1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历任首创集团部门总经理助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首创集团金融管理部部门总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怡泽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徐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徐建先生2005年7月至2013年7月曾任职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电脑资讯部工程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高级经理。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首创集团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任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首创集团金融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首创集团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梁望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梁望南先生1996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2003年3月至2003年11月任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干部,2003年11月至2009年5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2009年5月至今在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臧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臧莹女士2004年7月至2016年1月先后在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昌平区金融服务办等单位工作,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证券部部长,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兼任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化资本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二商金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天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天相先生1975年1月至1981年2月任瓜沥镇航民大队生产队会计、大队会计,1981年2月至1982年8月任萧山县长沙乡农村财务辅导员,1982年9月至1984年4月任萧山县农业局农业统计,1984年5月至1992年9月任萧山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长,1992年10月至1998年1月任杭州钱江投资区江南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1998年1月至2005年6月任航民集团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5年6月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航民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 独立董事

龙翼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教授。龙翼飞先生自1985年7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龙翼飞先生自1986年1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龙翼飞先生于1996年1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担任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彭沛然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61年9月出生,先后取得英国牛津大学本科学历及意大利国际研究学院硕士学历,取得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彭沛然先生自1985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毕马威会计事务所(伦敦、悉尼、奥克兰、香港)从事会计审计工作,1996年1月至2000年底先后在香港证监会、香港交易所工作,2001年至2016年先后任华高和升财务顾问

公司董事总经理、领展房地产投资基金财务总监、Gulf Fund Management基金总裁,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首席投资总监,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太平洋网络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营运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Venturous Group Limited合伙人。

罗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5月出生,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罗飞先生自1984年起在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职,1994年评为教授,1997年评为博士生导师。1993年至1997年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1998年至1999年任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1999年至2008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08年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罗飞先生曾担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旭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中国注册税务师。1992年10月至1996年11月任呼和浩特锅炉制造总厂会计,1996年12月至1998年10月任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98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年8月至2011年9月任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9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蕾女士: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刘晓蕾女士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职),2014年12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会计系

教授,2015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1) 非职工代表监事

钱龙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钱龙海先生1987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安徽省滁州学院企业管理系教师,1995年7月至1997年3月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4月至2002年7月任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董事、总裁,2010年4月至2018年10月先后兼任一创投资董事长、董事,2011年4月至2017年10月兼任一创投行董事,2012年2月至2019年2月兼任银华基金董事,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兼任银华基金监事会主席。钱龙海先生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创金合信董事,同时担任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大代表。

李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李章先生1986年7月至1998年9月任国家审计署金融司科员、副处长,1998年10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2年4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2002年5月起任首创集团审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首创集团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志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陈志成先生历任北京市木材厂内部银行科员、内部银行副主任、主任、审计室主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部职员、经理助理、副经理、部长,兼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4年8月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王学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学锋先生1987年8月至2013年3月先后在北京延庆永宁粮管所、北京

市延庆粮食局、北京市昊利恒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延庆粮油总公司等单位工作。2013年4月至2020年8月历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外派财务总监、财务部副部长,2020年8月至今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北京京粮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粮嘉禾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 职工代表监事

孙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孙晶女士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历任北京贵宾楼饭店人事部秘书、主管,1996年12月至1997年6月任北京笔电新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1997年6月至2002年2月任佛山证券公关部副经理,2002年2月至2018年5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办事处主任、销售交易部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委办公室扶贫工作负责人。

孙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孙蕤先生于1994年8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广州证券交易中心会员部、投资部,1999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联合证券广州华乐路营业部投资咨询部副经理,2001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清算托管部综合管理主管、高级清算师、交易管理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兼资产托管部负责人。

覃荔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及福田区英才荟高层次人才认定。覃荔荔女士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就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平安银行总行交通金融事业部。覃荔荔女士于2017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裁办公室负责人。

3、高级管理人员

王芳女士:简历参见本小节之―1、董事‖部分相关内容。

马东军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马东军先生1991年8月至2001年12月先后任天

勤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深圳同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日域(美国)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国际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2年1月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马东军先生于2012年2月加入公司,曾任计划财务部负责人,2013年8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一创投行董事,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任一创期货监事,2016年4月至2020年5月任一创期货董事,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任创新资本董事长兼总经理、一创投资董事、银华基金监事会主席。邱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邱巍先生于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任汕头大学科研处科员,于2000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发展银行(现更名为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公司部和零售部总经理、科韵支行行长、总行贸易融资部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任广东南粤银行总行副行长。邱巍先生于201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一创恒健副董事长、一创投资董事。

卢国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经济法学硕士。卢国聪先生具有执业律师资格,2006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深圳证监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广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卢国聪先生于2018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合规总监。朱剑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朱剑锋先生1996年至2006年就职于中信银行,曾任办公室主任,2006年至2009年就职于渤海银行,曾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就职于广州银行,曾任深圳分行副行长,2012年至2016年就职于中信证券,曾任经发管委营销管理部总监、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朱剑锋先生于2016年10月加入一创投资,历任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2018年8月调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何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9月出生,西南大学计算

机应用硕士。何江先生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西南证券,曾任营业部电脑部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上海金信管理研究有限公司,曾任信息技术部技术总监;2005年5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国金证券,曾任金融工程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广发证券,曾任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华泰证券,任信息技术部首席创新顾问;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联储证券,任总裁助理、分管信息技术部。何江先生于2019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任一创投行首席信息官。

王国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博士。王国峰先生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计算机用户杂志社总编辑助理、副总编辑;2006年5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14年7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任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原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王国峰先生于2021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屈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屈婳女士自2007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经理、固收与投资组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公司总裁业务助理,2011年7月至2017年10月兼任一创投资监事,2014年7月至2017年10月兼任创新资本监事,2015年2月至2020年3月兼任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2021年4月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彬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月出生,2004年至2008年于华东政法大学就读,获法学学士学位;2015年至2017年于上海交通大学就读,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陈彬霞女士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华鑫证券自营部投资经理,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任华英证券债券投资交易部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华林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华林证券副总裁。陈彬霞女士于2021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情况截至2021年3月末,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债券。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行业状况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我国证券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发展方面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国内―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的大基调下,中国证监会成立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领导小组,制订了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12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在顶层设计层面进行了充分的理论研究和经验准备。一系列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将加速完善,极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资本市场从量变到质变,使之真正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推器‖。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将会凸显。

证券行业的发展呈现业务发展规模化、经营业务多元化、互联网数字化及国际化与全球化的趋势。

1、业务发展规模化

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为了提升证券公司对风险的管控能力,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标志着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指标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体系初步确立。部分证券公司通过IPO、定增等渠道扩大公司的净资本规模,实现公司实力的增强。随着证券行业的发展,证券业务将逐渐向净资本规模较大的优质证券公司集中,实现证券业务规模化发展。

在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支持优质券商创新提质的导向之下,证券行业延续监管政策倾斜、资本规模差异化监管等影响,证券行业逐渐呈现分化的格局,马太效应亦呈现加剧的态势。大型券商强者恒强的特征愈加明显,在发展方向上,

逐渐向综合型全能投行延伸,未来有望以搭建完整的生态圈实现综合型投行之路,中小券商在有限的资源下,需以其资源禀赋探索强化特色化,打造专业化的精品券商,争夺细分市场。证券行业格局分化,马太效应加剧。

2、经营业务多元化

近年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持续推进,证券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不断深化,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空间逐步拓展,业务发展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在经营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证券公司逐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并购融资业务等创新业务,从而带动了证券行业转型及业务升级,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

3、互联网证券飞速发展

金融科技兴起,助推券商业务升级。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金融理念,行业佣金率的下降促使经纪业务的转型,证券公司将实现差异化竞争:拥有高净值客户资源的证券公司将抓住财富管理业务;走大众路线的证券公司将转向互联网方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将成为证券公司实现业务转型、提升获客能力和经营效率的重要驱动因素。未来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的全面布局,将对券商业务进行重塑,助推业务转型升级。

4、国际化与全球化发展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正在日益加速,人民币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正在提高,影响也在不断扩大。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加深,外国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兴趣与日俱增。同时,随着业务经验的累积和发展,有实力的证券公司逐步拓展海外市场,通过与国际投资银行合作、建立海外子公司等方式积极开展境外IPO、跨境兼并收购等项目。此外,投资多元化将推动跨境资产管理的高速发展。境内外客户需求的增加将直接推动我国证券行业国际化发展的进程。2014年―沪港通‖及2016年―深港通‖的出现与启动,为境外投资者在QFII与RQFII之外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沪深港三地联动机制的加深与跨境业务的发展。2018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2019年6月17日沪伦通正式通航,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2019年,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宣布了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提出中国证监会将陆续推出9项开放举措,中美达成的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消除金融贸易壁垒,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A股额度到外资券商持股比例均取消限制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随着证券业对外开放政策的逐步落地,外资券商的介入或将加剧行业竞争,但亦将倒逼券商盈利模式转变,加快国内券商向现代化投行转型。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公司围绕―成为有固定收益特色的、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证券公司‖这一战略目标,持续聚焦公司战略,紧紧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创新发展,增厚优势,砥砺前行。公司深刻理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功能,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优势、自身业务基础,进行大资产管理业务布局,已经初见成效;进一步打造固定收益特色,在巩固传统优势的同时积极推进全业务链建设,已经形成了品牌优势,同时持续探索综合服务业务模式创新和金融科技赋能,已初步取得成效;积极把握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发挥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效力,以客户为中心调整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深入打造投研能力,建设销售能力,提升组织效率和协同力度,链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综合金融服务获得客户认可;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公司不断探求深度理解客户,精准服务客户,让服务更专业到位;公司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及长三角区域,积极拥抱新兴产业,深耕优势业务,布局金融科技,为有市场、有技术、有前景、有竞争力的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与客户共同成长。

1、大资产管理业务三驾马车并驱

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的投资和研究团队,并将投研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由证券投资向资产配置转型,在大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实现了券商资管、公募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三驾马车齐驱。

在券商资管业务领域,公司聚焦―资产管理业务‖一个核心、围绕―投研和销售‖两项能力提升,构建立体化投研体系、加强产品创设、以交叉销售机制为依托加强业务协同,采取集中高效的运营模式,以投研带动,深入打造―固定收益+‖产品线,努力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创造稳定增值回报,带动客户规模增长。2020

年公司投顾业务以及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现高增长,在代销渠道上完成多家大型银行的渠道准入和产品发行。

在公募基金业务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坚持公募基金与专户业务双核驱动的发展战略,通过专业、高效的服务得到客户认可。在公募业务上,创金合信已建立固收、权益、量化、指数等多类型的产品线;在专户业务上,严格遵照资管新规要求,推进存量产品转型,建立并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2020年第四季度,创金合信专户管理月均规模行业排名第1。

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秉承―产业视角、平台战略、机制优势‖的发展战略,致力推进产融结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与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共同设立并管理多支产业基金,积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助推地方经济结构优化。2020年2月,一创投资获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其建成将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整体产业投研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业研究服务。

2、固定收益业务已具品牌优势

在固定收益业务领域,公司已具品牌优势,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销售、交易模式。公司一直以成为―中国一流的债券交易服务提供商‖为发展目标,目前固定收益业务已发展成为业务资质较齐全、业务品种丰富的特色业务。目前,公司已形成覆盖债券承销、债券销售、债券做市交易、债券资产管理、宏观与信用研究等的全业务链。公司积极探索服务模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科技赋能,历时5年打造的eBOND固收综合业务系统,已集―最新最全的债券资讯‖、―债券一级承分销‖、―投资交易执行及管理‖、―实时风控合规管理‖、―运营管理支持‖、―信用及宏观研究‖六大功能为一体,支持债券销售和交易的全业务场景,极大提升业务效率和客户体验。2020年,公司连续第五年获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活跃交易商‖与―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300强‖称号;公司再次获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清所金融债券优秀承销商‖、―金融债券承销商最具社会责任感奖‖,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优秀承销商‖等奖项。

通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形成了较为雄厚的客户基础,积累了包括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和大型企业在内的大量客户,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公司凭借自身庞大的客户群,大力发展债券销售和交易业务,保持了稳固的市场地位。2015年以来,公司与国家高端智库―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共同主办季度和年度中国债券论坛,持续扩大公司在债券研究领域的品牌影响力。2020年,公司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主办―2020 FI-TECH 固定收益科技创新大会‖,致力于构建固定收益金融科技生态圈。

3、多元的股权结构和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较为多元,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无任何单独一方能够决定和实质控制。2020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圆满完成,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多元,报告期末,持股比例排名前五的股东为首创集团、华熙昕宇、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和航民集团,其企业性质涵盖国有、民营和集体所有制。多元的股权结构使公司具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优势,为公司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优秀的企业文化

公司在创业和发展中始终秉承―诚信、进取、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形成了―开放、创新、包容、协作‖的海洋文化。2020年公司对一创―海洋文化‖进行调研与梳理,结合近年来的发展战略与经营重点,对公司使命、愿景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进行回顾,对―诚信、进取、创新‖的文化理念内涵进行了重新定义。

公司十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把企业文化的内涵纳入各类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体系中,把企业文化理念贯穿于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公司以企业文化为依托,形成了―公开、公平、透明、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政策,推行了―为贡献/业绩付薪、为潜力付薪、为能力付薪‖的薪酬理念,通过包括领导力、核心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模型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正确的思维方式、有持续系统的学习能力的合格的第一创业人。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在培

养、选拔、推动内部员工成长的同时,也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加入公司,有效提高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忠诚度与专业服务能力,已成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公司愿景和战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环境改善紧密相连。公司积极践行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理念,成为国内第一家加入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的证券公司,并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机构联合发起成立国内首家专门开展ESG研究的高校智库——中国ESG研究院,致力于成为ESG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

