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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第一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债券代码:112484.SZ 债券简称:16一创0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第一次)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二〇二一年七月

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11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2909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24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8亿元,已于2016年1月19日发行,债券简称“16一创01”(发行人已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全额赎回“16一创01”本期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8亿元,已于2016年11月29日发行,债券简称“16一创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为8亿元,已于2016年12月13日发行,债券简称“16一创03”(发行人已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到期兑付“16一创03”)。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一创02”,债券代码“112484”。

2、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3、起息日:2016年11月29日。

4、到期日:2021年11月29日。

5、利率:3.70%。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债券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三、重大事项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发行人于2021年7月3日披露《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发行人公告内容如下: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公司于2021年7 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刘学民先生(董事长)、王芳女士、邓文斌先生、杨维彬先生、徐建先生、梁望南先生、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

(2)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李旭冬先生、刘晓蕾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刘学民先生(主任委员)、王芳女士、邓文斌先生、梁望南先生、彭沛然先生、刘晓蕾女士;

(2)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王芳女士(主任委员)、徐建先生、臧莹女士、高天相先生;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龙翼飞先生(主任委员)、刘晓蕾女士、高天相先生;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飞先生(主任委员)、彭沛然先生、杨维彬先生;

(5)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龙翼飞先生(主任委员)、李旭冬先生、梁望南先生。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李章先生、

陈志成先生、王学锋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孙晶女士、孙蕤先生、覃荔荔女士。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最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东北证券作为“16一创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东北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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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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