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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6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推选吴中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推选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吴中林、时桂清、刘木林、龚书喜(独立董事)、胡敏珊(独立董事),吴中林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胡敏珊(独立董事)、陈耀明、龚书喜(独立董事),胡敏珊为召集人。提名委员会:龚书喜(独立董事)、朱辉煌(独立董事)、时桂清,龚书喜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辉煌(独立董事)、陈红胜、胡敏珊(独立董事),朱辉煌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议聘任时桂清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刘木林先生、陈红胜先生、方锋明先生、于彤先生、段铸先生、赵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思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上人员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段铸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吴中林,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曾任广东三水西南通讯设备厂助理工程师、广东省中山市邮电局移动分局工程师、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等职务。自公司成立至今,吴中林曾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

吴中林、时桂清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0,564,8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5%;时桂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8,131,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9%;除上述情况外,吴中林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中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时桂清,女,1967年10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历。自公司成立至今,曾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监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时桂清长期管理国内销售、采购等工作,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吴中林、时桂清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0,564,8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5%;时桂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8,131,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9%;除上述情况外,时桂清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时桂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刘木林,男,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昌大学电子信息技术专业本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硕士学历。2004年至2009年,历任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研发室副主任、研发室主任等职务。自2009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基站天线研发部副总监、基站天线研发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木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0,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82%;除上

述情况外,刘木林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木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陈红胜,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2年,任广东美美电池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佐;2003年至2004年,任至远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企管部主任;2004年至2005年,任佛山市力迅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至2008年,任广东锦力电器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09年,任高天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自2009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红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1,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9%;除上述情况外,陈红胜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红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赵玉萍,女,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硕士学历,芬兰阿尔托大学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至1989年,任铁道部通信信号公司研究设计院工程师;1990年至1992年,任北京康泰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年至1993年任日本数据系统公司工程师;1997年至1999年,任芬兰诺基亚研发中心工程师;1999年至今,任教于北京大学。现任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北京瀚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赵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玉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陈耀明,男,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81年至1992年,任江西赣州市体委会计、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至1997年,任广东中山火炬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董事会秘书;1997年至2001年,任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2001年4月至2015年12月31日,任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至2008年,兼任广州中大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广东智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陈耀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耀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龚书喜,男,195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至今,任教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电磁散射研究所所长。

龚书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龚书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于2016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胡敏珊,女,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注册会计师。1983年至1989年,任中山商业信托贸易有限公司主管会计;1989年至1999年,任中山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负责人、副所长、所长;1999年至今,任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胡敏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敏珊女

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于201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朱辉煌,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副教授。1993年至2002年,任福建省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助教、讲师;2002年至2008年,任福建省莆田学院讲师、副教授;2008年至今,任福建省厦门理工学院副教授。朱辉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辉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于2014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0、于彤,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至1990年就读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经济合作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0年至1996年就职于国企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国际销售市场营销工作;1996年底至1999年就职于世界500强美国福禄丹尼尔工程公司任采购经理(FlourDaniel),期间参加福陆大学项目优化管理硕士课程;1999年至2003年就职于中国网通项目采购部任高级经理,副总监(China Netcom 现中国联通);2003年至2007年初就职于世界500强美国霍尼韦尔任中国区商务管理负责人(Honeywell);2007年3月起就职于英国移动运营商沃达丰(中国)有限公司任采购中心总监(Vodafone),2016年8月就职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于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1、黄思定,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2011年期间任科贝服装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2011年-2014年期间任广东东箭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5年至今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黄思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思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2、段铸,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至2013年,先后任职《证券日报》广东记者站记者、《中国经营报》主任记者;2013年至2016年,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段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段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3、方锋明,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至2002年株洲电力机车厂装备车间工程师;2002年广盛(中山)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任制程工程师;自2003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经理、供应链管理部总监、生产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方锋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7,550股,持股比例0.0585%,方锋明与吴中林、时桂清系姨甥女婿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方锋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4、赵伟,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河南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本科,西北工业大学光学工程硕士学历。2006年至2016年,历任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称。自2016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5G研发中心副总监、基站天线研发部总监,现任天线事业部总经理。

赵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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