(三)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内外部形势及自身基础,公司紧紧围绕―成为有固定收益特色的、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证券公司‖的战略定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策略,通过金融科技,构建公司业务的数字化经营基础,优化客户服务体验;通过协同、聚焦产业与区域强化企业客户服务能力;通过提升投研与销售能力,依赖平台价值输出,提升对机构客户的服务能力。

(四)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向个人、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相关金融产品的自营投资与交易业务。母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等。公司还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从事期货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创新资本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目前,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已发展成为业务资质较齐全、业务品种丰富的特色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在企业兼并收购、资产重组以及资产证券化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及创金合信子公司都已建立起专业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的投资和研究团队,并不断将投研优势转化

为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上公司大力推进与政府投融资平台、大型国有企业、细分行业龙头的上市公司的合作,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的产融聚合平台模式;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实现了更为全面的布局。

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金管理业务
固定收益业务债券销售(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债券及相关衍生品的交易
投资银行业务股权融资、债权及结构化融资、新三板挂牌业务、相关财务顾问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证券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期货IB业务、PB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管业务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另类投资业务
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权益类证券投资、权益类衍生品多策略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管理业务19,579.9953.84%81,273.6026.05%85,492.6533.09%59,783.6933.78%
固定收益业务-1,679.41-4.62%35,641.7111.42%43,018.8516.65%41,488.7623.44%
投资银行业务790.242.17%29,988.249.61%21,312.558.25%10,955.726.19%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18,105.7949.79%56,427.9118.09%47,602.0018.43%48,647.6227.49%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2,347.406.46%17,388.855.57%20,523.647.94%13,898.437.85%
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13,692.17-37.65%67,192.6821.54%25,492.629.87%-12,082.38-6.83%
未分配金额10,983.3230.20%24,310.147.79%15,298.065.92%14,901.928.42%
抵消-70.54-0.19%-241.58-0.08%-413.21-0.16%-603.59-0.34%
合计36,364.63100.00%311,981.54100.00%258,327.15100.00%176,990.1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固定收益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总体而言,公司业务结构较为均衡。

受市场波动的影响,2018年度,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和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较2017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受益于一级市场融资规模增长与二级市场成交量扩大等市场因素,2019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94.53%、43.00%。受益于一级市场股权融资规模增长与二级市场成交量扩大等市场因素,2020年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上升。2021年1-3月,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导致公司营业总收入、净利润下滑较快。

1、固定收益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分为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业务和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交易业务。

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业务指公司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资格,向投资者销售该等固定收益产品,获取销售佣金或向客户提供产品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的业务。

公司的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交易业务方面,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积极参与包括现券、回购等多种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并积极履行银行间市场做市商义务,提供市场流动性,同时在交易所市场积极参与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

经过多年发展,固定收益业务已发展成为本公司的优势业务和特色业务。

(2)业务经营情况

1)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业务

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积极参与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含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等固定收益产品的销售工作。公司根据债券市场及政策变化,重点提升业务团队的专业能力和估值定价能力,持续开展―以客户为中心‖的承销销售服务。在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面保持高市场覆盖率的同时,不断开发新的业务品种,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定制化服务。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本公司固定收益产品销售数量分别为4,135只和4,397只和5,179只,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同比分别上升18.24%、6.34%、17.78%;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固定收益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3,069.98亿元、2,979.63亿元和2,871.51亿元, 2018年度公司固定收益产品销售金额同比下降21.84%,2019年同比下降2.94%,2020年度同比下降3.63%。

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业务情况如下:

发行类型销售只数销售金额(亿元)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企业债注1,2901,2691,209801.25931.46855.90
国债898373218508.31284.70185.80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850708580571.80533.20664.70
短期融资券2,0811,9912,098951.971,156.811,327.49
其他债券60563038.1873.4636.09
合计5,1794,3974,1352,871.512,979.633,069.98

注:企业债包括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2)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业务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积极参与包括现券、回购等多种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并积极履行银行间市场做市商义务,提供市场流动性,同时在交易所市场积极参与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固定收益产品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品种交易量(亿元)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债券35,448.9031,071.7924,663.72

注:交易量包括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交易量。

2、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述

本公司是国内首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机构以及首批IPO询价对象,拥有一支专业、具有创新精神且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团队,能为客户提供涵盖IPO、再融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在内的多元化股权、债券融资产品服务。本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目前,一创投行的主营业务为股票与公司债券(不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承销与保荐。

(2)业务经营情况

一创投行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发行类型承销家数承销金额(亿元)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IPO32-23.4113.92-
增发63-84.9918.95-
可转债12-8.4627.00-
公司债23117139.6878.9955.40
企业债01-0.001.00-
其他固定收益产品0120.008.7110.00
合计33209256.55148.5665.40

注:一创投行联合保荐承销的项目,计算承销金额时以一创投行实际承销的份额计算。

新三板挂牌方面,2018年,公司新增推荐挂牌、持续督导企业家数2家,完成发行融资次数3家次,融资金额3,718.00万元。2020年,随着新三板改革配套措施陆续推出,新三板市场融资政策持续优化,市场逐渐回暖。2020年度公司完成新三板财务顾问项目1单,新增新三板持续督导挂牌公司2家,截至2020年末持续督导新三板挂牌公司22家,其中创新层公司4家。

为了进一步优化新三板推荐业务,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2020年11月27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同意,一创投行作为主办券商承继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公司终止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

3、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通过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开展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部门主要从事集合资产管理、单一(含定向)资产管理和专项资产管理等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创金合信作为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1)券商资产管理业务

按照―以固定收益为特色、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聚焦―资产管理业务‖一个核心、围绕―投研和销售‖两项能力提升,构建立体化投研体系、加强产品创设、以交叉销售机制为依托加强业务协同。资产管理业务围绕―以机构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固定收益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目标,规范主动管理产品的投资运作,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2018年,由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中联一创——首创钜大奥特莱斯一号已获无异议函,为国内首单百亿规模商业物业储架REITs产品和国内首单以奥特莱斯为底层资产REITs,是继长租公寓REITs之后,又新开拓的一类储架式REITs产品。2018年,由公司作为总协调人、财务顾问、募集人及募集管理人的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ABS已获无异议函,实现了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零的突破,为资本―脱虚入实‖直接进入创新领域,打通了一条高效率、低成本的导流渠,在我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和带动整条知识产权运营链条方面具有重大影响;文科租赁一期ABS已于2019年3月成功发行。

2018年,公司进一步提升投资、研究、交易能力,在产品业绩上得到明显的体现。主动管理产品年化收益率不仅跑赢指数,与市场上同类公募基金产品或

一、二级债基相比,收益率亦排在前列。受银行委外需求萎缩影响,公司受托规模略有下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2,111.24亿元,受托规模较2017年末减少人民币69.49亿元。2018年,券商资管规模排名进入前20名。

2019年,公司加大落实资管新规的力度,在去通道的同时持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1,586.77亿元,受托规模较2018年末减少524.47亿元。2019年,公司进一步夯实投资、

研究、交易能力,产品业绩继续保持在同类产品前列。2019年,公司继续大力发展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业务,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取得一定的突破。由公司作为总协调人、财务顾问、募集人及募集管理人的―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文科一期ABS‖)在深交所成功发行。文科一期ABS是我国获批的首支知识产权证券化标准化产品,实现了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零的突破,荣获证券时报―2019中国区资产证券化项目君鼎奖‖。此外,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的境内首单商业物业百亿储架式类REITs项目首期产品——―中联一创-首创钜大奥特莱斯一号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体现了公司出色的产品设计与销售能力。

2019年,公司承销多个资产证券化项目,拓展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产品种类。具体落地项目包括:多期上和2019年个人汽车抵押贷款ABS,为公司作为主要参与方完成发行的由非银机构发起的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多期安吉租赁ABS,为公司作为主要参与方完成发行的由商务部管理的融资租赁公司发起的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ABS投资基金资管产品,丰富了公司资管产品类型,为客户提供了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2020年,公司积极落实资管新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721.95亿元,较2019年末减少864.82亿元,同比下降

54.50%。其中,单一(含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规模较2019年末减少891.07亿元,同比下降59.19%。2020年,公司加强资管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和产品线完善,成立―第一创业ESG整合债券‖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行业首家采用ESG整合策略债券投资的券商。

2020年度,公司继续大力发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加大供应链金融ABS的发展力度,以推进产业链良性发展,提升资金周转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由公司作为管理人、销售机构的―第一创业-首创置业供应链金融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无异议函,2020年12月29日,―第一创业-首创置业供应链金融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交所成功发行;由公司作为管理人、销售机构的―一创-荣盛发展供应链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无异议函,2020年12月23日,首期―一创-中荣供应链金融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交所成功发行。此外,报告期内

公司参与的ABS项目包括:多期安吉租赁ABS、多期首创置业应收账款ABS、旭辉集团供应链ABS等。2020年度公司管理的ABS投资基金资管产品,丰富了公司资管产品类型,为客户提供了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本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类别资产管理规模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65.5441.6544.43
单一(含定向)资产管理业务614.281,505.352,057.04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42.1339.779.77
合计721.951,586.772,111.24

注:集合、单一(含定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资金总额统计口径为实收资金。同时,公司资产管理能力也获得了市场认可,2019年斩获多项大奖:

序号奖项
1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19中国财富管理机构君鼎奖‖评选中,公司荣获―2019中国固收类投资团队君鼎奖‖、―2019绝对收益产品君鼎奖——利金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两项大奖
2在《中国基金报》主办的―2019英华奖‖评选中,公司荣获―中国最佳固收类券商资管奖‖
3在《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19中国金鼎奖‖评选中,公司荣获―2019金鼎奖最具成长性券商资管奖‖
4在东方财富网、天天基金网联合主办的―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评选中,公司管理的―汇金稳健收益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荣获―2019年度最受欢迎券商资管产品‖大奖

2020年,公司获得多个资管奖项:

序号奖项
1在《中国基金报》主办的―2020英华奖‖评选中,公司荣获―中国最佳固收类券商资管奖‖
2在《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20中国金鼎奖‖评选中,公司荣获―2020年度最受投资者青睐?固收+‘产品奖‖
3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20中国区财富管理机构君鼎奖‖评选中,公司荣获―中国固收类投资团队君鼎奖‖、―2020绝对收益产品君鼎奖——汇金稳健收益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2020十大创新资管、基金、OTC产品君鼎奖——中联一创-首创钜大奥特莱斯一号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4在《中国证券报》旗下金牛理财网举办的2019年度―金牛理财产品‖评选中,公司

(2)基金管理业务

1)业务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于2014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业务经营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坚持公募基金与专户业务双核驱动的发展战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在存续期的产品有308只,其中特定资产管理计划269只,证券投资基金39只。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在存续期的产品有307只,其中特定资产管理计划262只,证券投资基金45只。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2019年度,创金合信专户管理月均规模市场第二。2019年创金合信业务保持平稳发展,2019年末受托管理资金总额3,348.0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91.03亿元。2019年度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率为6.68%,较上年上升4.87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金合信设立并在存续期的产品333只,其中特定资产管理计划272只,证券投资基金61只。创金合信持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努力为客户提供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在公募业务上,创金合信已建立固收、权益、量化、指数等多类型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选择;在专户业务上,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建立并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2020年12月,创金合信―群力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基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国内首批获批公募MOM产品之一。2020年度,创金合信专户管理月均规模继续排名市场前列。2020年,创金合信业务发展较快,受托管理资金总额5,681.57亿元,较2019年末上升2,333.55亿元。

在公募业务上,创金合信已建立固收、权益、量化、指数等多类型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选择,同时通过持续推进投研团队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投资业绩,形成以产品业绩带动产品销售的良性循环。

在专户业务上,创金合信加强客户开拓,建立并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做大新增业务,同时严格遵照资管新规要求,稳步推进存量业务转型,管理规模快速回升。

2019年,创金合信的专业能力也得到了市场的认可,荣获深交所―2019年优秀债券投资交易机构‖、苏宁金融―最佳用户陪伴基金公司‖等多项大奖,创金合信恒利超短债荣获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受欢迎债券类基金‖。

创金合信2018年度至2020年度资产管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末受托管理资金总额5,681.573,348.023,539.05
其中:期末公募基金受托管理资金总额(注1)383.05225.04152.11
期末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资金总额(注1)5,298.523,122.993,386.95
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额(注2)4,885.693,447.903,787.65
受托资金总体损益277.69230.4668.39
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率(注3)5.68%6.68%1.81%

注1:期末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资金总额统计口径为实收资金。

注2: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期内每月末受托管理资金的平均值。

注3: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率=受托资金总体损益/期内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4、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经纪业务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梳理客户分类分级标准与服务产品体系,通过加强营销服务队伍专业能力、扩大投顾服务团队规模和加强优质产品引入等措施,推动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的计划。

(2)业务经营情况

2018年,受市场影响,公司证券经纪和信用业务开展难度大幅提升,公司托管资产规模、融资融券余额等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2018年公司持续推动经纪业务转型发展,依托机制、科技等手段推动组织架构调整,稳定开展团队建设,持续丰富业务和产品线,推动提升客户开发和综合服务能力。2018年公司A股股票交易额的市场份额占比0.46%,较2017年提升0.11个百分点;代理

买卖收入市占率0.35%,排名62名,较2017年上升2名。受市场回暖影响,2019年末公司托管资产规模、融资融券余额等较2018年末有所提升。2019年公司持续推动经纪业务转型发展,依托机制、科技等手段推动组织架构调整,积极开展团队建设,持续丰富业务和产品线,提升客户开发和综合服务能力。2019年公司A股股票交易额市占率0.39%,较2018年下降0.07个百分点。

