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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在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在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同意子公司波发特为控股孙公司昆山恩电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电开”)在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同意子公司波发特为控股孙恩电开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采购货款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波发特于2018年12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恩电

开向宁波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波发特将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近日,因业务发展需要,波发特与宁波银行协商确定,其与宁波银行2018年12月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于2020年10月21日废止,并重新签署了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如下: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债权: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39.5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4.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供应商等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

累计为人民币3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7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80%;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781.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9.0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67%;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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