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蔡光、王爱志、万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建造”)8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