受市场行情影响,2020年末公司托管资产规模、融资融券余额等较2019年末大幅提升。2020年公司持续推动经纪业务转型发展,依托机制、科技等手段推动组织架构调整,积极开展团队建设,持续丰富业务和产品线,提升客户开发和综合服务能力。2020年公司A股股票交易额市占率0.36%,较2019年下降0.03个百分点。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代理买卖证券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交易 金额市场 份额交易 金额市场 份额交易 金额市场 份额
A股股票14,830.000.36%9,971.040.39%7,272.420.46%
B股股票2.670.22%2.410.21%2.550.20%
基金775.550.28%453.820.25%397.290.20%
债券716.290.63%472.251.65%495.151.61%
债券回购22,365.670.79%12,334.570.52%9,894.270.44%
合计38,690.18-23,234.09-18,061.68-

2)信用业务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2018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各项指标较上一经营年度略有下降。在业务管理方面,从防范业务风险角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出发,总结风险控制措施及手段,保证业务稳健发展;在账户管理方面,通过信用账户额度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调整等,有效降低了融资融券

业务风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金额为23.74亿元。2019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各项指标较2018年度有所上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本金余额为38.19亿元。2020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各项指标较2019年度均有所上升。2020年行情整体震荡上涨,客户融资意愿强烈,公司一方面实行较为灵活的利率定价策略,进行持续的营销推动,积极满足客户融资需求,促进了融资余额的上涨,同时积极拓展融券业务,通过转融通借券等方式满足客户融券需求,实现了融券业务的突破;另一方面,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客户进行风险分析、识别,采取调整持仓集中度、标的证券范围等针对性措施,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本金余额为56.65亿元,同比增长48.34%。股票质押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以控制存量项目风险为主,严格落实股票质押新规,全面检视业务制度、业务流程,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出现风险的项目进行稳妥处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场内待购回交易金额为66.33亿元,同比下降30.81%。3)期货业务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从事期货业务。期货业务方面,一创期货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在零售业务上着重开展线上营销服务平台建设和居间业务开发,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在机构业务上坚持以开发资管产品户为重点,发挥服务机构客户的经验优势,提供专业增值服务,扩大期货经纪业务规模。

5、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资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创新资本开展股权投资、创新金融产品投资等另类投资业务。

(1)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

一创投资成立之初确立了稳健的投资理念,重点关注目标企业的发展及其未来在资本市场的价值,不断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搭建了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队伍。一创投资秉持―致力于成为受人尊敬的、有影响力的、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司愿景,依托专业成熟的母公司平台,积极寻找挖掘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经营风格稳健、成长性良好的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在实现良好投资回报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的同时,帮助被投资企业发展壮大,最终实现双方共赢。

2018年,一创投资继续深化―产业视角、平台战略、机制优势‖的发展战略,致力推进产融结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与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共同设立并管理多支产业基金,积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助推地方经济结构优化。2018年,深圳市鲲鹏一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杉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关村顺势一创(北京)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家二级私募子公司完成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备案,广东恒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列入了规范平台名单公示;在管基金17支,实缴基金规模92.64亿元,其中,2018年新设基金2支,新设基金认缴规模30亿元,新设基金实缴规模7亿元。一创投资与深圳市鲲鹏一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人合作发起设立了规模为2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关注深圳国企混改的潜在机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PE阶段的投资机会;与金砖(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产业投资集团和政府引导基金发起设立了规模为1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重点关注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产业中新业态、新领域的优质投资机会。

2019年,一创投资继续深化―产业视角、平台战略、机制优势‖的发展战略,致力推进产融结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与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共同设立并管理多支产业基金,积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助推地方经济结构优化。2019年,一创投资旗下广东恒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家二级私募子公司完成了基金业协会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备案。截至2019年底,一创投资一共有5家二级私募子公司获得了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人资格。2019年,一创投资在管基金17支,基金实缴规模

68.65亿元,其中,2019年新设基金2支,新设基金认缴规模10.16亿元,新设基金实缴规模5.16亿元。其中,一创投资与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投资人和政

府产业引导基金合作发起设立了规模为1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关注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特色作物产业链、以及乡村振兴政策引导下的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的投资机会。2019年,一创投资及二级私募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企业6个,合计投资金额3.70亿元。

2020年,一创投资继续深化―产业视角、平台战略、机制优势‖的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产融结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截至2020年底,一创投资及下设二级私募子公司在管基金21支,基金实缴规模74.83亿元,其中,2020年新设基金5支,新设基金认缴规模22.24亿元,新设基金实缴规模6.72亿元;基金投资方向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股权投资;积极助力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混改试点方案、交易结构设计、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设计等支持;同时,一创投资积极响应国家―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号召,探索早期投资和硬科技投资,致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0年2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批准一创投资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创投资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确定了联合培养模式,作为公司产业投资研究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产业投研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业研究服务。

(2)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创新资本从事股权投资、创新金融产品投资等另类投资业务。创新资本专注于环保与新能源、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以及国企改革带来的投资机会,积极拓展和挖掘投资项目,积极参与相关产业投资。为满足股权投资业务的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2018年,公司将创新资本的注册资本增加3亿元至12亿元,2019年,公司将创新资本的注册资本增加18亿元至30亿元。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创新资本累计在投金额分别为9.78亿元、9.04亿元和11.48亿元。

6、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投资、权益类衍生品多策

略投资以及新三板做市业务。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以绝对收益为目标,采用多策略组合方式进行投资,并严格进行风险管理,主要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可转债、股指期货、ETF期权等。后疫情时期,国内经济强劲复苏,公司充分挖掘其中的投资机会,积极进行资产配置。报告期内,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取得良好收益。

(2)业务经营情况

2018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比较复杂,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权益市场呈全年震荡下跌走势,信用利差逐步扩大,投资者风险偏好大幅下降。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以绝对收益为目标,采用多策略组合方式进行投资,并严格进行风险管理,主要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可转债、股指期货、ETF期权等。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2018年度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为-12,082.38万元,2018年度同比减少18,194.18万元。2019年、2020年,公司积极把握市场的结构性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健投资,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取得了较好收益,2019年、2020年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分别为25,492.62万元和67,192.68万元。

(五)发行人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1、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如下:

(1)公司及公司的44家营业部、8家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07743879G。

(2)全资子公司一创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21028B)。

(3)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848008)。

(4)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062071783)。

2、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如下:

序号资格名称文号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持有人
1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证监信息[2002]5号中国证监会2002-08-19第一创业
2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证书号码:0100,会员代码:185063中国证券业协会2002-09-16第一创业
3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证监机构字[2002]364号中国证监会2002-12-04第一创业
4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监机构字[2002]366号中国证监会2002-12-05第一创业
5证券经纪证监机构字[2002]396号中国证监会2002-12-30第一创业
6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监机构字[2002]396号中国证监会2002-12-30第一创业
7证券自营证监机构字[2002]396号中国证监会2002-12-30第一创业
8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银复[2003]68号中国人民银行2003-04-01第一创业
9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交易系统资格中汇交发[2003]139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03-06-24第一创业
10代理登记业务关于批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代理登记业务的通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2003-12-10第一创业
11开放式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证监基金字[2005]37号中国证监会2005-03-16第一创业
12中国国债协会会员财债协[2006]029号中国国债协会2006-08-29第一创业
13深交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0316深交所2007-04第一创业
14上交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29上交所2007-04-27第一创业
15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主协议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7-07-18第一创业
1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关于获得甲类结算参与人资格的公告(第二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8-02-04第一创业
17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证号:A00063上交所2008-06-06第一创业
18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深证局函[2008]422号深圳证监局2008-09-18第一创业
19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深证局函[2008]457号深圳证监局2008-10-16第一创业
20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机构部部函[2010]49号中国证监会2010-02-01第一创业
序号资格名称文号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持有人
21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0]558号中国证监会2010-05-04第一创业
22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中证协函[2011]46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2011-11-07第一创业
23参与利率互换交易资格深证局机构字[2012]53号深圳证监局2012-04-12第一创业
24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SC201213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05-15第一创业
25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深证局机构字[2012]102号深圳证监局2012-06-18第一创业
26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2]904号中国证监会2012-07-04第一创业
27主办券商(从事经纪业务)股转系统函[2013]4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3-03-21第一创业
28转融通业务中证金函[2013]119号中国证券金融公司2013-04-26第一创业
29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备案(2013)第87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05-20第一创业
30私募产品报价与转让系统业务资质-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05-31第一创业
3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上证会字[2013]86号上交所2013-07-05第一创业
32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深证局许可字[2013]86号深圳证监局2013-07-11第一创业
3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深证会字[2013]73号深交所2013-08-09第一创业
34证券收益互换业务中证协函[2013]128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11-20第一创业
35期权全真模拟交易资格(经纪业务)上证期函[2013]模4070号上交所期权工作小组2013-12-27第一创业
36期权全真模拟交易资格(自营业务)上证期函[2014]模4033号上交所期权工作小组2014-01-20第一创业
37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介绍经纪商会员)中期协函字[2014]162号中国期货业协会2014-03-10第一创业
3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深证局许可字[2014]30号深圳证监局2014-03-10第一创业
39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机构中汇交发[2014]132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4-06-09第一创业
40转融券业务中证金函[2014]128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4-06-17第一创业
41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新增试点会员深证会[2014]59号深交所2014-06-20第一创业
序号资格名称文号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持有人
42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与人资格(可开展投资类、代理交易类、创设类、推荐类、展示类5类业务)报价系统参与人名单公告(第一批)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14-08-20第一创业
43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上证函[2014]649号上交所2014-10-14第一创业
44柜台市场试点中证协函[2014]78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12-16第一创业
45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中证协函[2014]815号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12-26第一创业
46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限上证函[2015]103号上交所2015-01-20第一创业
47期权结算业务资格中国结算函字[2015]9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5-01-16第一创业
48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5-06-05第一创业
49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编号:A00020基金业协会2015-06-08第一创业
5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股转系统公告[2015]7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5-08-12第一创业
51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证保函[2015]278号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2015-09-07第一创业
52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资格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52号中国人民银行2016-03-17第一创业
53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做市商中证报价函[2016]180号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07-08第一创业
54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深证会[2016]330号深交所2016-11-04第一创业
55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会员代码:T0300011542基金业协会2017-05-08第一创业
562018-2020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12-29第一创业
57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深证会[2019]397号深交所2019-10-28第一创业
58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深证会[2019]470号深交所2019-12-06第一创业
59商品期货经纪业务资格许可证号:32310000中国证监会2008-08-22一创期货
序号资格名称文号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持有人
60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会员编号:2970809093751上海期货交易所2008-09-09一创期货
61郑州期货交易所会员会员编号:0098郑州商品交易所2008-10-22一创期货
62大连期货交易所会员会员编号:DCE00181大连商品交易所2009-01-16一创期货
63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09]891号中国证监会2009-09-02一创期货
6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会员编号:24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0-01-20一创期货
65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中期协备字[2015]131号中国期货业协会2015-09-09一创期货
66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京证监许[2016]52号北京证监局2016-07-11一创期货
67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中金所会准字[2016]008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6-10-11一创期货
68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公司会员资格上能批复[2017]103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17-05-31一创期货
69保荐机构资格证监许可[2011]1580号中国证监会2011-09-30一创投行
70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会员编号:111151中国证券业协会2017-12-18一创投行
71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会员编号:813007中国证券业协会2015-05-04创新资本
72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会员编号:700038中国证券业协会2017-04-16一创投资
73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备案证明备案编号:A00028基金业协会2015-11-26创金合信
74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资格-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06-26创金合信
75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证监许可[2019]1017号中国证监会2019-06-06创金合信
76―北向通‖境内报价机构资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20-04-09第一创业
77创业板转融券业务中证金函[2020]145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08-19第一创业
78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股转系统公告[2020]859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0-11-27一创投行
79银行间债券市场自有资金投资准入编号:B202031680J中国人民银行2020-12-30一创期货

公司相关业务资质均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并在有效期内。

(六)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情况。

(七)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行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公司规范管理和业务发展等需要制定了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如下:

(一)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建立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施行涵盖资金管理、资产营运、费用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明晰财务各岗位职责。

(二)风险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

公司依法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多个制度,制度体系涵盖公司所有运营环节,且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执行性。公司在固定收益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类业务、财务管理、运营管理、信息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子公司管理等方面,持续识别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风险,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控制措施。公司根据不同的风险分类,制定了识别、评估、计量、监控和报告各项风险的制度和流程,设计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并建立

了净资本监控系统、集中风险监控系统、流动性风险监控系统、反洗钱监控系统等风险控制信息系统。公司制定了《合规管理制度》,明确了合规管理目标、理念与原则、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合规管理保障机制以及合规问责与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公司设立法律合规部有效履行了各项合规管理职责: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业务和新产品、日常经营及业务事项、对外报送的重要文件等进行了合规审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合规检查方式,对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开展了专项合规、反洗钱和适当性相关检查,覆盖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支机构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反洗钱等领域;不断加强信息隔离墙建设,有效防范利益冲突;积极开展反洗钱各项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洗钱风险;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要求,及时组织落实并向公司业务部门进行新规传达和宣导;深入贯彻落实监管的各项要求,有效防范公司合规风险;积极进行合规宣导与培训,向全体员工、相关业务人员传递最新的合规信息和合规理念,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环境。

(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完善的运行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惩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经自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截至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2021年1-3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871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406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45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2021年1-3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本节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主要摘自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查阅本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2021年1-3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1-3月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根据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

2、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施行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3、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2017年,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资产的

减值等方面做了修订。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内容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二是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旧准则的定量要求;四是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公司无需重述前期比较数据,就新旧准则转换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2018年12月2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并按上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披露。

