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22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蔡光、王爱志、万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建造”)8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此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为综合性建筑装饰企业,建星建造是一家以建筑施工为主业,集建筑设计、建筑工业化部品生产租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均属于“E建筑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均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1、本次重大资产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为综合性建筑装饰企业,建星建造是一家以建筑施工为主业,集建筑设计、建筑工业化部品生产租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均属于“E建
筑业”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蔡光、王爱志、万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建星建造80.00%的股权。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以及本独立财务顾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的结果,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
张 昕 | 张子晖 | 降海纳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8日