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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3

独立董事意见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公正、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认为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鲜中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谭梦雯女士、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廖丽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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