上述政策变更对公司主要科目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资产:
货币资金5,211,023,109.675,216,117,044.575,093,934.90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3,388,704,026.243,390,966,868.492,262,842.25
结算备付金1,739,558,118.861,739,558,118.86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其中:客户备付金1,493,536,033.331,493,536,033.33
融出资金2,368,786,248.822,464,643,499.1595,857,250.33
存出保证金88,927,038.9688,927,038.96
应收款项288,851,221.65281,791,622.28-7,059,599.37
应收利息403,254,930.32-403,254,930.3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740,032,042.344,626,391,412.14-113,640,630.20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171,287,883.28-12,171,287,883.28
交易性金融资产15,137,079,459.4415,137,079,459.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994,195,518.69-2,994,195,518.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5,816,000.0085,816,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564,214.92382,425,176.2381,860,961.31
其他资产1,028,256,416.611,041,770,357.6313,513,941.02
资产总计33,564,250,086.6933,294,033,071.83-270,217,014.86
负债:
短期借款243,000,000.00243,123,974.79123,974.79
拆入资金2,000,000,000.002,001,455,277.781,455,277.78
交易性金融负债1,031,553,337.381,031,553,337.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018,873,271.63-1,018,873,271.63
衍生金融负债3,040,255.383,040,255.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370,062,380.938,388,353,163.8818,290,782.95
代理买卖证券款4,772,663,033.664,776,879,256.364,216,222.70
应付款项8,132,650.408,132,650.40
应付利息166,051,800.92-166,051,800.92
长期借款315,443,217.33317,337,571.011,894,353.68
应付债券6,598,990,009.856,726,381,133.12127,391,123.27
递延收益63,085,942.9363,085,942.93
递延所得税负债14,544,783.2614,339,039.36-205,743.90
其他负债305,402,165.15305,402,165.15
负债合计24,400,225,811.0224,400,020,067.12-205,743.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3,502,400,000.003,502,400,0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资本公积2,592,874,930.872,592,874,930.87
其他综合收益-224,750,628.26401,840.32225,152,468.58
盈余公积294,148,740.08256,902,008.24-37,246,731.84
一般风险准备993,270,490.20918,777,026.52-74,493,463.68
未分配利润1,644,390,073.761,278,940,376.86-365,449,696.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802,333,606.658,550,296,182.81-252,037,423.84
少数股东权益361,690,669.02343,716,821.90-17,973,847.12
所有者权益合计9,164,024,275.678,894,013,004.71-270,011,270.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3,564,250,086.6933,294,033,071.83-270,217,014.86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因会计准则修订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情形。

4、2018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会计司于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表所示: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2018年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减少6,386,372.41元,重分类至其他收益;2017年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减少1,921,547.04元,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披露的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合并报表主要变化范围如下:

(一)2021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变化

2021年1-3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未发生变化。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变化情况

2021年1-3月,较2020年度末新增2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持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减少5个结构化主体。

(二)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变化

2020年度,公司因新设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子公司1家,为深圳市创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变化情况

2020年度,较2019年度末新增7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持

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减少14个结构化主体。

(三)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变化

2019年度,本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家:分别为国泰一新(北京)节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大族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聚创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一创远航电机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纵横一创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一创星空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均已注销。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结果化主体变化情况

公司2019年末较去年末新增13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持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减少9个结构化主体。

(四)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变化

2018年度,本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0家,其中下述7家子公司已注销,分别为深圳市透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泓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慧锋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珠海一创保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创(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创业圆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处置子公司2家,分别为珠海一创明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一创金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一创杉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投资者变化,公司子公司一创投资对其由控制转为具有共同控制。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结果化主体变化情况

2018年末较去年末新增11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持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减少4个结构化主体。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货币资金926,156.77785,721.68733,936.23521,102.31
其中:客户存款760,665.74608,800.23574,382.78338,870.40
结算备付金194,686.50253,935.56158,710.66173,955.81
其中:客户备付金156,741.72229,569.24140,442.62149,353.60
融出资金611,261.39576,282.19392,515.53236,878.62
存出保证金16,192.6815,997.5214,207.288,892.70
应收款项23,762.9926,940.4332,988.4328,885.12
应收利息---40,325.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3,159.05322,780.50249,751.37474,003.2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715,659.721,597,831.361,584,083.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17,128.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99,419.55
其他债权投资7,124.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581.608,581.608,581.60-
长期股权投资152,080.05154,506.43143,613.57144,117.31
投资性房地产30,346.6430,597.3233,079.2334,126.88
固定资产16,617.0616,531.8414,432.7613,765.21
在建工程1,506.571,460.501,387.09971.85
使用权资产21,102.30---
无形资产29,786.1929,918.7828,225.0928,517.07
商誉973.01973.011,453.011,453.01
递延所得税资产52,415.6339,677.1338,008.1330,056.42
其他资产216,746.54201,907.29122,429.63102,825.64
资产总计4,248,159.254,063,643.143,557,402.753,356,425.01
短期借款28,212.8328,298.7720,237.5024,300.00
应付短期融资款--5,528.49-
拆入资金45,014.3690,021.6350,046.822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116,098.20106,312.3290,439.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01,887.33
衍生金融负债---304.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93,167.70870,537.54945,930.20837,006.24
代理买卖证券款810,454.22802,032.77698,612.71477,266.30
代理承销证券款79,880.00---
应付职工薪酬90,051.6993,206.5463,771.1847,812.53
应交税费13,584.9011,985.484,700.004,281.10
应付款项20,599.7826,600.293,882.82813.27
合同负债2,540.371,894.841,099.73-
应付利息---16,605.18
长期借款71,518.6273,330.5340,974.2431,544.32
应付债券460,048.06459,864.93641,095.27659,899.00
租赁负债20,767.04---
递延收益5,845.725,897.156,102.876,308.59
递延所得税负债3,829.202,915.252,131.371,454.48
其他负债48,745.1547,201.3631,426.5230,540.22
负债合计2,810,357.832,620,099.402,605,979.612,440,022.58
股本(实收资本)420,240.00420,240.00350,240.00350,240.00
资本公积606,711.86606,711.21260,813.34259,287.49
其他综合收益-7,365.2761.8732.53-22,475.06
盈余公积36,178.7136,178.7129,590.5429,414.87
一般风险准备120,313.33119,481.21102,127.7199,327.05
未分配利润210,663.98210,118.23161,547.10164,439.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86,742.611,392,791.23904,351.22880,233.36
少数股东权益51,058.8050,752.5147,071.9236,169.07
所有者权益合计1,437,801.411,443,543.74951,423.14916,402.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48,159.254,063,643.143,557,402.753,356,425.01

(二)公司2018-2021年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6,364.63311,981.54258,327.15176,990.1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683.48176,896.55157,802.14114,903.07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0,159.5541,773.7528,711.6423,343.92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378.0044,746.8741,501.8225,543.13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0,308.1768,740.9175,057.7858,258.77
利息净收入342.4912,121.93-9,247.78-4,380.41
其中:利息收入16,888.3774,520.2156,589.7262,920.75
利息支出16,545.8762,398.2865,837.5067,301.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156.62110,933.2068,341.1862,799.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621.0020,138.6713,791.1912,075.33
其他收益301.26404.14401.49638.6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510.067,219.5335,448.31-3,545.5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12-153.3146.81105.75
其他业务收入1,389.774,536.455,528.186,459.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9423.056.829.65
二、营业总支出36,568.64212,251.38189,584.63168,180.28
税金及附加578.202,316.852,007.651,804.85
业务及管理费34,193.14186,678.55155,053.93145,496.09
资产减值损失---19,830.49
信用减值损失1,546.6221,728.3231,392.7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480.00--
其他业务成本250.681,047.661,130.331,048.84
三、营业利润(亏-204.0299,730.1568,742.528,809.90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损以“-”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

加:营业外收入158.855,277.85566.411,769.72
减:营业外支出40.93441.0549.30180.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6.09104,566.9569,259.6310,399.57
减:所得税费用-2,795.6416,659.7410,947.28-2,761.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09.5587,907.2158,312.3513,161.3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09.5587,907.2158,312.3513,161.3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77.8781,268.8051,305.8112,435.4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331.686,638.417,006.54725.8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427.1529.38-21.22-11,263.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427.1529.35-7.66-10,908.1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427.1529.35-7.66-10,908.1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35-7.66-25.90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882.24
3.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810.61---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3,383.47---
6.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3-13.56-355.18
七、综合收益总额-4,717.5987,936.5958,291.131,898.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049.2781,298.1451,298.151,527.3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31.686,638.456,992.98370.71

(三)公司2018-2021年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02,776.44--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25,179.6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9,609.86294,144.40239,020.63220,444.3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40,000.00-150,000.00-12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27,111.95-290,647.28233,682.47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44,509.27130,892.00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8,907.52130,566.73227,099.67-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79,880.00---38,155.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886.1397,701.7370,821.2973,852.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4,395.45665,189.31533,079.60275,536.2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40,299.99-7,029.51-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45,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168,042.86--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2,812.76180,889.5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4,495.3350,805.8549,456.1051,131.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145.60102,467.3788,976.1997,310.86
支付的各项税费8,030.4927,680.3523,592.7217,025.89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付的现金净额---67,056.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147.26154,335.72133,044.68126,284.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4,931.44684,221.69302,099.19358,808.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464.02-19,032.38230,980.40-83,272.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74.2515,346.00201.2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018,717.446,021.445,283.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0264.2595.6741.7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59.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039,055.9421,463.115,985.88
投资支付的现金-2,352.226,704.3455,189.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75.2570,941.967,010.345,440.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5.2573,294.1813,714.6860,630.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7.23-64,238.247,748.43-54,644.35
三、筹资活动产生

(四)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货币资金744,529.33647,891.47650,827.78424,163.75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667,234.33570,608.36558,992.11324,109.53
结算备付金185,865.04238,195.61143,497.71159,409.01
其中:客户备付金141,036.98207,982.47122,736.43132,514.55
融出资金611,261.39576,282.19392,515.53236,878.62
存出保证金14,065.1014,691.1712,868.567,487.07
应收款项10,881.3110,550.0914,083.9620,129.56
应收利息---37,174.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0,413.97320,350.58249,523.57469,457.31
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5,762.0513,041.004,69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3,041.004,69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750.0098,792.0052,250.0056,72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80,000.0050,000.0014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494.0043,48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50.00656,048.05158,778.00201,4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170.03318,318.03127,184.48113,045.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953.1249,280.5841,296.8440,273.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026.002,700.901,545.351,027.3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19.8666,717.8836,083.4750,040.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243.01434,316.49204,564.79203,359.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93.01221,731.56-45,786.79-1,949.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12-153.3146.81105.7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533.90138,307.64192,988.86-139,760.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05,098.29866,790.65673,801.79813,562.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90,632.191,005,098.29866,790.65673,801.79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544,568.731,431,661.551,418,521.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73,58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32,126.19
其他债权投资7,536.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500.005,500.005,500.00-
长期股权投资327,818.50328,846.21305,496.65331,926.69
投资性房地产30,346.6430,597.3233,079.2334,126.88
固定资产15,155.3815,324.7813,467.4612,887.39
在建工程1,454.841,407.621,375.14971.85
使用权资产11,344.35---
无形资产27,748.4727,791.2425,743.8526,079.99
商誉735.68735.68735.6873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41,833.7430,932.8429,070.9622,284.84
其他资产35,567.6125,360.739,455.207,883.65
资产总计3,836,626.763,706,119.083,305,762.633,097,303.40
应付短期融资款--5,528.49-
拆入资金45,014.3690,021.6350,046.822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99,189.9586,181.9958,777.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6,002.88
衍生金融负债---304.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92,063.72865,126.41935,605.59786,385.72
代理买卖证券款780,986.27742,242.34665,504.04445,466.38
应付职工薪酬51,666.2157,698.4936,846.3726,899.74
应交税费9,595.595,499.352,453.142,864.42
应付款项17,278.4426,516.013,693.55733.99
合同负债1,425.81907.78755.54-
应付利息---15,961.03
应付债券459,697.16459,433.06640,398.18658,791.48
租赁负债11,074.75---
递延收益5,845.715,897.146,102.866,308.57
递延所得税负债1,090.61933.43634.49304.70
其他负债8,606.328,743.3513,328.1322,630.85
负债合计2,483,534.902,349,200.982,419,674.452,232,653.77
实收资本(或股本)420,240.00420,240.00350,240.00350,240.00
资本公积602,318.85602,318.85258,588.87258,588.87
其他综合收益-8,527.1661.8787.62-23,096.70
盈余公积36,178.7136,178.7129,590.5429,414.87
一般风险准备108,223.06108,218.5995,003.7094,605.25
未分配利润194,658.41189,900.09152,577.46154,897.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353,091.861,356,918.10886,088.18864,649.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836,626.763,706,119.083,305,762.633,097,303.40

(五)公司2018-2021年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0,328.70212,658.68171,018.72126,708.6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262.5398,657.3694,406.5767,987.69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0,025.7441,206.1928,382.2622,685.32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878.0015,648.6320,328.4315,708.48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185.9924,597.8638,519.9325,195.52
利息净收入1,205.875,436.52-14,415.84-12,698.37
其中:利息收入15,090.9859,451.6344,671.2650,764.11
利息支出13,885.1154,015.1059,087.1063,462.4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列示)29,144.66101,335.0453,259.4865,550.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804.9221,606.0214,986.4210,373.47
其他收益185.02278.97289.43447.8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列示)-30,662.331,988.0831,057.23-2,128.0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列示)--152.1346.52104.89
其他业务收入1,192.145,092.046,369.327,434.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8122.796.029.96
二、营业总支出18,475.57143,244.44126,917.90107,672.47
税金及附加462.611,736.771,577.461,484.98
业务及管理费16,221.60119,813.5193,532.7886,717.71
资产减值损失---18,422.13
信用减值损失1,540.6820,646.5030,677.32-
其他业务成本250.681,047.661,130.331,047.6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列示)1,853.1469,414.2444,100.8319,036.18
加:营业外收入70.075,011.57360.161,590.05
减:营业外支出37.78304.2049.30120.0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列示)1,885.4374,121.6144,411.6920,506.21
减:所得税费用-2,877.368,239.925,408.33-1,668.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列示)4,762.7965,881.6939,003.3622,174.3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62.7965,881.6939,003.3622,174.3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589.03-25.7514.74-10,423.5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589.03-25.7514.74-10,423.58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5.7514.7442.76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972.50---10,466.34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3,383.47---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3,826.2465,855.9439,018.1011,750.74

(六)公司2018-2021年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96,046.2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83,475.96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1,386.19196,263.31168,529.12153,079.9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40,000.00-150,000.00-12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30,657.60-326,528.90125,699.67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44,509.27130,892.00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9,468.6499,621.27225,802.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07.677,346.067,753.2718,04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4,720.10439,276.83434,104.76224,237.57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36,561.62-38,838.29-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45,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160,927.27--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2,812.76180,889.54--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41,447.2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4,412.9150,285.5448,728.1951,554.1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460.1062,458.4850,034.6550,884.01
支付的各项税费2,996.6319,017.4517,673.8110,290.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331.7652,946.5839,697.4332,325.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2,575.78526,524.85194,972.38186,501.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44.31-87,248.02239,132.3837,736.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71.0010,810.705,931.2115,546.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8562.1294.4338.4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73.8510,872.8246,025.6415,585.22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12,552.2210,764.3456,404.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49.558,920.515,950.404,590.1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49.5521,472.7316,714.7460,994.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5.71-10,599.9129,310.90-45,409.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3,729.9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80,000.0050,000.0014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514.0034,48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1,243.9884,487.001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0,000.0080,000.00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250.0038,513.8333,472.9136,154.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5.9763,187.4229,133.0250,576.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55.97361,701.24142,605.93166,730.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5.97189,542.74-58,118.93-26,730.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2.1346.52104.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4,212.6491,542.68210,370.87-34,299.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5,486.31793,943.63583,572.76617,872.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29,698.95885,486.31793,943.63583,572.76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报表口径有关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3月末/2021年1-3月2020年末 /2020年度2019年末/2019年度2018年末/2018年度
总资产(亿元)424.82406.36355.74335.64
总负债(亿元)281.04262.01260.60244.00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3月末/2021年1-3月2020年末 /2020年度2019年末/2019年度2018年末/2018年度
全部债务(亿元)175.08164.44179.43185.46
所有者权益(亿元)143.78144.3595.1491.64
营业总收入(亿元)3.6431.2025.8317.70
利润总额(亿元)-0.0110.466.931.04
净利润(亿元)0.278.795.831.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0.248.405.771.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亿元)0.117.745.071.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0.148.135.131.2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9.95-1.9023.10-8.3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0.24-6.420.77-5.46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1.1522.17-4.58-0.19
流动比率1.801.861.681.78
速动比率1.801.861.681.78
资产负债率(%)57.1855.7466.7268.17
债务资本比率(%)54.9153.2565.3566.93
营业利润率(%)-0.5631.9726.614.98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082.872.03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07.315.831.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86.955.761.22
EBITDA(亿元)1.7917.3014.158.49
EBITDA全部债务比(%)1.0310.527.894.5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1.142.912.231.30
应收账款周转率1.4310.418.354.62

注:

(1)全部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长期借款+租赁负债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衍生金融资产+其他资产中的流动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

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衍生金融负债+合同负债+应付债券(一年以内)+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比率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总收入

(7)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 +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1/(E0 + NP÷2 + 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1对应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0)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其中:利息支出不包含客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支出

(11)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2)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不包含客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支出

(1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应收款项+期末应收款项)/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21年1-3月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0%0.0030.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8%0.0030.003
2020年度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31%0.21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95%0.200.20
2019年度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83%0.1460.1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6%0.1460.146
2018年度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1%0.0360.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0.0310.031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证券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项目预警标准监管标准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净资本(亿元)--98.89101.7461.8560.27
净资产(亿元)--135.42135.6988.6186.46
各项风险准备之和(亿元)--31.6432.9745.5341.02
风险覆盖率≥120%≥100%312.55%308.63%135.85%146.92%
流动性覆盖率≥120%≥100%353.87%354.24%230.92%161.51%
净稳定资金率≥120%≥100%170.14%176.70%145.61%159.52%
净资本/净资产≥24%≥20%73.02%74.98%69.80%69.70%
净资本/负债≥9.6%≥8%58.08%63.31%35.26%33.72%
净资产/负债≥12%≥10%79.54%84.44%50.51%48.38%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80%≤100%7.00%12.89%9.16%6.75%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400%≤500%159.94%135.97%225.87%216.6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外部环境、公司业务发展特点、经审计的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和业务数据对公司最近三年及2021年1-3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一)主要资产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926,156.7721.80785,721.6819.34733,936.2320.63521,102.3115.53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760,665.7417.91608,800.2314.98574,382.7816.15338,870.4010.10
结算备付金194,686.504.58253,935.566.25158,710.664.46173,955.815.18
其中:客户备付金156,741.723.69229,569.245.65140,442.623.95149,353.604.45
融出资金611,261.3914.39576,282.1914.18392,515.5311.03236,878.627.06
存出保证金16,192.680.3815,997.520.3914,207.280.408,892.700.26
应收款项23,762.990.5626,940.430.6632,988.430.9328,885.120.86
应收利息------40,325.491.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3,159.055.25322,780.507.94249,751.377.02474,003.2014.12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715,659.7240.391,597,831.3639.321,584,083.1444.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17,128.7936.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99,419.558.92
其他债权投资7,124.570.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581.600.208,581.600.218,581.600.24--
长期股权投资152,080.053.58154,506.433.80143,613.574.04144,117.314.29
投资性房地产30,346.640.7130,597.320.7533,079.230.9334,126.881.02
固定资产16,617.060.3916,531.840.4114,432.760.4113,765.210.41
在建工程1,506.570.041,460.500.041,387.090.04971.850.03
使用权资产21,102.300.50------
无形资产29,786.190.7029,918.780.7428,225.090.7928,517.070.85
商誉973.010.02973.010.021,453.010.041,453.01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52,415.631.2339,677.130.9838,008.131.0730,056.420.90
其他资产216,746.545.10201,907.294.97122,429.633.44102,825.643.06
资产总计4,248,159.25100.004,063,643.14100.003,557,402.75100.003,356,425.01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356,425.01万元、3,557,402.75万元、4,063,643.14万元及4,248,159.25万元,公司总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公司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整体资产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符合行业经营特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3,557,402.75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5.99%;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4,063,643.14万元,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14.23%,主要原因为2020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资产增加。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4,248,159.25万元,较2020年12月31日增加4.54%。

2、主要资产情况分析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客户资金是本公司货币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521,102.31万元、733,936.23万元、785,721.68万元和926,156.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53%、20.63%、19.34%和21.80%。2019年末同比上升40.84%,2020年末同比上升7.06%,2021年3月末同比上升17.87%。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波动的主要原因为证券市场波动引起的客户存款余额变化。

(2) 结算备付金

公司结算备付金由客户备付金及公司备付金构成,其中客户备付金为结算备付金的主要部分。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结算备付金分别为173,955.81万元、158,710.66万元、253,935.56万元和194,686.5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18%、4.46%、6.25%和4.58%。2019年末较2018年末下降8.76%,2020年末较2019年末上升 60.00%,2021年3月末较2020年末下降23.33%,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结算备付金的变动,主要系客户结算备付金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结算备付金的变动主要是与客户和公司的实际投资、交易规模

以及交易行为有关。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结算备付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客户备付金156,741.72229,569.24140,442.62149,353.60
公司备付金37,944.7824,366.3218,268.0424,602.21
合计194,686.50253,935.56158,710.66173,955.81

(3) 融出资金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融出资金分别为236,878.62万元、392,515.53万元、576,282.19万元和611,261.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06%、11.03%、14.18%和14.39%。2018年末较2017年末下降35.54%,主要系股票市场低迷导致公司融资融券规模减少所致,2019年末较2018年末上升65.70%,2020年末较2019年末上升46.82%,2021年3月末较2020年末上升6.07%,主要系融出资金规模增加所致。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融出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个人560,284.57526,485.93363,043.33228,994.51
机构51,208.2250,013.6729,614.098,358.82
合计611,492.79576,499.61392,657.43237,353.33
减:减值准备231.40217.42141.90474.71
账面价值611,261.39576,282.19392,515.53236,878.62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未到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标的物类别包括债券以及股票。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变动主要取决于证券市场情况和自身资产配置要求。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474,003.20万元、249,751.37万元、322,780.50万元和223,159.0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4.12%、7.02%、7.94%和5.25%。2019年末较2018年末下降47.31%,主要系回购规模下降所致;2020年末较

2019年末增加29.24%,主要系债券回购业务规模增加的影响。2021年3月末较2020年末下降30.86%,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下降所致。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债券213,369.47311,273.09169,018.89275,530.91
股票63,588.7568,852.77138,183.49214,221.34
合计276,958.22380,125.86307,202.38489,752.26
减:减值准备53,799.1757,345.3657,451.0215,749.05
账面价值223,159.05322,780.50249,751.37474,003.20

(5) 存出保证金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存出保证金分别为8,892.70万元、14,207.28万元、15,997.52万元和16,192.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26%、0.40%、0.39%和0.38% 。2018年末较2017年末减少37.91%,主要原因为交易保证金大幅下降;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59.76%,主要因为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上升;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2.60%,主要因为履约保证金上升。2021年3月末较2020年末增加1.22%,变动较小。

(6) 金融投资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金融投资分别为1,516,548.34万元、1,592,664.74万元、1,606,412.96万元和1,731,365.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5.18%、44.77%、39.53%和

40.76%。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本公司金融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1,715,659.721,597,831.361,584,083.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17,128.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99,419.55
其他债权投资7,124.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581.608,581.608,581.60-
金融投资合计1,731,365.891,606,412.961,592,664.741,516,548.34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 2018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1,217,128.7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6.26%,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全部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无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自营投资持有的债券、股票以及基金等。公司为了近期出售或交易而购入的证券,均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额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长43.24%,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债券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自2019年起,公司将不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及列示。2)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584,083.14万元,占总资产的44.53%。其中,公司持有的债券投资账面价值为1,337,995.47万元,占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的84.46%,主要为企业债、金融债、国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投资品种。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597,831.36万元,占总资产的39.32%。其中,公司持有的债券投资账面价值为1,227,186.47万元,占期末交易性金额资产的金额的76.80%,主要为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投资品种。

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0.87%,基本持平。

2021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715,659.72万元,占总资产的40.39%。其中,公司持有的债券投资账面价值为1,412,637.75万元,占期末交易性金额资产的金额的82.34%。2021年3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0年末增加7.37%,变动较小。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券商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及其他权益投资等。2018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299,419.55万元。2018年末较2017年末下降26.60%,主要系2018年债券、理财产品投资规模减少所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于2019年起不再适用。

(7) 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44,117.31万元、143,613.57万元、154,506.43万元和152,080.0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29%、

4.04%、3.80%和3.5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019年末较2018年末减少0.35%,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7.58%,2021年3月末较2020年末减少1.57%,变动相对较小。

(8) 其他资产

公司其他资产主要由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及应收股利等构成。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本公司其他资产的金额分别为102,825.64万元、122,429.63万元、201,907.29万元和216,746.5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6%、3.44%、4.97%和5.10%,所占比例较小。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本公司其他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注:长期应收款、应收保理款系公司子公司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5,925.33万元、7,282.54万元、6,173.73万元和9,220.0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8%、0.20%、0.15%和0.22%,占比较低,主要为租赁押金、垫付款项和物业公司结算款项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大额资金拆借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主要负债情况及重大变动分析

1、负债总体结构分析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8,212.831.0028,298.771.0820,237.500.7824,300.001.00
应付短期融资款----5,528.490.21--
拆入资金45,014.361.6090,021.633.4450,046.821.92200,000.008.20
交易性金融负债116,098.204.13106,312.324.0690,439.903.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01,887.334.18
衍生金融负债------304.030.01
其他应收款9,220.084.256,173.733.067,282.545.955,925.335.76
待摊费用2,686.341.243,311.381.642,275.071.862,187.402.13
长期待摊费用3,272.581.512,914.841.442,881.722.353,871.153.76
应收股利13,380.826.17394.700.2012.640.0188.870.09
待抵扣、待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83.880.04238.700.12194.180.16200.740.20
预缴企业所得税款--41.650.0220.090.02148.190.14
长期应收款(注)126,941.6058.57127,271.6863.03105,734.3986.3674,811.7972.76
应收保理款(注)--129.800.062,113.451.73--
应收利息230.140.11443.850.221,034.480.8415,029.0214.62
预付地价款59,700.0027.5459,700.0029.57----
其他1,231.090.571,286.960.64881.080.72563.160.55
合计216,746.54100.00201,907.29100.00122,429.63100.00102,825.641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93,167.7035.34870,537.5433.23945,930.2036.30837,006.2434.30
应付职工薪酬90,051.693.2093,206.543.5663,771.182.4547,812.531.96
应交税费13,584.900.4811,985.480.464,700.000.184,281.100.18
应付款项20,599.780.7326,600.291.023,882.820.15813.270.03
合同负债2,540.370.091,894.840.071,099.730.04--
应付利息------16,605.180.68
应付债券 (一年以内)245,682.858.74243,077.599.28264,374.3910.14--
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30,371.861.0825,317.730.9726,058.011.0030,501.541.25
流动负债合计1,585,324.5356.411,497,252.7357.141,476,069.0356.641,263,511.2251.78
非流动负债
代理买卖证券款810,454.2228.84802,032.7730.61698,612.7126.81477,266.3019.56
代理承销证券款79,880.002.84------
长期借款71,518.622.5473,330.532.8040,974.241.5731,544.321.29
租赁负债20,767.040.74------
递延收益5,845.720.215,897.150.236,102.870.236,308.590.26
递延所得税负债3,829.200.142,915.250.112,131.370.081,454.480.06
应付债券 (一年以上)214,365.217.63216,787.348.27376,720.8814.46659,899.0027.04
其他负债中的非流动负债18,373.280.6521,883.630.845,368.510.2138.68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225,033.3043.591,122,846.6742.861,129,910.5843.361,176,511.3748.22
负债合计2,810,357.83100.002,620,099.40100.002,605,979.61100.002,440,022.58100.00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40,022.58万元、2,605,979.61万元、2,620,099.40万元和2,810,357.83万元。

公司负债主要包括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以及应付债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5项负债合计金额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3.28%、

93.10%、88.88%和86.28%。

2、主要负债情况分析

(1) 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包括转融通融入资金和同业拆入款项。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拆入资金分别为200,000.00万元、50,046.82万元、90,021.63万元和45,014.3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20%、1.92%、3.44%和1.60%。2018年末较2017年末下降37.50%,主要

系期初转融通融入款项到期偿还所致;2019年末较2018年末下降74.98%,2021年3月末较2020年末下降50.00%,主要系同业拆入资金减少所致;2020年末较2019年末上升79.87%,主要系期末同业拆入规模增加所致。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拆入资金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转融通融入款项--30,038.46-
同业拆入款项45,014.3690,021.6320,008.36200,000.00
合计45,014.3690,021.6350,046.82200,000.00

(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公司参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的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变动主要取决于证券市场情况和自身资产配置要求。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837,006.24万元、945,930.20万元、870,537.54万元和993,167.7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4.30%、36.30%、33.23%和35.34%。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13.01%,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7.97%,2021年3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14.09%,主要系债券卖出回购规模变化所致。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本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债券993,167.70870,537.54945,930.20837,006.24
合计993,167.70870,537.54945,930.20837,006.24

(3)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此类负债属于代理性质,与客户资产存在配比关系,本质上不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代理买卖证券款主要为个人客户代理买卖证券

款。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477,266.30万元、698,612.71万元、802,032.77万元和810,454.2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9.56%、26.81%、30.61%和28.84%。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46.38%,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14.80%,主要系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增加所致。2021年3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

1.05%,变动相对较小。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经纪业务742,298.49742,954.81633,658.56442,117.12
个人客户615,611.73623,517.65554,864.60379,327.73
机构客户126,686.76119,437.1678,793.9662,789.39
信用业务68,155.7359,077.9664,954.1535,149.18
个人客户50,229.9454,160.5658,527.5033,285.31
机构客户17,925.794,917.406,426.651,863.88
合计810,454.22802,032.77698,612.71477,266.30

(4) 应付债券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应付债券账面余额分别为659,899.00万元、641,095.27万元、459,864.93万元和460,048.0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7.04%、24.60%、17.55%和16.3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变动主要系公司发行债券以及偿还到期债券所致。

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发行日期到期日期发行金额 (万元)票面利率(%)账面余额(万元)
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2016年次级债(第一期)2016/9/262021/9/26100,000.003.69101,876.98100,965.39100,958.3999,980.89
2016年次级债(第二期)2016/10/252020/10/25120,000.003.64--120,799.29119,994.43
2016年公司债(第一期)2016/1/192019/1/1980,000.003.50---79,996.73
2016年公司债(第二期)2016/11/292021/11/2980,000.003.7080,983.7180,251.7580,267.5279,975.15
2016年公司债(第三期)2016/12/132020/12/1380,000.004.25--80,155.9679,975.98
2017年次级债(第一期)2017/8/82022/8/860,000.005.8062,230.7161,372.5761,381.8859,999.18
2018年次级债(第一期)2018/7/92021/7/960,000.006.5062,822.1561,860.4561,860.2359,998.98
2018年公司债(第一期)品种12018/1/162020/1/1660,000.005.95--63,419.1359,984.30
2018年公司债(第一期)品种22018/1/162023/1/1620,000.006.2520,264.7321,209.4321,191.4119,993.36
2019年次级债(第一期)2019/8/122022/8/1250,000.005.5051,739.7851,061.6551,061.46-
2020年次级债(第一期)2020/3/192023/3/1980,000.005.0080,130.0083,143.70--
合计460,048.06459,864.93641,095.27659,899.00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利润表中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36,364.63311,981.54258,327.15176,990.19
营业总支出36,568.64212,251.38189,584.63168,180.28
营业利润-204.0299,730.1568,742.528,809.90
利润总额-86.09104,566.9569,259.6310,399.57
净利润2,709.5587,907.2158,312.3513,161.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7.8781,268.8051,305.8112,435.48

1、营业总收入分析

本公司拥有证券经纪、证券自营与交易、证券承销、资产管理、期货经纪、基金管理等多项业务资格。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本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投资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6,990.19万元、258,327.15万元、311,981.54万元和36,364.63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及2021年1-3月,本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683.48103.63176,896.5556.70157,802.1461.09114,903.0764.92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0,159.5527.9441,773.7513.3928,711.6411.1123,343.9213.19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378.0014.7944,746.8714.3441,501.8216.0725,543.1314.43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0,308.1755.8568,740.9122.0375,057.7829.0658,258.7732.92
利息净收入342.490.9412,121.933.89-9,247.78-3.58-4,380.41-2.47
投资收益30,156.6282.93110,933.2035.5668,341.1826.4662,799.4835.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621.0029.2120,138.676.4613,791.195.3412,075.336.82
其他收益301.260.83404.140.13401.490.16638.640.3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3,510.06-92.157,219.532.3135,448.3113.72-3,545.50-2.00
汇兑收益0.120.00-153.31-0.0546.810.02105.750.06
其他业务收入1,389.773.824,536.451.455,528.182.146,459.493.65
资产处置收益0.940.0023.050.016.820.009.650.01
合计36,364.63100.00311,981.54100.00258,327.15100.00176,990.19100.00

(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来自本公司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14,903.07万元、157,802.14万元、176,896.55万元和37,683.48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92%、61.09%、56.70%和103.63%。2019年度,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7,802.14万元,较2018年度同比增长37.34%,主要原因为2019年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同比增加。

2020年度,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76,896.55万元,较2019年度同比增长12.10%,主要原因为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加较快。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683.48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7%,变动相对较小。

(2) 利息净收入

本公司的利息收入主要包括资金存放金融同业、融资融券、买入返售等获取

的利息;利息支出主要包括为客户资金存款、卖出回购、拆入资金以及次级债等支付的利息。本公司利息净收入主要取决于经纪业务客户存款规模、融资融资规模、买入返售业务规模、同业存款利率与一般活期存款利率之间产生的利差以及卖出回购业务规模与公司债务融资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4,380.41万元、-9,247.78万元、12,121.93万元和342.49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7%、-3.58%、3.89%和0.94%。

2018年度利息净收入较2017年度减少134.96%,主要系本期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融资类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减少,同时拆入资金、借款利息和卖出回购利息支出同比增加的综合影响。

2019年度,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9,247.78万元,主要系融资类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12,121.93万元,主要系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增加、融出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减少的综合影响。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342.49万元,主要系融资类业务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 投资收益

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包括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投资的金融工具收益、投资联营企业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分别为62,799.48万元、68,341.18万元、110,933.20万元和30,156.62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5.48%、26.46%、35.56%和82.9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0,621.0020,138.6713,791.1912,075.3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767,307.90-67.05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19,535.6190,792.7747,242.0850,791.20
合计30,156.62110,933.2068,341.1862,799.48

从构成来看,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是投资各类金融工具所带来的投资收益。2019年度公司的投资收益较2018年度上升8.82%,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度通过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有所上升。2020年度公司的投资收益较2019年度上升62.32%,主要系交易性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2021年1-3月公司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21.07%,主要系固定收益类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下降较多。

(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合并结构化主体形成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3,545.50万元、35,448.31万元、7,219.53万元和-33,510.0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0%、

13.72%、2.31%和-92.15%。2018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主要是因为受到股票市场行情分化、债券市场持续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19年度,受A股股价上涨、市场交易活跃度回暖等影响,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升。2020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7,219.53万元,主要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2021年1-3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3,510.06万元,主要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2、营业总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税金及附加578.201.582,316.851.092,007.651.061,804.851.07
业务及管理费34,193.1493.50186,678.5587.95155,053.9381.79145,496.0986.51
资产减值损失------19,830.4911.79
信用减值损失1,546.624.2321,728.3210.2431,392.7216.56--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480.000.23----
其他业务成本250.680.691,047.660.491,130.330.601,048.840.62
合计36,568.64100.00212,251.38100.00189,584.63100.00168,180.2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45,496.09万元、155,053.93万元、

186,678.55万元和34,193.14万元。2019年度业务及管理费较2018年度增加

6.57%;2020年度较2019年度增加20.40%,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增加所致。2021年1-3月较上年同期减少8.11%。

2018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19,830.49万元,占营业总支出的比例为

11.79%。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17,041.97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股票质押式回购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自2019年起,公司通过―预期信用损失法‖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并将资产减值损失变更为信用减值损失进行核算与列示。2019年度因资本市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暴露等原因,2019年度发行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规模总体有所增长。2020年度,信用减值损失21,728.32万元,同比下降30.79%,主要系部分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发行人2020年度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为480.00万元,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1年1-3月,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1,546.62万元,同比下降62.63%,主要系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按―预期损失模型‖进行计提。公司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信用损失评估,根据―预期损失模型‖计算减值风险,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相关的减值准备。

3、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外收入158.855,277.85566.411,769.72
营业外支出40.93441.0549.30180.05
营业外收支净额117.924,836.80517.111,589.6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金额均较小,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29%、0.75%、4.63%和-136.97%。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对营业外收支不存在重大依赖。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长831.80%,主要系补偿款和政府补助增加所致;发行人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长794.63%,主要系本期公益性捐赠增加所致。

4、净利润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435.48万元、51,305.81万元、81,268.80万元和1,377.87万元,其中2018年,受证券承销保荐业务收入下降和自营业务收益规模收缩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2019年,随着证券市场回暖,股票基金交易量增加以及证券承销保荐收入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高;2020年度,公司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上升,拉动公司净利润持续增长。2021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同比下降94.13%,主要系公司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较多。发行人净利润的变动不依赖营业外收入等非经常性损益。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4,395.45665,189.31533,079.60275,536.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4,931.44684,221.69302,099.20358,808.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464.02-19,032.38230,980.40-83,272.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039,055.9421,463.115,985.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5.2573,294.1813,714.6860,630.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7.23-64,238.247,748.43-54,644.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50.00656,048.05158,778.00201,41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243.01434,316.49204,564.79203,359.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93.01221,731.56-45,786.79-1,949.6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12-153.3146.81105.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533.90138,307.64192,988.86-139,760.5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90,632.191,005,098.29866,790.65673,801.79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75,536.22万元、533,079.60万元、665,189.31万元和

434,395.4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358,808.56万元、302,099.20万元、684,221.69万元和334,931.44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25,179.6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02,776.4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9,609.86294,144.40239,020.63220,444.3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40,000.00-150,000.00-12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27,111.95-290,647.28233,682.47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44,509.27130,892.00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8,907.52130,566.73227,099.67-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79,880.00---38,155.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886.1397,701.7370,821.2973,852.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4,395.45665,189.31533,079.60275,536.2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40,299.99-7,029.51-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45,000.0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2,812.76180,889.54--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168,042.86--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67,056.4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4,495.3350,805.8549,456.1051,131.2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145.60102,467.3788,976.1997,310.86
支付的各项税费8,030.4927,680.3523,592.7217,025.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147.26154,335.72133,044.68126,284.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4,931.44684,221.69302,099.19358,808.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464.02-19,032.38230,980.40-83,272.3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272.35万元、230,980.40万元、-19,032.38万元和99,464.0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变动主要原因为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规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规模、融资融券的业务规模以及卖出回购业务规模等的变动。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83,272.35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部分上期融入的转融通融入款项,且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流出资金减少;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230,980.40万元,主要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融出资金、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拆入资金及回购业务资金等变动的综合影响所致;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19,032.38万元,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拆入资金、代理买卖证券、回购业务资金等变动的综合影响。2021年1-3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99,464.02万元,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拆入资金、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款、回购业务资金、融出资金等变动的综合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5,985.88万元、21,463.11万元、9,055.94万元和38.0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60,630.23万元、13,714.68万元、73,294.18万元和2,475.2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74.2515,346.00201.2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018,717.446,021.445,283.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0264.2595.6741.7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5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039,055.9421,463.115,985.88
投资支付的现金-2,352.226,704.3455,189.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75.2570,941.967,010.345,440.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5.2573,294.1813,714.6860,630.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7.23-64,238.247,748.43-54,644.3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644.35万元、7,748.43万元、-64,238.24万元和-2,437.23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受公司投资策略调整的影响。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01,410.00万元、158,778.00万元、656,048.05万元和4,750.0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203,359.62万元、204,564.79万元、434,316.49万元和16,243.0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5,762.0513,041.004,69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13,041.004,69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750.0098,792.0052,250.0056,72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80,000.0050,000.0014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494.0043,48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50.00656,048.05158,778.00201,4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170.03318,318.03127,184.48113,045.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953.1249,280.5841,296.8440,273.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026.002,700.901,545.351,027.3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19.8666,717.8836,083.4750,040.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243.01434,316.49204,564.79203,359.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93.01221,731.56-45,786.79-1,949.6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9.62万元、-45,786.79万元、221,731.56万元和-11,493.01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因为公司通过吸收投资、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主要是2020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2020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融资结构调整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公司融资结构调整影响。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 3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57.1855.7466.7268.17
流动比率(倍)1.801.861.681.78
速动比率(倍)1.801.861.681.78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24-0.050.66-0.24
利息保障倍数(倍)0.992.762.091.16

注: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利息保障倍数(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不包含客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支出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17%、66.72%,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55.74%、

57.18%,较2019年末下降较多,主要系2020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

由于发行人所处证券行业不存在存货,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一致。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稳定,均分别为1.78、1.68、1.86和1.80,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资产以现金类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非现金类金融资产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一直维持较高水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反映出发行人偿债能力较强。

2018年利息保障倍数较2017年下降38.30%,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影响,2018年经营利润较上年下降。2019年利息保障倍数较2018年上升80.17%,2020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2019年上升32.06%,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影响,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

(六)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15亿元、5.77亿元和8.40亿元,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公司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综上而言,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六、公司有息负债结构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1,597,961.57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末占比
短期借款28,212.831.77%
长期借款71,518.624.48%
应付短期融资款--
项目2021年3月末占比
拆入资金45,014.362.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993,167.7062.15%
应付债券460,048.0628.79%
合计1,597,961.57100.00%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的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以上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28,212.83-----28,212.83
长期借款-2,657.4568,861.17---71,518.62
应付短期融资款-------
拆入资金45,014.36-----45,014.3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993,167.70-----993,167.70
应付债券245,682.85214,365.21----460,048.06
合计1,312,077.74217,022.6668,861.17---1,597,961.57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的信用融资、担保融资和抵质押融资结构融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信用融资金额担保融资金额抵质押融资总金额
短期借款21,812.83-6,40028,212.83
长期借款4,939.91-66,578.7171,518.62
应付短期融资款----
拆入资金45,014.36--45,014.3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993,167.70--993,167.70
应付债券460,048.06--460,048.06
合计1,524,982.86-72,978.711,597,961.57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1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占全部有息债务的比例为

82.11%,占比较高。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合计达210.43亿元,是1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的1.60倍。发行人高流动性资产规模充足,必要时可通过流动资产迅速变现来

保障债券按期偿付。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对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2020 年12月31 日,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

(一)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被投资单位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对本公司持股比例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综合33亿元12.72%12.72%

注: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减持公司股票后,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仍然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2.72%。

(二)发行人的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详见第四节―七、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三)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本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第四节―七、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2018年至2020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联营企业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吉林东工控股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深圳市鲲鹏一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营企业
珠海一创创新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联营企业
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四)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燕实际控制的公司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燕实际控制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北京东方大班健身中心有限公司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燕实际控制的公司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注: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22日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20年仍将其视为关联方。

(五)关联交易情况

1、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3825.7222.8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119.339,744.97541.8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632.33466.621.17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103.09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85.691,038.3360.83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665.4610.85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0.000.000.00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0.85234.42233.85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001.691.68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0.005.76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030.030.03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16.29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20.010.01805.18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66.801,022.45
北京东方大班健身中心有限公司0.000.000.00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0.140.140.14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0.100.100.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0.020.04-
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1-
关联自然人192.2313.53-
合计4,647.7612,500.952,716.05

注1:数据截至2019年5月末,此后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视为公司关联方。

2、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7.7210.7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600.600.90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0.801.18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590.380.1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0.08-12.41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3.98137.6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1.102.70-
关联自然人1.462.73-
合计23.5621.94152.22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手续费收入。

3、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0.121.80
合计-0.121.80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手续费收入。

4、客户存款支付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3.990.760.00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621.260.0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0410.706.47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0.200.010.01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360.660.34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060.100.03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0.510.820.83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0.000.000.00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000.010.01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0.020.02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000.000.00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02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10.000.283.47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020.000.00
北京东方大班健身中心有限公司0.000.000.00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0.000.000.00
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0.090.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0.000.000.10
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0-
关联自然人0.450.20-
合计17.3414.9111.38

注1: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利息支出。

5、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根据公司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用公司交易所基金专用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投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同时按交易量支付租赁费用,2018-2020年度收取的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80.33644.87778.22
合计1,080.33644.87778.22

6、代理基金销售交易

根据公司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公司代理销售该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收取该公司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市场标准计算。收取的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65.2686.2061.55
合计165.2686.2061.55

7、证券承销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37.74-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45.28--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17.64470.44-
合计62.92508.17-

8、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58.4682.45161.32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1,037.74
合计258.4682.451,199.06

9、投资顾问业务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50注39.29
合计-13.5039.29

注:为2019年1-5月数据,此后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视为公司关联方。10、关联方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单位:万份

关联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2020年初2020年度新增2020年度减少2020年末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共盈创海富信6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71.23-71.23-
有限公司共盈生源新互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01-100.01-
关联自然人第一创业智选FOF1号-194.99-194.99
关联自然人第一创业臻选FOF1号-148.43-148.43
关联自然人新三板锐进2号66.98-22.5644.41
关联自然人创金稳定收益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0--10.00

(续上表)

单位:万份

关联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2019年初2019年度新增2019年度减少2019年末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盈创海富信6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71.23--71.23
共盈生源新互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01--100.01

(续上表)

单位:万份

关联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2018年初2018年度 新增2018年度 减少2018年末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盈创海富信6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71.23--71.23
共盈生源新互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01--100.01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盈创海富信6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231.53--1,231.53
共盈生源新互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66.34--866.34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新三板稳健1号1,990.41-1,990.41-

11、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理财产品名称2020年末 持有成本2019年末 持有成本2018年末持有成本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C--17,300.40
银华交易型货币A--1,588.67
银华货币B--7.16

12、关联方作为委托人参与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2019年2018年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接受委托发行单一/定向资管计划并收取管理费149.1533.5226.84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58.51265.08132.58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接受委托发行专项计划并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等107.37--
合计315.03298.60159.42

1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8年度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分别为4,254.85万元、3,425.61万元及5,405.98万元。

14、偶发性关联交易

(1)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1)2016年12月公司子公司一创投资、创新资本、北京一创远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龙之泉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珠海一创远航电机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认缴金额分别为16,691,400.00元、35,473,440.00元、834,570.00元、10,436,340.00元、20,864,250.00元,截至2016年末,上述出资款均已缴纳完毕。2017年7月,上述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新增认缴金额847,440.00元、1,801,024.00元、42,372.00元、529,864.00元、1,059,3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新增认缴金额尚未完成实缴。

(2) 关联方担保

1)根据创金合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创金合信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担保本清偿义务。为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创金合信签订保证合同,为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保本期限为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6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已于2018年5月随产品清算而终止。创金合信2018年1-5月、2017年分别确认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相关担保费为552,894.10元、1,846,815.76元。2)2016年11月,公司联营企业吉林东工控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贷款机构申请本金不超过9,200万欧元,年利率不超过4.5%,期限不超过三年的贷款。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工集团‖)为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该项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占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不超过27%的权益比例,向东工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820万欧元。2019年12月19日,东工集团与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自《合同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

15、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1)公司向关联方珠海一创创新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鲲鹏一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取管理费或综合服务费,2020年确认收入13,192,983.63元,2019年度确认收入11,625,497.23元,2018年度确认收入1,212,338.57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创兴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并于2019年合计支付400,000.00元律师费(含税)。

(3)公司2018年向华熙(深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485,436.89元。

(4)2019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一创春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联营企业吉林东工控股有限公司27%股权质押给东工集团,作为东工集团为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系吉林东工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补偿措施。

(5)公司向关联方珠海一创创新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鲲鹏一创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或综合服务费,2020年确认收入13,192,983.63元,2019年确认收入11,625,497.23元。

1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0年末2019年末2018 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40.000.40--
应收账款深圳市鲲鹏一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9.071.79109.091.09--
应收账款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深圳元山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950.36----
应收账款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9.881.10----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大或有事项或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诉讼、仲裁情况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一般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在已公告的报告期定期报告中披露过的主要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如下:

1)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21年3月11日,法院发布公告,裁定受理弘高慧目破产清算一案。2021

年3月17日,法院出具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2)与自然人开晓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在2020年7月10日公司提交了执行的网上立案申请后,8月18日,法院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2021年3月末,本案尚在执行过程中。3)与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中科‖)、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中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① 锦州中科案:在2020年5月30日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网上立案申请后,7月15日,法院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2021年3月末,本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② 阜新中科案:2021年1月26日,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2021年3月4日,法院立案。

4)两起与曹永贵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21年1月4日,两起曹永贵案件的部分质押股票分别已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完成拍卖。2021年3月15日,法院已对其中一起案件出具裁定结案。

5)与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公司与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一案,因质押标的(原股票简称―天广中茂‖)已退市暂无法实现债权,法院与公司沟通后终止执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全部欠款约8,412.98万元。2021年3月15日,法院正式立案。

6)与北京信合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经债务人提出,公司评估后暂已撤诉。

7)与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本案立案后,北京安策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21年1月5日,法院裁定驳回北京安策的管辖权异议上诉请求。2021年3月29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8)与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年3月19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9)张青慧与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院一审驳回了张青慧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基金管理人赔偿张青慧本金280万元及利息,王福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不需承担任何责任。2021年1月18日,法院出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与何巧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17年7月17日,公司与何巧女开展一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标的为―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SZ),初始交易金额为3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3,000万元)。因出质人对截至2020年10月29日的未偿还本金2.4亿元(含公司自有资金投入2,400万元)未按时补充质押也未进行购回,经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于2020年11月23日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11) 与秦朝晖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公司与秦朝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一案(质押标的原股票简称―天广中茂‖),法院已于2020年7月出具结案裁定。由于未能足额实现公司债权,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全部欠款约6,178.92万元。2021年3月15日,法院正式立案。

此外,公司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与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动起诉的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或未执行完毕的其他一般诉讼、仲裁案件(不含资产管理案件、第三方代起诉案件和通道类业务案件)共计4起,涉案金额(本金)共计约为15,079.12万元;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案件2起,涉案金额(本金)约为5,219.93万元。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1,196.70风险准备专户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1,082,890.56回购交易及转融通交易的质押品;限售期股票;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推广期认购的由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或计划存续期及展期期间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前,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份额不得退出
固定资产54.20期末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福田保税区红树福苑为企业人才住房,为有限产权。
长期股权投资21,044.88股权质押。公司控股企业珠海一创春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公司联营企业吉林东工控股有限公司27%股权质押给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系吉林东工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补偿措施。
其他资产-长期应收款126,349.86用于借款的质押
合计1,241,536.20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均为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2020年6月15日,大公国际对发行人的首次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体历史评级情况

评级标准评级日期信用评级评级展望变动方向评级机构
主体评级2020-06-15AAA稳定首次大公国际
主体评级2020-05-29AA+稳定维持上海新世纪
主体评级2019-12-19AA+稳定维持上海新世纪
主体评级2019-06-14AA+稳定维持上海新世纪
主体评级2019-05-29AA+稳定维持上海新世纪
主体评级2018-05-29AA+稳定维持上海新世纪
主体评级2018-05-21AA+稳定维持上海新世纪

大公国际对第一创业证券主体信用评级AAA等级的评定遵循2020年4月23日发布的《证券公司信用评级方法》(PF-ZQGS-2020-V.3.1)。大公国际从偿债环境、财富创造能力和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三大方面对第一创业证券进行分析,并结合行业信用风险特征和外部调整,得出其主体级别,重要评级要素的选取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宏观环境政治生态、信用生态、宏观经济
偿债环境行业环境行业监管、行业政策
区域环境区域社会发展与经济指标、区域监管政策
财富创造能力产品与服务竞争力市场地位
业务发展水平
业务风险水平
盈利能力收入
盈利
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流动性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流动性偿债来源规模与结构
流动性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
清偿性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清偿性偿债来源规模与结构
清偿性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
调整项外部支持调整
可比性调整

大公国际对证券公司评级方法及模型的设定充分考虑了行业特性。偿债环境分析在证券公司信用评级中处于基础地位,是证券公司财富创造能力、偿债来源和偿债能力分析的前提。财富创造能力是指证券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它是债务偿还的源泉和基石,与偿债环境共同构成影响证券公司信用水平的长期基础性要素。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是受评证券公司偿债能力的直接决定性要素,从不同维度体现证券公司对债务的保障程度,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分为流动性偿债来源和清偿性偿债来源两个方面,分析内容主要包括盈利、债务融资、外部支持、资产等偿债来源的规模与结构分析以及两个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关系分析。基于上述评级方法,大公国际确定第一创业证券主体级别为AAA,主要考虑了以下方面:

(一)公司不断丰富资产管理产品类型,推进存量产品转型,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资产管理业务优势得到巩固,行业竞争力较强

作为第一创业证券核心业务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分为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近年来,公司落实资管新规要求,去杠杆、去通道、消除多层嵌套并持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同时积极拓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产品,不断丰富资管产品类型,资产管理业务优势得到巩固。另一方面,公司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合信‖)通过加强投研能力建设、推进存量产品转型以及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水平。2020年第四季度,创金合信专户管理月均规模市场排名第一位,行业竞争力较强。

(二)公司债券投资为主的投资收益和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始终较高,推动营业收入持续增加

依托在资产管理业务和固定收益业务上的竞争优势,第一创业证券相关投资收益和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小,对营业收入贡献度始终较高,并推动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上升。2018-2020年及2021年1-3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始终是公司营业收入最主要的构成,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维持较高水平。同时,固定收益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形成有力支撑。2018年,公司

扩大固定收益业务投资规模,所投产品收益良好,推动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收入规模显著增长236.64%,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大幅提高17.13个百分点;2018-2020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分别为4.72亿元、4.14亿元和5.12亿元,投资收益水平整体有所提升。

(三)公司2020年7月新股发行后资本实力显著提升,且主要股东综合实力较强

2020年7月,第一创业证券新增发A股股票70,000万股,募集资金42.00亿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2.02亿元,资本公积增加至60.45亿元,净资产增加至133.83亿元,资本实力及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升。第一创业证券第一大股东首创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的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综合实力较强。2020年7月,首创集团出资4.20亿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000万股,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为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提供了有力支持。

此外,结合行业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大公国际充分分析并评估了第一创业证券所面临的风险。公司权益类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波动较大,投资研究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受股票质押业务风险暴露影响,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对利润形成一定侵蚀,同时,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持续增长,成本控制能力有待提升。

大公国际认为,第一创业证券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资产管理业务优势不断巩固,公募基金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依托于子公司创金合信,行业竞争力较强;公司以投资收益和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主要构成的营业收入波动幅度较低,整体呈上升趋势;发行新股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开展,资本实力及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升;第一大股东首创集团综合实力较强,且能够提供有力支持;但同时,公司权益类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波动较大,受股票质押业务风险暴露影响,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对利润形成一定侵蚀,且成本控制能力有待提升。

综上,大公国际对第一创业证券的主体信用等级评定为AAA是在大公国际证券公司信用评级方法、模型和程序的框架内完成的,且在执业过程中遵循上述方法,严格贯彻一致性原则。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大公国际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上述等级反应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主要观点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或―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资产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银行及自营投资等证券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优势不断巩固,公司以投资收益和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主要构成的收入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7月公司新增发股份后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有所提升,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综合实力较强;另一方面,权益类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波动较大,投资研究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且信用减值损失对利润形成一定侵蚀,成本控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主要优势/机遇

(1)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优势不断巩固,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合信‖)专户管理月均规模排名居前,行业竞争力较强;

(2)公司以投资债券为主的投资收益和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始终较高,推动收入水平持续增加;

(3)公司第一大股东首创集团综合实力较强,且2020年7月公司增发A股股票70,000万股并募集资金42.00亿元后,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有所提升。

3、主要风险/挑战

(1)公司权益类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波动较大,投资研究能力需进一

步提升;

(2)受股票质押业务风险暴露影响,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对利润形成一定侵蚀,同时,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持续增长,成本控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将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债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 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且不晚于发债主体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 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上会评审、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3) 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其他重要事项

无。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债务融资能力较强。2020年末,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23.25亿元、兴业银行20亿、招商银行18亿元、中国工商银行7亿元在内的等多家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二)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情况。

(三)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行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1、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发行方式发行日期债券期限 (年)发行金额 (亿元)未兑付余额(亿元)票面利率存续及偿还情况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非公开2016年9月26日510.0010.003.69%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公开2016年11月29日58.008.003.70%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非公开2017年8月8日56.006.005.80%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公开2018年1月16日52.002.006.25%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非公开2019年8月12日35.005.005.50%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非公开2020年3月19日38.008.005%按时付息尚未还本
合 计---39.0039.00--

2、企业债券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行企业债券。

3、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的债务融资工具。

(四)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报告期内,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公司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指标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比率(倍)1.801.861.681.78
速动比率(倍)1.801.861.681.78
资产负债率(%)57.1855.7466.7268.17
指标2021年1-3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0.992.762.091.16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衍生金融资产+其他资产中的流动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衍生金融负债+合同负债+应付债券(一年以内)+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比率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不包含客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六)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30.00亿元。发行人2021年3月末净资产为143.78亿元,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20.87%。

第七节 增信机制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税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次公司债券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附件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并于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公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初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收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公司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次公司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公司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公司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一、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1 号——定期报告参考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 号——临时报告参考格式》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间各类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公司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二、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发行人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其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三、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披制度》”)、《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公司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和传递信息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登记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披露。在其他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对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的具体事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信息的报送和披露工作。

五、董事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公司《信披制度》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说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及时、顺畅地知悉应披露的信息,并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

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分别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监事会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六、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

(1)公司在会计年度、中期、季度报告期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及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所负责的内容,经整理形成定期报告初稿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

(2)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批准定期报告;

(3)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与证券交易所预约的披露时间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2、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了解或知悉《信披制度》所述的重大事项发生后立即告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对提供或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就拟披露事项,协调相关各方准备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拟披露事项的议案,或协调各方按规定编写临时报告初稿。

(3)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披露要求对外发布。

七、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应比照公司《信披制度》执行,并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控股子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专业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8月25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25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专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专业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4年8月25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6年8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本金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76,990.19万元、258,327.15万元、311,981.54万元和36,36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435.48万元、51,305.81万元、81,268.80万元万元和1,377.8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272.35万元、230,980.40万元、-19,032.38万元和99,464.02万元。受益于一级市场融资规模增长与二级市场成交量扩大等市场因素,2019年、2020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2021年1-3月,受一季度公司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营业总收入下滑较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债券交易业务、债券回购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资产交易类业务随市场行情波动调节交易量,以及转融通、同业拆借等资金拆入拆出的调整,该等因素引起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属于业务经营中的正常现象。总体来看,公司盈利能力较为稳定,能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资产变现。发行人高流动性资产规模充足,必要时可通过流动资产迅速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合计达210.43亿元,以上三种高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的比重达62.67%。发行人高流动性资产规模充足,必要时可通过流动资产迅速变现来保障债券按期偿付。

(三)外部融资支持。公司经营稳健,信用记录良好,外部融资渠道通畅。公司与国内数十家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了多家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若由于经济环境急剧恶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致使本公司无法依靠自身营运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本次债券本期债券,则本公司将实施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本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资本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必要时公司可以通过筹资弥补临时的偿债资金缺口。

2、本公司持有相当规模的流动性资产,必要时可以通过变现等方式以较低成本筹集偿债资金。

综上所述,本公司较强的整体实力、良好的经营能力、完善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等都为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款专用、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还本付息事宜

本公司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共同监管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

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可以为同一账户,均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本公司承诺:在债券付息日三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兑付日等,下同)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并在到期日三个交易日(含)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金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其解决措施

构成本次债券违约的情形有:

(一)在本次债券到期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二)在本次债券付息期、本次债券到期时,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

期利息;

(三)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未偿还本次债券本金总额2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30天仍未得到纠正;

(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五)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次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若发生违约情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在接到要求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第30个自然日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协议任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除本规则第2.3条另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b.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c.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d.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e.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a.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b.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c.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d.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e.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f.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g.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1)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本规则第2.2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本规则约

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交易日。

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人拟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合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1-2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工作。

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2)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2)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3)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a.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b.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见行事。

5)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本规则第3.2.1条的约定,且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4.2.6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6)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1)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2)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票方式等信息。

3)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前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征询债券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的,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5)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

及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6)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管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本规则第3.3.1条的约定。

7)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本规则第4.1.1条约定有效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8)因出席人数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a.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b.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c.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d.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3)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本规则第3.1.3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4)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a.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b.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c.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d.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a.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b.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c.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d.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3)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

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6)发生本规则第3.2.5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本规则第2.2条约定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之一且具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a.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b.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c.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d.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e.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f.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本款第a至e项目的;

g.拟修改本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2)除本规则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规则第

2.2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因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而不具备生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本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6)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

2)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3)会议议程;

4)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5)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6)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的5年。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拒绝。

(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4)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3)按照本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予以落实。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的约定先行垫付,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本规则第4.1.7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5、特别约定

(1)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1)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债券余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6、简化程序

(1)发生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a.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b.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次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的;

c.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d.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e. 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具备生效条件的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为第4.3.2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f. 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2)发生本规则第6.2.1条a项至c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可以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规则第4.3.2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发生本规则第6.2.1条d项至f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本规则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为充分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聘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受托管理人‖)担任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受托管理人,并与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其基本情况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什锦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联系人:刘文峰

电话:010-68210866

传真: 010-68573837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聘任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受托管理人接受该聘任。

(2)东北证券拥有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赋予的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本协议的约

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若受托管理人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将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3)本次债券发行期间的代理事项

1)起草和编制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与受托管理人有关的文件或协议;

2)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有关受托管理人事务的咨询服务。

(4)债券存续期间的常规代理事项

1)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

3)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将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向债券持有人通报;

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与发行人谈判关于本次债券的事项;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提醒发行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信息披露文件向证券业协会备案(如需);在发行人不能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及时向债券持有人通报有关信息;

6)若存在抵/质押资产担保,在满足抵/质押资产处置触发条件的情况下,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处置抵/质押资产的相关决议,并报证券业协会备案(如需);

7)若存在保证担保,在符合要求保证人清偿的情况下,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后,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报证券业协会备案(如需)。

(5)特别代理事项

1)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特别授权,代理本次债券持有人就本次债券事宜参与诉讼,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该职责所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用等)由债券持有人支付;

2)代理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债券存续期间授权的其他非常规事项。

(6)前述受托管理事项仅为受托管理人代理全体债券持有人之事项范围,单个债券持有人委托受托管理人代理个人债券事务不属于本协议的受托管理事项范围。

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并在债券上市期间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发行人的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发行人应当披露。发行人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股权结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3)发行人出售、转让、质押、抵押、报废重大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4)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发生变更;

11)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2)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更或重大变化;

13)发行人名称变更;

14)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15)发行人关于市场传闻的说明;

16)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7)公司债券终止上市;

18)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19)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在预计发生或已知晓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按要求完成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6)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7)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8)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抵质/押物、新增担保人,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因追加担保,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产生的费用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9)发行人预计或已经不能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勤勉处理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处置相关事务,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应包括无法按时偿付本息的情况和原因、偿债资金缺口、已采取的偿债保障措施、分期或延期兑付的安排、偿债资金来源、追加担保等措施的情况。

(10)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可上市转让。

(13)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第4.19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

(14)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约定的其他义务。

3、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还本付息、信息披露等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担保物(如有)价值及权属情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半年查阅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账簿,发生上条所述情形且确有必要时,还应查阅相关会议资料;

3)调取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有权取得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的月度使用情况报告及银行对账单,并每月核查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2)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指定的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存管银行查询、复印发行人专项账户资料。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以交易所认可的形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采取或者督促发行人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处置违约事件,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6)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至少一次回访,对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作回访记录,并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出现本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受托管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或其他约定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规定和约定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督促发行人或相关方落实会议决议。

(8)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9)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发行人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或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根据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本协议第3.4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及时出具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该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对债券偿付可能产生的影响、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10)发行人为债券设定保证增信措施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发行前或者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函、担保协议等证明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发行人为债券设定资产抵押、质押增信措施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发行前或者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抵押/质押权利证明或者其

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由抵押/质押资产监管人保管的除外。

(11)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或发行人已经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本协议第3.8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勤勉处理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处置相关事务,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12)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授权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3)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或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授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受托管理人因履行本条项下职责所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用等)由债券持有人支付。

(14)受托管理人应负责债券除到期兑付外终止转让后的登记、托管及转让等事项。

(15)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并对因履行受托管理事务而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6)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受托管理工作底稿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7)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上一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及专项账户的运作情况;4)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7)债券本息的偿付情况;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9)发生本协议第3.4条第(1)项至第(20)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10)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3)发行人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预计或者已经不能偿还债券本息等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出具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该重大事项的情况、产生的影响、督促发行人采取措施等。

(4)发行人出现如下重大事项,或者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以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发行人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上述信息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出具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说明事项情况、产生的影响以及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1)第3.4条第(1)项至第(20)项等情形;2)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5)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第3.4条第(1)项至第(20)项等情形,受托管理人在收到发行人书面通知之日或获悉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债券停牌或者复牌的,应当及时向市场披露。停牌期间,债券的派息、到期兑付、回售、赎回等事宜按照募集说明书等的约定执行。

停牌期间,发行人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等。发行人未按规定披露,或者发行人信用风险状况及程度不清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发行人进行排查,于停牌后2个月内出具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核查过程、核查所了解的发行人相关信息及其进展情况、发行人信用风险状况及程度等,并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后债券复牌。

5、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但受托管理人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可能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如受托管理人从事下列与发行人相关的业务,应将负责本协议项下受托管理事务的部门和负责下列业务的部门及其人员进行隔离:

1)自营买卖发行人发行的证券;2)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财务顾问服务;3)为发行人提供收购兼并服务;4)证券的代理买卖;5)开展与发行人相关的股权投资;6)为发行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7)为发行人提供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但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服务。

(2)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任何交易或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动、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期限内,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若发生可能对债券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的交易,应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批准。若受托管理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与发行人进行前述交易的,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争议解决的约定向法院申请确认前述交易行为无效。

(3)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4)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债券持有人可依法提出赔偿申请。

6、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新的受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

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7、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受托管理人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8、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各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9、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协议各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之约定。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行人到期未能偿还本息的,债券持有人可自行或者通过债券持有人

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依法提起诉讼,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所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用等)由债券持有人支付。

(4)发行人到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行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违约方按每日万分之一的罚息率向收款一方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如果受托管理人未按本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追索,并追究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10、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在接到要求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第30个自然日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协议任一方有权向本协议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法定代表人:刘学民联系人:屈婳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联系电话:0755-23838868传真:0755-2383887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法定代表人:王芳联系人:尹航、宋海莹、郑旭楠、毛志刚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电话:010-63212001传真:010-66030102

(三)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什锦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联系人:刘文峰电话:010-63210629

传真: 010-68573837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注册会计师:倪一琳、唐成联系电话:021-63391166传真:021-63392558

(五)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3层-01法定代表人:吕柏乐联系人:李佳睿、李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外文大厦A座3层电话:010-67413300传真:010-67313555

(六)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负责人: 杨晨经办律师:刘胤宏、宋颖怡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投行大厦5层电话:010-57068585传真:010-85150267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负责人:岳鹰联系人:张学思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13楼联系电话:0755-88023816传真:0755-88023882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沙雁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518038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总经理: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一创投行的控股股东,持有一创投行100%的股权。公司董事、总裁王芳兼任一创投行法定代表人

及执行董事。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任一创投行首席信息官。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2021年第一季度每个交易日持股数量均低于7.00万股。截至2021年3月末,东北证券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为2.80万股。除上述股权关系外,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2018年、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2021年1-3月未经审计及审阅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专业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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